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裕来律师的作品 律师袁裕来:新快报的行为理所当然

201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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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袁律师认为,新快报的用三个版面声援陈永洲的行为,一方面是出于维护新快报自身记者资源的角度,新快报的行为是理所当然的.记者承担了很多的社会责任,代表了社会大众的声音.从目前来说,记者所处的地位和他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是不成比例的.这种情况下,媒体单位更应该尽力去保护记者正义的,涉及到一些敏感的.重要领域的,特别是对大型企业和公权力的善意批评的声音,社会很需要这种声音,但是存在的风险也比较大.从这个角度来说,报社能站出来,可以说非常非常不容易.另一方面,因为记者具有特殊性,报道中的言论是一种职务行为.根

袁律师认为,新快报的用三个版面声援陈永洲的行为,一方面是出于维护新快报自身记者资源的角度,新快报的行为是理所当然的。记者承担了很多的社会责任,代表了社会大众的声音。从目前来说,记者所处的地位和他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是不成比例的。这种情况下,媒体单位更应该尽力去保护记者正义的,涉及到一些敏感的、重要领域的,特别是对大型企业和公权力的善意批评的声音,社会很需要这种声音,但是存在的风险也比较大。从这个角度来说,报社能站出来,可以说非常非常不容易。

另一方面,因为记者具有特殊性,报道中的言论是一种职务行为。根据我国刑法,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大多是属于单位犯罪,我们可以从报道中看出,陈永洲的报道是通过单位审核,通过正常途径发出来的批评报道。如果新快报确信对中联重科财务问题的报道没有原则问题,不管是基于保护职工,还是伸张正义的角度,都应该呐喊;如果报道捏造了事实,已构成了损害商誉罪,则单位的主管领导应该投案自首,记者实施的是职务行为,本案是单位犯罪。

袁律师称:"对于这件事,每个人都应该发出一点自己的声音,因为记者的权利就是社会民众的权利,如果记者都被限制发声,那民众的权利就更加没办法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