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满案蒙冤23年 陈满申请国家赔偿案今在海南听证 蒙冤23年累计8437天
今年2月1日,蒙冤23年的陈满从海南美兰监狱获释。 东方IC供图
9时许,陈满与代理律师王万琼一同走进海南省高院。在海南省高院大门外,陈满告诉记者,近两个月呼吸自由的空气,感觉非常好。他说,海口是他伤心之地,但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得不来。陈满认为律师提出的国家赔偿,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对一个受冤假错案的人,自己失去的太多太多。”陈满如是说。
陈满代理律师王万琼表示,海南省高院举行听证会很积极,也很快。“我希望今天他(陈满)能够亲自来表达他的诉求。”
1992年12月25日夜,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发生一起杀人放火案,46岁的物管人员钟某某遇害。案发后,当年1月曾向被害人租房居住、案发前搬离的陈满被当地警方锁定为凶手,后被羁押、逮捕。1994年11月9日,海口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判处陈满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1月13日,海口市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向海南省高院提出抗诉。1999年4月15日海南省高院审理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去年12月29日在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开庭再审该案。今年2月1日在海南省美兰监狱对该案公开宣判,认为原裁判认定陈满杀死被害人钟作宽并放火焚尸灭迹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依法应予改判。法庭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当庭释放。从1992年至今年2月1日被释放,已53岁的陈满失去自由23年,累计8437天。
3月14日,陈满的代理律师王万琼赶赴海口代表陈满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海南高院予以受理。3月22日,海南高院决定,3月30日对陈满申请国家赔偿一案进行听证。陈满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包括两部分。其一,要求海南高院在央视、人民日报、新华网等十余家媒体向陈满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其二,根据王万琼律师提供的《国家赔偿申请书》显示,陈满要求海南省高院赔偿人民币9661332.92元。其中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53777.64元;误工费3707555.28元(请求人被剥夺人身自由时,就已经开办了一家装修公司并初具起色,其工资水平远超普通职工。以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职工日平均工资为基数,请求人的误工费按照普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计算);医疗费、后续治疗费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万元;23年的申冤费用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