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法院:歌手张行不履行判决被限制消费
近日北京朝阳法院针对188件执行案件,向269个单位和个人集中发送限制消费令。朝阳法院同时向携程、去哪儿、途牛三家互联网旅游服务公司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对限制消费人员具体消费行为予以限制。据悉,这在全国法院尚属首次。在限高令名单中,歌手张行也在其列。
据了解,朝阳法院还向携程、去哪儿、途牛三家网站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上述三家公司对被限高的单位及其公司法定代表人,不予提供包含在消费限制之内的服务。
据朝阳法院执行一庭庭长殷兵介绍,向互联网旅游服务企业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在全国法院尚属首次,此尝试旨在开辟新路径以多方位限制被执行人消费行为。朝阳法院目前已经得到携程网、去哪儿网等单位的积极回应。
在朝阳法院此次限高的名单中,歌手张行也在其中,他于1984年1月发行专辑《成功的路不止一条》进入音乐圈,后多次发布专辑,此后参加过《同一首歌》《舞林大会》等节目。据了解,2008年,张行将一套房屋出售给李先生,当时房屋尚未办理产权证,且有银行贷款,双方未明确约定过户时间。李先生在支付购房款后于2008年年底入住该房屋。
后房屋能够办理产权证,但张行一直不予办理,2011年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张行、贷款银行及开发商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012年2月,朝阳法院判令张行及开发商将房屋过户至李先生名下。
判决生效后,张行未履行判决,李先生申请强制执行。其间,李先生代张行支付了拖欠的银行贷款。在法院依法查封了张行的一套房屋后,张行才到庭配合执行,最终房屋过户至李先生名下。2014年年初,李先生再次将张行诉至法院,要求给付上述垫付款项。
2015年4月,朝阳法院判决张行给付李先生支付的银行贷款费用约82万元。判决生效后,张行仍不履行判决。2015年7月,李先生再次申请强制执行。文/本报记者 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