高晓松酒驾事件评述 高晓松事件是“酒驾入刑”的艰难破冰

2017-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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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酒驾如何入刑,量刑尺度如何,自5月1日"酒驾入刑"实施以来备受关注.撞在"枪口上"的高晓松因酒驾撞车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人民

酒驾如何入刑,量刑尺度如何,自5月1日“酒驾入刑”实施以来备受关注。撞在“枪口上“的高晓松因酒驾撞车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人民币,成为“酒驾入刑”实施以来国内首例最高量刑的判决。这除了意味着高晓松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时间代价,更意味着“酒驾入刑”落实的公信力已经完成了艰难的破冰之旅。

杜绝酒驾,“酒驾入刑”可以算是一记重拳。然而一次酒驾就要被拘役,这样的量刑是否太重?5月10日,即在高晓松酒驾被拘后的第二天,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在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有关“醉酒可不入刑”的公开表态,使得本来难以量刑的酒驾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我们潜意识中当然明白“醉驾可不入刑”中“可”的含义,这可能又是一次便利之门、特权之门的开启,可能会为更多人钻“法律空子”留下伏笔。如是,“严刑峻法”所代表的法律威慑力必然会大打折扣,“酒驾入刑”的呼声也就只能是呼声并最终流于形式。

高晓松酒驾事件之所以引起关注必然来自高晓松的名人身份。如果高晓松酒驾引发的“四车连撞”的交通事故后依然“从轻发落”,那明天名人、领导又会被冠以“特权”的名义,出现“特权先飞”、“特权先走”、“特权酒驾无罪”的咄咄怪事。

法院借助这一事件,再次重申了法律的公正原则,为酒驾的量刑提供了可以借鉴的范本,并借此打消着各方的顾虑。在庭审现场,高晓松打断律师的轻罚辩护,他手中“酒令智昏以我为戒”的字条与其说是他的自我悔悟与对众人切莫酒后驾车的劝诫,不如说是为“酒驾入刑”竖起的公正、严明的“金字招牌”。

5月18日《新京报》撰文称“公安部对醉驾一律刑事立案,全国醉驾数大降35%”,尽管我们不应当怀疑司法公正,但我相信高晓松事件对整个“酒驾入刑“的落实具有推动作用。、

据此我们可以揣测:高晓松事件对此类案件审判具有范本意义,据此“酒驾入刑”的艰难破冰已经完成,而后无论公安部门执法还是法院机关对酒驾的量刑审判,不仅有章可循,而且将更具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