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真张志新 【张志新简介】张志新丈夫怒斥乌有之乡无耻造谣!
主要内容:张志新简介,张志新(1930-1975)女,汉族,天津市人,中共党员。曾任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干事。张志新怀着对党、对人民的赤胆忠心,在“文革”期间,反对林彪、“四人帮”的倒行逆施,遭受了残酷的迫害。她坚持真理,公开揭露林彪、江青一伙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被“四人帮”一伙定为“现行反革命”,于1969年9月被捕入狱。
1975年4月4日她惨遭“四人帮”杀害,年仅45岁。1979年3月21日,中共辽宁省委为她彻底平反昭雪,并追认为革命烈士。张志新,1930年12月5日生于天津一个大学音乐教师家庭;其父张玉藻曾参加过辛亥革命,有很高的音乐素养;其母郝玉芝毕业于山东济南女子师范学校;她上有三个哥哥,下有三个妹妹。
1950年高中毕业后被保送到河北天津师范学院教育系学习。朝鲜战争爆发,为响应党和国家“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投笔从戎,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当时部队急需俄语翻译,被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学习俄语。
1952年张志新提前毕业,留校工作。那时,曾真任人大哲学系团委书记,他们相识后而恋爱,1955年国庆,结为连理。1955年12月,参加中国共产党。1957年,他们夫妻同时被调往沈阳工作;1962年,张志新被调到辽宁省委宣传部当干事。
1969年8月间,张志新对毛泽东进行批评,对林彪进行揭露,为刘少奇及一些老帅喊冤叫曲,令四人帮一类人心悸。1969年9月24日,张志新被捕入狱,先判处无期徒刑,后改判死刑。1975年前清明节的前一天,一个叫张志新的女性在沈阳被处以极刑。1978年10月16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张志新案撤销原判,平反无罪。
1979年3月1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文宣布,为张志新同志彻底平反昭雪,并追认为革命烈士,称誉她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1979年3月31日辽宁省委召开了为张志新烈士平反昭雪大会。1979年3月9日,辽宁省委常委认真听取了有关调查组的汇报。
当时的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同志说:“张志新案件是奇冤大案。她的死是非常惨的。张志新同志是一个很好的党员,她坚持真理,坚持党性,坚持斗争,宁死不屈”,“要号召党员、革命者向她学习。”1979年3月31日,中共辽宁省委为她公开平反昭雪,追认她为革命烈士。
4月4日,是烈士殉难4周年的日子,省委宣传部在沈阳回龙岗革命公墓礼堂,举行了隆重的追悼大会。会场四周摆满了花圈。烈士的母亲在墓碑上题词:“探求真理,贵在实践,忠骨毁灭,浩气长存”。解说:近年来,一个名为乌有之乡的网站刊登出多篇文章,将张志新描述成为一个生性风流的女人,说她在被捕前曾有过婚外情,甚至诞下私生子,针对这个情况,张志新的丈夫曾真做出了反驳。
曾真:他造那个谣的私生子和我这女儿出生就半年时间,而且在那之前,我们没见着她肚子大啊,没见她那段时间没见她跟别人恋爱,肚子也没大,难道它这个乌有之乡那些我这开玩笑,乌有之乡的它的那些妇女能够半年之内肚子不大就能生出孩子来吗?
解说:又有人说张志新的丈夫曾真,曾在张志新的一件军大衣中发现了她写给第三者的信件,曾真彻底否认了这一说法。
曾真:把这个军大衣,军大衣让人,让监狱交给我,说交给她的丈夫,要我从这个衣服缝里面撕开,缝里面拿出来她跟第三者写的信还什么东西,根本不存在这个事。我跟她一起去买的棉大衣,蓝布棉大衣一直到这个,在盘锦,到监狱一直到她死,在平反之后从监狱拿出来的还是这件蓝大衣,那是有记号的,有个地方破损的,就穿着,一直是穿着那个蓝布棉大衣,哪有什么军大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