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之女李香凝访粤为父维权 呼吁友好合作
中新广东网广州10月28日电 (黄雪琴 郭军) 28日下午,已故华人“功夫之王”李小龙之女李香凝一行来到广东访问,在与广东省侨办主任吴锐成会谈时,李香凝表示,其父李小龙积极传播中华文化、塑造民族形象,希望李小龙的形象、姓名等不被某些企业及个人滥用,她呼吁友好合作,共同维护李小龙的形象。
“我的父亲热爱自己的国家,一生都在积极传播中国文化,他一直激励着很多人,所以我相信有些人使用他的形象和为他建纪念馆是出于尊敬和仰慕。”李香凝说,她理解这部分人的感情,就像在上海世博会展厅内展示李小龙的画像以宣传中国文化、塑造民族英雄形象,她是支持的。
然而李香凝近年来发现,国内一些个人及企业未经自己授权同意,强行抢先将李小龙的形象、姓名注册为商标并做商业用途使用,损害了李小龙形象。
李香凝对此表示,在美国及大多数地区和国家,李小龙的形象、姓名等商标专利属于李小龙企业、李小龙基金会和李香凝母女。她希望自己父亲的影响不应该被滥用,自己的权利应该得到维护。
李小龙原名李振藩,祖籍广东顺德均安上村,自幼好武,是截拳道武道哲学的创立者。1958年,李小龙移居美国,考入华盛顿州立大学主修戏剧和哲学。1964年,他在全美空手道大赛中击败蝉联三届冠军的罗礼士,夺得冠军引起轰动。李小龙《猛龙过江》等电影更是打破票房记录,把Kung Fu(功夫)写进英文词典,引起功夫热潮。李小龙还是首位成功打入美国好莱坞的华人影星。
李香凝表示为自己的父亲感到自豪,希望能够通过友好的沟通、合作方式,合理宣传、发扬父亲的精神和形象,而不是滥用李小龙形象。
吴锐成对李香凝的看法表示赞同。他说,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广东人或者是顺德人都以李小龙为荣,但是使用李小龙的形象做宣传必须区分公益的和赢利的,必须征求李香凝女士的同意和授权,通过沟通和合作共同发扬李小龙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