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华和李忠 李丽华副市长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会议是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全省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2年度工作,分析当前人口形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刚才,任丘市、肃宁县、吴桥县做了典型发言,他们的做法很好,希望大家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一会儿,王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2012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简要回顾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保稳定、惠民生、强服务、促统筹"的发展思路,扎扎实实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2012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重点管理、一票否决、追踪奖惩等制度得到加强。
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认真抓好经常性工作和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基层基础不断夯实,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双无"和"双优"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在县"做法进一步规范。全年共出生人口8.57万,人口自增率为6.56‰,圆满完成"人口自增率控制在7.5‰以内"的责任目标。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新进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有16个县(市、区)被列为国家项目试点,基本实现了全覆盖,2012年共为9.2万名计划怀孕育龄群众进行了孕前健康检查,对筛查出的高危人群均给予了跟踪指导服务。
下大力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强化政府主导,坚持打防结合,搭建起"重点育龄妇女跟踪服务系统、出生人口信息监测系统和B超室远程监控系统"三个监测系统平台,全年共查处"两非"案件173起。
2012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由2010年的120.91下降到114.63,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任务指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数据入库率达到95%以上,流动人口药具获得率达到98%以上。
——计生惠民工作取得新成效。全面落实《条例》规定的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奖励政策,独生子女父母退休3000元一次性奖励资金2012年新增对象全部落实,历史遗留问题落实率达50%以上,奖扶特扶制度实现提标扩面,计生贫困家庭救助范围和力度进一步加大,基本实现生育关怀村村到,开展了少生快富和幸福工程,帮助计生困难家庭发展生产,关怀贫困计生母亲,切实提升其幸福指数。
一年来,全市共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救助、奖扶特扶及各类惠民专项资金计1.3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近4000万元,让越来越多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得到了实惠。
——优质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市共有5个国家级优质服务县、9个省级优质服务县,全部建立了P2实验室,乡级技术服务站全部达到了基本以上型服务标准,年内共为105万农村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了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受到了群众好评。优化免费药具发放渠道,279个城区避孕药具免费供应点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药具管理服务平台应用良好,在市区人口密集地段安装了计生药具发放机,方便了群众。
——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不断创新。在巩固青县、东光等基层群众自治模式的基础上,2012年重点抓好组织整合,筑牢自治平台,培树并推广了肃宁县依托"四个覆盖"深化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做法,推进了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深入开展。
去年5月份,全省深化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经验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将肃宁县的做法在全省范围推广。去年,全市共有2786个村能够通过群众自治开展工作,18个县(市、区)基本实现诚信计生,基层人口计生工作呈现出了良好态势。
这些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筹协调的结果,是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的结果,更得益于全市广大人口计生战线工作人员的扎实工作和辛勤付出。在此,我谨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口计生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慰问!向关心支持人口计生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认清形势,增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目前,我市已进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阶段,人口形势依然严峻,人口计生工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一是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依然艰巨。
目前我市正处于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期,2013年达到峰值,年出生人口将达到11万人。受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双独等符合生育二孩条件家庭不断增加等因素影响,全市出生人口和总人口还将持续增加。
目前,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之间依然存在较大差距。加之在工作转型期,基层管理控制手段弱化,控制外生难度加大,工作稍有放松,就可能完不成人口责任目标。二是计生惠民政策力度偏小,导向作用不明显。
虽然近年来我市计生惠民力度不断加大,但在打造服务型政府、各部门纷纷出台惠民政策的大背景下,现有计生奖励优惠政策范围偏小、门槛偏高、标准偏低,一些地方还没有完全落实。部分惠民政策与计生国策衔接不够,相对弱化了计生家庭的福利,造成利益引导作用不够明显。
特别是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的救助问题尚未得到很好解决,已经成为影响和谐稳定的社会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三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面临许多新情况。虽经多年治理,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遏制,但总体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偏高,全市有10个县被列为省重点治理县;性别不均衡不仅造成婚配难,也导致早婚早育现象蔓延;出生人口素质令人担忧,据统计近年来我市出生缺陷发生率呈逐年升高态势,平均每年出生有缺陷新生儿近4000人,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负担;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到"十二五"末全市65岁以上老人将增加到70万人,全社会养老负担快速加重;城区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难问题凸显,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逐年升高,对全市人口责任目标完成带来一定影响。
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国家在组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机构改革中,反复强调要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变、计划生育一把手负总责的制度不变、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变。
