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传芳公仆 肖春平:施剑翘刺孙传芳 公众与舆论的判决

2018-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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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施剑翘(1905-1979) 原名谷兰,原籍安徽桐城,从小生长在山东济南,因刺杀军阀孙传芳而出名.图为施剑翘在狱中照片.孙传芳(1885-1935),字馨远,山东人,幼年丧父,家境贫寒.上世纪20年代,孙成为直系军阀首领,1935年遇刺身亡.施剑翘刺杀孙传芳一案,为民国大案,举国喧哗.案情本身,并不复杂.1925年第二次直奉战争时期,孙传芳俘虏并处决了施从滨;时隔十年之后,施从滨长女施剑翘计划良久,终在天津清修院居士林以勃朗宁手枪射杀了孙传芳,并当即自首.复杂的是,媒体舆论及社会公众介入之后,原

施剑翘(1905-1979) 原名谷兰,原籍安徽桐城,从小生长在山东济南,因刺杀军阀孙传芳而出名。图为施剑翘在狱中照片。

孙传芳(1885-1935),字馨远,山东人,幼年丧父,家境贫寒。上世纪20年代,孙成为直系军阀首领,1935年遇刺身亡。

施剑翘刺杀孙传芳一案,为民国大案,举国喧哗。案情本身,并不复杂。1925年第二次直奉战争时期,孙传芳俘虏并处决了施从滨;时隔十年之后,施从滨长女施剑翘计划良久,终在天津清修院居士林以勃朗宁手枪射杀了孙传芳,并当即自首。复杂的是,媒体舆论及社会公众介入之后,原本只是一则新闻的施氏复仇案迅速呈现戏剧化的发展态势,最终演变为一个世人津津乐道的传奇故事。这个案子,实际上凸显的,是传统习惯与现代法律之间的困惑,是舆论与规则之间的激烈冲突。林郁沁所著《施剑翘复仇案》,恰恰从这个层面,来展开对这个案件的讨论。

□书评人 肖春平

孙传芳杀施从滨,既是军事策略上的权宜,也是政治上铲除异已。孙之被定义为"人人得而诛之"的无良军阀,是国民党北伐之后的定论,而非北伐前的形象。由此,孙传芳杀施从滨,此事以当日历史情境来说,只能说是"非常态"下军阀攻伐的一个结果。

十年后,国民党统一中国,情境已变,军阀割据不再。此时,施剑翘刺杀孙传芳。按当时的法律,此案,属谋杀罪,似无可争议。判决或轻或重,似乎只在法官一念之间。

但时代已变,孙传芳的政治形象,在革命浪潮中已变为彻底的反动军阀,由此,施刺杀孙传芳,便获得了政治上的正当性。从传统的"父仇子报"法律习惯,又给施剑翘的谋杀提供了充分理由。由此,在社会舆论与公众层面,展开了大规模的辩论。舆论几乎一边倒,一致同意轻判施剑翘。并且在持续的压力之下,案发不到一年,终以国家特赦施剑翘而结案。

对于此案的考察,林郁沁《施剑翘复仇案》一书为我们提供了两种视角,公众与舆论,究竟对这个案件的变化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爱听故事的公众

在任何一个社会中,公众对于某个公共事务的判断,往往与其自身立场、社会地位密切相关。

因此,除非包含了自己所重视的某些元素,否则,新闻对于个体来说就是无意义的,也不会长时间驻留。亦即是说,新闻必须让人有代入感和现场感,使公众的情感离开内心深处走上现实的舞台,才能获得社会的轰动性效应。

而公众情感一旦发挥影响,其对新闻事件的走向,产生强大的影响。它往往不为现实所约束,既可以夯实新生制度,也可以冲垮现行秩序。这股舆论力量可能是由公众恐惧、崇拜的情感产生,亦可能是由公众的厌恶、同情的情感产生。

施剑翘复仇案同样如此。

林郁沁在《施剑翘复仇案》一书,将公众对此案的情感力量归结为同情。公众将施剑翘事件赋予了公众太多想象空间:

女士们看到了传统女性的孝道和现代女性的理智;儒学人士看到了情、礼、法三者矛盾时人情为先的伦理;庙堂之人看到了新生活运动中行为规范的典型;异见分子看到了案件审判及新闻报道对政治秩序的冲击。

要让公众广为传诵一则新闻,最佳的途径莫过于将其故事化。因为故事可以将新闻中的人物和事件形象化、戏剧化,进而很快就能抓住刺激点和结局。当然,这个故事未必保证完全符合原意。事实上,除了新闻中的当事人以外,很少有人能够检验一篇报道的准确性。但这无关紧要,关键的是,我们能够从故事中找到自己的替身。

