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扳倒了曾锦春 谁扳倒了郴州纪委书记曾锦春
纪委、检察等反腐机关的力量固然极为关键,但民间举报、老干部舆论和媒体监督也起到了很好的造势作用
□本报记者 傅剑锋 鞠 靖
孙湘隆是在2004年初离开郴州的。但事实上,郴州反腐的“钉子”并没有因此减少,投诉者、本地老干部,还有国内各大媒体,对以李大伦、曾锦春为首的腐败行为群起而攻之。2004年之后的两年,民间对“第一贪纪委书记”曾锦春的投诉信访达到了高峰。
湖南省纪委了解此案的一位工作人员认同这一说法:“李大伦发案有偶然性,是贿赂他的一个老板把他招供出来的。但曾锦春案发是必然的,对他的信访件长年不断。曾的倒台,完全是群众坚持不懈地上访和媒体始终盯住不放的结果。”
“不把自己当活人”的举报者
看起来矮小、憨厚的农民黄元勋,就是举报曾锦春的马前卒,他曾因此被关了半个月。
他拎着袋子来见本报记者时,袋里的举报材料把他的腰都压弯了。他说家里的举报材料加起来,任何一个壮汉都挑不动,“从我举报曾锦春那天开始,就没有回头路了。”
他拿出一册册举报曾锦春和其同党的材料,都厚比砖块。尽管只有初中学历,但前后5年200余次的上访,已经使他的材料“连专案组的办案人员都夸我做得专业”。
这些“专业”的举报材料不只是黄元勋一个人做的,他们有一个举报的团队。
在这个团队中,黄元勋是冲锋陷阵的前锋,3个被曾锦春逼得倾家荡产的商人彭北京、王文汉、李民主是财力、人脉和举报方略的后援。“我们4个人不能都一下子出头,不能都牺牲了。要牺牲就先牺牲我,反正我没多少家产,我的后顾之忧最少。”黄元勋甘做这个反腐组合的马前卒,他们从一开始为自己申冤,到后来变成为所有受曾锦春滥权所害的人申冤。“只有这样,才能有更多的人和曾锦春对抗。”幕后的智囊李民主解释。
是相似的际遇让他们走到了一起。黄元勋是因为曾锦春庇护的矿老板黄生福破坏农民们的田产和房屋,甚至雇凶欺压残害乡众;李民主是为了反抗民营收费站被曾锦春强行霸占,王文汉和彭北京是因为曾锦春操纵司法,指使他人借机掠夺他们的巨额财产。彭北京在举报曾锦春后,有一次曾被曾锦春派去的手下用枪指着头,“如果没有《人民日报》的记者恰好在场,我可能就会以拒捕给崩了”。他们都被曾锦春逼得有家难回,李民主更是在一年多时间里被曾锦春制造成“逃犯”。
这4人的首次合作是在2004年编了本综合反映曾锦春问题的检举材料。王文汉像私家侦探一样偷录曾锦春的各种受贿证据,并辑入他们的举报材料里。王文汉成了他们这个反腐组合里出色的证据收集高手。后来专案组的人表扬王文汉,“你对曾锦春的事一打就准,只有具体数额的误差,没有基本事实的失真”。
这本举报材料很快引起中纪委关注,湖南省纪委在2004年8月28日开始调查,但几年来数次都没有查出曾锦春的问题。
这一度让举报者绝望。有几次李民主和王文汉都想抱上炸药包和曾锦春同归于尽,彭北京劝住了他们:“要看到希望,要想想你的家,好死不如赖活!”
