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吴文康 薄熙来大秘吴文康囚终身 王立军事件扮重要角色
据 薄熙来秘书、重庆市委原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厅原主任吴文康,被认定受贿2000余万元,终审获无期徒刑。这一发生在一年前的判决,于2016年初被公布。据记者从吉林高院司法公开网获悉,2015年3月2日,吉林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吴文康上诉,维持原判,以受贿2020万元判处无期徒刑。
现年58岁的吴文康曾长期为薄熙来秘书,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称,在薄熙来任大连市长以及辽宁省长时期,吴文康一直被其视为心腹。薄熙来担任重庆市委书记后,2008年1月,吴文康亦由辽宁省调重庆任职。2012年薄熙来落马后,吴文康亦传被“双规”。
据二审裁定书显示,吴文康因涉嫌受贿,于2012年10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日被逮捕。
长春中院经审理认定:1999年至2012年间,吴文康利用担任大连市政府秘书、大连市口岸委员会主任助理、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中共重庆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开发项目、承揽工程、商业贷款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钟某某、吴某某、大连太平洋(601099,股吧)石材公司经理毕某某、大连亿成房屋开发公司董事长范某甲、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范某乙、大连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富某某等六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20.
3348万元。
长春中院认为,吴文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审批上为钟某某提供帮助并向钟某某索要房屋一套,属索贿,应依法从重处罚。该院同时认定,吴文康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在办案机关调查其他案件时能够积极配合,印证相关情节,且涉案赃款已全部上缴,具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2014年11月17日,长春中院作出(2013) 长刑二初字第38号刑事判决,对吴文康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吴文康不服,提出上诉。吴文康自认为,“在配合中央工作专办对王立军事件调查时检举、揭发薄熙来滥用职权犯罪事实,有立功表现,并主动交代了自己的受贿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但这一意见在二审中并未被吉林高院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