公众对故事的独特评价反映了其时所秉持的道德标准。善良的人总能为善良找出无数理由,邪恶的人也总能为邪恶开脱。在施剑翘复仇成功之初,公众普遍同情施剑翘,认为其是正义、勇敢和善良的代表,因而不辞奔走、请愿。而等到上世纪60年代,公众不再从传统的孝道出发,看待施剑翘的杀人动机,而以阶级斗争的革命视角来解读。

无论施剑翘刺杀孙传芳案怎么解读,我们都可以看出,在本案中,公众实际上扮演着一个非常对立的角色:既是正义的感动者,又是谋杀的袒护者。

谋杀与正义,在这个事件中,奇异地结合到了一起。其内在更为根本的原因是什么?正是在民国时期,吕四娘刺杀雍正,这一子虚乌有的传奇故事广为传播。这同样是一桩关于弱女子复仇的故事,主题也是谋杀与正义。

显然,施剑翘获得普遍同情的背后,有两个最值得讨论的层面:一,复仇的正当性;二,弱者反抗强权的正当性。法律被悬置,则无关紧张。法律,在公众的理解中,是必须代表实质的正义,而非复杂的程序的正义。

施剑翘谋杀孙传芳,获得普遍同情的根源,在于公众认为,施实际上是代替公众惩罚了一个罪大恶极、必须死的恶棍。

善讲故事的媒体

如果说公众是故事最好的读者和听众,那么新闻媒体就是最好的演讲者了。

民国之后,报纸、杂志、广播等新闻媒介相继登台,公众所能听到的故事及其离奇程度远超《一千零一夜》。只是竞争大了,故事多了,媒体讲故事的本领,也必须与时俱进。

故事,实际上已不再是简简单单的传播知识,而重要的,是获取更大规模的市场利益。所以,故事的讲法,必须要符合购买者的需求。由此,关于施剑翘故事的倾向性,也就不言而喻了。

施剑翘复仇案之所以能造成轰动效果并出现戏剧性结局,媒体的报道和呼吁功不可没。无论是第一时间发布消息的天津《大公报》,还是连载改编小说的北平《实报》,又或一甲子后出版的《女杰施剑翘》传记,在讲述施剑翘案件时,既有曲折动人的情节,也有深得人心的评语:凶残的恶人、正直的父亲、孝顺的女儿、衷心的仆人、清修的佛堂、优美的诗句、公开的私人遗嘱、悲痛的孤儿寡母、勇往直前的决心、天衣无缝的计划……

还有什么比这种爱憎分明的故事更吸引公众呢?孝女、女侠、爱国主义者的光环都能在施剑翘这个女子身上找到,难道不值得公众去支持吗?为此,登上历史舞台不久的各色媒体大施拳脚,担起了施剑翘复仇案的"舆论法庭"职责,宣布了谋杀者的正义性,也隐去了为孙传芳辩护的家属及朋友的声音。

这种泛滥的同情心免去了施剑翘的牢狱之灾,成为爱国主义的楷模,以至对其丈夫提出离婚感到愤愤不平。

由此,这个故事的受害者,从始至终,都只有施剑翘及其家庭。孙传芳只是故事的一个烘托。

结语 难以判定的正义

林郁沁关于施剑翘的故事,到此可以告一段落了。但是,这个故事似乎并没有结束。在今天,一桩桩"离奇"的案件,始终在考验着公众与媒体。

究竟什么样的惩罚才是"正义"?究竟什么样的舆论,才是"真实报道"?在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之间,这始终很难取舍。

我们只知道一点,施剑翘杀孙传芳,当代人与后世的读者,都对施赋予了同情。

【案情】

施剑翘 复仇案本末

施剑翘自小受父亲施从滨宠爱,深居闺阁,缠过足,并没有受过新教育。1925年,曾任山东军务帮办及奉系第二军军长的施从滨在直奉大战中兵败被俘。孙传芳置不杀俘的公理于不顾,将施从滨斩首。当时年仅20岁的施剑翘立志为父报仇,手刃仇人。

她先后把报仇希望寄托在族兄和丈夫身上,不料都落空了,于是与丈夫离异。十年磨砺,数经周折,施剑翘终于探明了孙传芳的下落。在1935年11月13日等候到孙传芳去天津佛教居士林进香时,用勃朗宁手枪连发三枪将其击毙。消息传出,震动全国。

法庭上,施剑翘面对孙的家属的哭诉和孙旧部"请予严厉判处"的叫嚷,神色安详,泰然自若地诉说报仇经过。她供述历时长达两个多小时,听者无不动容。经长达十个月的三级审理,判处施有期徒刑七年。进步舆论纷致同情。经社会各界和国民党元老冯玉祥、李烈钧、于右任等出面救援,1936年,施在度过了11个月的囚牢生活后,获特赦出狱。从此,一代巾帼侠女,名扬神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