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何报翔最新任命 何报翔、李友志被任命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湖南新闻网消息 据华声在线-湖南日报报道,30日上午,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在长沙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强主持会议并作讲话。会议任命何报翔、李友志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江、谢勇、蔡力峰、肖雅瑜、刘莲玉、蒋作斌和秘书长孙在田出席会议。副省长刘力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顺初、委员张国骥分别作的关于《长沙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审查结果的报告。会议表决批准了上述两件地方性法规。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法治湖南建设的决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省公安厅刑事拘留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刘义柏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李江为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任命肖迪明为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决定任命王柯敏为湖南省教育厅厅长、彭国甫为湖南省科技厅厅长。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强为本次会议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各项议程结束后,周强发表讲话。他说,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常委会会议顺利完成各项预定任务,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周强说,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通过的《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法治湖南建设的决议》。决议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统一思想,动员全省人民积极投身法治湖南建设的伟大实践,努力完成好法治湖南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决议精神,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建设法治湖南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湖南建设的良好氛围。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法治湖南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决议的全面有效实施。
周强说,检查长株潭城市群“一条例一决定”贯彻实施情况,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长株潭城市群“一条例一决定”实施以来,省人民政府、长株潭等8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以“两型社会”建设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方向和目标,基本完成了试验区建设第一阶段任务,长株潭城市群共建共享的综合基础设施框架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格局初步形成。
省人民政府、长株潭等8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试验区的先行先试力度,充分发挥试验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协同推进步伐,统筹长株潭城市群区域协调发展;强化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促进我省“四化两型”战略的深入实施。
周强说,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湘西地区开发战略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职业教育服务“四化两型”建设及职业教育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湘西地区开发重要性的认识,抓紧制定开发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政策配套支撑体系,促进湘西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的统筹管理,进一步深化改革,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省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周强说,会议结合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开展了专题询问。会上,7位常委会组成人员、2位列席人员进行了询问。省“两院”高度重视,积极配合,27名负责同志到会虚心听取意见,实事求是回答询问,专题询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进一步加强“两院”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司法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周强最后强调,国庆期间,全省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好市场供应,安排好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切实抓好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尤其是要抓好交通和消防安全,让全省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佳节。明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2周年。值此国庆佳节,举国同庆的大喜日子,让我们共同祝愿我们伟大的祖国繁荣昌盛,国泰民安。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部分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决定任命:
何报翔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李友志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何报翔同志简历
何报翔,男,汉族,1963年4月生,湖南岳阳人,在职研究生文化,管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1982年7月参加工作,无党派。
主要经历: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北京化工学院机械系橡胶机械专业学习;1982年7月至2002年7月,历任天津市橡胶封件厂“六五”科技攻关负责人、厂长助理,湖南省岳阳县农委副主任、二轻工业局局长、县长助理、副县长,湖南省岳阳市工商联会长,1997年12月,任湖南省岳阳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会长;2002年7月,任湖南省工商联会长(主席);2008年1月,任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2011年9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第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李友志同志简历
李友志,男,汉族,1956年5月生,湖南常德人,在职研究生文化,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1980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入党。
主要经历:1978年9月至1980年7月,常德师范学校师范专业学习;1980年8月至1995年10月,历任湖南省常德地区教委计财科科员、财政局干部,常德地区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常德地区财校副校长,湖南省财政厅文教行政处干部、副处长、处长,1995年10月,任湖南省财政厅副厅长;2003年2月,任湖南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2007年4月至2008年8月,任湖南省政府党组成员,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2008年8月,任湖南省政府省长助理、党组成员,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2011年9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党的十七大代表,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