这"三个不变"就是指导今后人口计生工作的基本遵循。人口计生工作丝毫没有放松,更不会削弱,基本国策还必须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沿海强市的高度,正确分析当前人口计生形势,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凝聚力量,创新转型,切实把人口计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突出重点,扎扎实实做好2013年人口计生工作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年份,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国策意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强化统筹意识,坚持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不动摇;强化民生意识,坚持计生惠民公共服务不动摇,不断推动人口计生工作从管理型向服务福利型转变,减审批、强服务、增福利,激发基层工作活力和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内在动力,为构建经济强市、和谐沧州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坚定不移抓好人口控制,稳定低生育水平。稳定低生育水平仍然是我市现阶段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前提,要确保这条底线不出问题。一要继续实行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市、县、乡、村逐级签订2013—2015年人口目标管理责任书,把任务落实到基层。
继续实行重点管理、追踪奖惩等制度,继续实行对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人口计生部门分线考核,完不成任务的"一票否决"。
二要夯实基层基础,做好月访视、季普查等经常性工作,加强孕前型管理。完善人口运行指标预警机制,加大解剖调查和直查直处力度,鼓励各地探索新型普查模式,推动建立长效避孕措施奖励制度。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好村计生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的工作职责和工资待遇,提高工作水平。
三要继续加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政策外生育查处力度,严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生育监管,完善副科级以上干部生育档案管理。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把党员干部、公众人物、民营企业家等违法生育列为征收的重点对象。着力遏制早婚早育蔓延趋势,加强城区无业人员的管理与服务。
(二)提高计生惠民水平,增进计生家庭福祉。继续深化少生奖励、优先优惠、免费服务、困难救助、贫困扶持、养老保障"六位一体"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大力推动人口计生工作从管理型向福利型转变,重点抓好计生惠民体系建设。
今年全省将推行"七项计生民生工程",即: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覆盖工程、缺陷残疾儿童防治工程、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程、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工程、计生特困家庭补助工程、计生家庭养老服务工程、计生特困家庭志愿服务工程。
省里将下发专门文件,我市也要出台配套细化文件。就我市而言,除全面启动七项计生民生工程外,要着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好省人口计生条例规定的奖励政策,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退休职工3000元一次性奖励,当年新增对象要全部兑现,历史遗留问题今年解决到80%,有条件的县全部解决。
二是做好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提标扩面工作,将计生特困家庭救助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内容,要确保财政投入到位,提高一次性救助标准,确保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一次性救助分别不低于2万元、1万元;三是探索建立独生子女死亡家庭长效服务关怀机制,以增强家庭发展能力为目标,从精神、经济、生活等方面提供关怀扶助,切实为计生特殊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职能开展多种形式的救助帮扶活动。各县(市、区)要积极探索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精神慰藉的有效载体,推动在公立养老院、敬老院开辟计生家园,计生家庭老人优先入住。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通过扶贫帮困、紧急救助、亲情牵手、志愿服务等方法,协助政府为计生家庭排忧解难。
(三)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治理力度,优化人口性别结构。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必将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们要以对国家、对民族、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来认真对待,下大力气解决。要继续坚持"治理在县、责在政府"工作机制,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重点督查内容,每年高出正常值上限部分要下降12%以上。
要继续坚持性别比治理办公室实体运行,确保人员、经费和车辆"三到位",保证工作常态化。
10个重点治理县要继续加大治理力度,确保重点地区降得快、苗头地区稳得住、正常地区不反弹。要用好三个监测平台,继续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要求各地查处典型案件(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终止妊娠手术案件)不低于案件总数的30%。
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强化B超机和终止妊娠药品监管,从源头控制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行为。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扩充关爱基金,落实优惠政策,通过宣传教育和利益引导,推动广大群众转变生育观念,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四)深化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把好出生人口素质第一关。今年是全市确定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管理质量提高年",重点要抓好"三化"建设、提高"四率",即:着力抓好技术人员正规化、设施设备标准化、质量管理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检验项目合格率、待孕夫妇参检率、高危人群复检率和孕期随访服务率。
要加强督导检查和全程质量监控,切实提高服务质量,要充分发挥市级优生促进指导服务中心作用,做好高危人群的跟踪管理和后续服务工作,通过免费孕前优生检查,使我市出生人口素质有较大提高。
要开展缺陷儿童、残疾儿童救治工作,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完善医保特别是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制度,提高农村参合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等重大疾病的救治水平,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
(五)切实发挥计生协会作用,提升群众自治水平。计生协会是执行党的计生惠民政策、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切实发挥其"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职能,利用其联系群众便于发动群众的优势,实现群众工作与行政管理的有序衔接和良性互动。
要以"建会创优"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计生协会基层组织建设,构筑覆盖城乡的组织网络。要以增强家庭发展能力为目标,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工作,深化生育关怀行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要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覆盖面,将其列入县乡两级责任目标,加大考核分值权重,推广肃宁利用"四个覆盖"深化群众自治工作经验,确保年底全市60%的村实现基层群众自治。深化诚信计生工作,组织群众自愿签订双向诚信承诺书,以政府诚信带动群众守信,力争所有县(市、区)基本实现"诚信计生",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由以往单纯行政管理向引导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转变。
(六)提高城区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助推人口有序分布。目前,我市共有流动人口60余万人,约占总人口的8.5%,这部分人群流动性强、育龄人群占比高,服务管理任务都很重。要发展和巩固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统计工作,落实好新增流动人口采集、登记、建档,加强现有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应用,提高网络化区域协作的层次和水平,确保全市信息系统市县乡三级应用率达到100%。
要深入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技术服务覆盖率85%以上。
要完善证件办理相关制度,简化办事程序,着重解决流动人口生育证件办理难等问题。要继续推进城区人口计生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研究解决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同志们,今年人口计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按照"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和"爱沧州、做贡献、干成事、出亮点"活动要求,不断开创人口计生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建设沿海强市、和谐沧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