2006年初,再次发恼的曾锦春的爪牙扬言要以10万元买黄元勋的人头。黄元勋告诉本报记者,“当时我一点都不怕,他们要搞死我,就像捏死一只蚂蚁那样容易。从举报曾锦春开始,我就没再把自己当活人了。你要搞就搞吧,我这条命豁出去了。”
“但是,死要死个明白”,2006年3月17日,遭遇生命威胁的黄元勋给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写了一封遗书。他在遗书中称,“是非分明的案子在权力的操纵下由黑变白,没有什么比法律被人践踏更让人痛心了”,“命运是如此的具有戏剧性,欢笑、泪水、荣辱并行,穿越生死,穿越时空”。
“曾锦春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媒体”
在持续的举报中,黄元勋们还发现,“曾锦春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媒体”。
三十多家国内媒体与内参对李民主收费站被抢的事进行了报道,李民主、黄元勋等人也从举报自己的事转为媒体的义务报料人。“报的料越多,来的记者就越多,腐败的盖子就越捂不住,曾锦春就越没有好日子过。”这是李民主的反腐逻辑。
事实上,郴州再也安静不下来了。
李树彪挪用亿元公积金案被媒体曝光,吸引了全国媒体的注意力。
李树彪案的最早报道者是郴州的新闻爱好者——城管执法大队干部胡桂生。2004年2月11日,胡桂生在和一个银行职员聊天时得知: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树彪拿公积金在澳门豪赌被抓。他把这一情况写成消息向新华社和湖南本地媒体报料,第二天长沙各大媒体即作报道。
此事引起李大伦与曾锦春的震怒,因为李树彪在滥用公积金方面牵涉到多方官员,媒体报道之后就再也盖不住了。李大伦召集市委常委开会,会议高度保密,会场几百米外全部由武警把守。会上的消息还是很快被传出,“如果媒体来曝光,就把他们的照相机、摄像机砸了再说!”会后,他们通过关系迫使长沙多家媒体在2004年2月13日公开道歉,称涉及李树彪的案子报道失实。
曾锦春还放言,要“双规”胡桂生。
李大伦让宣传部起草了“郴宣联(2004)1号”文,决意封杀类似胡桂生的民间报料人。但李树彪案引发的连锁反应,已不在曾、李控制的范围内。此后的几个月,嘉和拆迁案引发的郴州舆论监督风潮再次让李大伦等人坐立不安。为了不给记者们留下封杀新闻的口实,“郴宣联(2004)1号”被悄悄收回。
2005年4月,郴州市副市长雷渊利终于被李树彪案牵出。2006年5月24日,就在李大伦被“双规”一周后,时任宣传部长的樊甲生对郴州媒体下发了一个“三不准”的文件,即不准给外来媒体提供新闻线索;不准接待外来媒体记者;不准陪同外来媒体记者采访。但过后不久,樊也被李大伦案牵出而落马。
2006年,各大媒体齐聚郴州追踪腐败案,媒体对曾锦春的批评也由过去的转弯抹角变得直截了当。胡桂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一个曾锦春的重大受贿线索,在郴州鲁塘矿区,曾锦春为那些需要瞒报矿难的矿主开了22张条子,每张索贿100万元。赶在曾锦春落马前,《中国新闻周刊》就这一情况作了不点名的报道。
老干部的力量
这一年,曾锦春等人已成众矢之的。
2006年6月,曾任湖南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的退休老干部傅学俭,收到了郴州老干部们的一封集体来信。在这封来信中,郴州老干部罗列了经他们调查的曾锦春贪污受贿部分清单,共有数千万元。
“我感到这可以给腐败分子致命一击。”热爱反腐的傅学俭立即把这封信送到新华社。这封信后来和新华社的内参一起受到了最高层的批示。傅学俭据此认为,老干部是反腐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受党教育多年,忧党忧国之心强。又因为他们能够从各种途径获得信息,没有太多个人利益的牵绊,反映问题会更彻底。加上他们曾经担任过领导职务,反映问题时也容易引起决策层的注意”。
但是,一名接近新华社的人士指出,老干部的这封信并不是新华社调查曾锦春腐败情况的起因,“据我所知,新华社早在一年多前就开始盯上了曾锦春的腐败问题。老干部的信,对新华社的调查来说,是多了一份有力的素材”。新华社没有就这一说法向本报记者公开回应,他们态度低调。
一位深悉曾案内情的湖南省纪委工作人员也认同这一说法,民间举报、老干部的舆论和媒体的监督起到了很好的造势作用,给上层造成了这些腐败分子民愤极大的印象,“真正起作用的媒体是新华社,他们的内参发挥了关键作用”。
所以他感叹:“舆论监督的作用只要真正发挥了,还是很管用的。其实舆论监督也像我们这种专门机关的监督一样,不能搞一阵风,要始终盯牢,光靠发一两篇报道,同样是没有什么作用的。新华社在这方面的耐心、勇气、责任值得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