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中国乌克兰媳妇:乌克兰女孩娜佳嫁到中国的感人故事
今年5月,最美新乡人评选消息发布后,群众纷纷参与推荐候选对象,组织方共收到群众推荐对象近200人,占候选对象二分之一还多。而更多群众则通过投票表达热情,网络投票突破500万张,纸质票回收突破10万张。娜佳的事迹,深深感动了大家,高票当选最美新乡人。
今年5月,最美新乡人评选消息发布后,满头银发的赵希才与老伴孙淑香来到评选办公室,郑重推荐了自家的洋媳妇娜佳。近日,最美河南新乡人评选揭晓。从乌克兰嫁到新乡的洋媳妇娜佳高票当选。娜佳以她的善良和坚韧,使本来几近崩溃的家庭,又重新充满笑声,回到了和煦的阳光下。
在她的身上,闪耀着孝老爱亲的道德光芒。1998年,23岁的娜佳从遥远的黑海岸边,随丈夫来到了美丽的新乡。新乡市良好的城市环境和善良淳朴的民风,让这个来自乌克兰的洋媳妇深深地爱上了这片土地和这个家庭,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新乡人。
2007年,丈夫赵鹏因病去世。32岁的娜佳面对年迈的公婆和3个幼子,毅然留在夫家,照顾年幼的孩子、慰藉伤心欲绝的公婆。她一个人照看三个年幼的孩子,经常是背着一个,推着两个,将孩子和公婆全家的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尽到了一位母亲和媳妇的责任。
娜佳火了,可是肖像权又该从何护起呢?每一个不是名人却又开始出名的人都会面临这样的问题,自己的脸值钱了,可是却没人来给钱。于是就有了许多民事侵权案件。
法律规定,有特殊新闻价值的人,不得反对记者的善意拍照。如特别幸运者或者特别不幸者、重大事件的当事人或者在场人等,均属这种情况;我国《民法通则》又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娜佳红极一时,肯定是具有新闻价值的,所以在媒体上传播她的照片并不违法。可是如果有商家看上了这个商机,不经她本人同意就给什么产品做了广告,那可就是违法行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