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恢林新职务 消防警官刘畅因公殉职 马旭明邓恢林批示学习宣传颂扬
日前,宜昌市委副书记、宜昌市长马旭明对因公殉职的宜昌消防支队伍家大队警训参谋刘畅事迹作出重要批示:"刘畅同志是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和警官,在多个岗位工作并获公安部和省多次表彰,个人也多次立功。他是宜昌城市英雄,值得我们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宣传部门要深入报道,广泛颂扬他的事迹。"
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邓恢林也对刘畅事迹作出批示:"刘畅同志身兼大队警训参谋和防火监督参谋职务,工作任务重,劳动强度大,他能够八年如一日扎根基层,坚守岗位,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充分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清风亮节。我们要深入学习他无私奉献、鞠躬尽瘁的职业操守和听党指挥、任劳任怨的忠职情怀。"
刘畅于2007年6月入伍,生前任宜昌消防支队伍家大队警训参谋,武警上尉警衔。2月15日凌晨,刘畅在中队值班时突发急性心肌梗塞,经医院抢救无效不幸牺牲,英年31岁。入伍8年来,刘畅先后在特勤中队、夷陵中队、远安大队等基层一线工作,所带领的夷陵中队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刘畅本人也因抢险救援工作突出荣记个人三等功,并被评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