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恩培被判死缓 魏鹏远受贿2 11亿被判死缓 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中国网新闻10月17日讯(记者 张艳玲)10月17日,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因受贿超郭2亿元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魏鹏远系继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白恩培后,第二名被判处“终身监禁”的官员。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17日公开宣判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对被告人魏鹏远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对魏鹏远受贿所得财物和来源不明财产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4年,被告人魏鹏远先后利用担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基础产业发展司煤炭处副处长、煤油处调研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煤炭处处长、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煤炭项目审核、专家评审及煤炭企业承揽工程、催要货款、推销设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170911317亿元;魏鹏远还有巨额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
10月9日,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其受贿额近2.5亿元,创下了十八大以来省部级及以上官员受贿的最高纪录。
去年8月刑法修正案(九)表决通过后,新设了终身监禁制度。而白恩培则是“终身监禁第一人”,第一个被判处终身监禁的官员。而魏鹏远则是“终身监禁第二人”。
去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时,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曾解释,对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特别是其中本应当判处死刑的,根据慎用死刑的刑事政策,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依法减刑为无期徒刑后,采取终身监禁的措施,有利于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防止在司法实践中出现这类罪犯通过减刑来实现服刑期过短的情形。
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教授洪道德表示,白恩培案金额或许会成今后职务犯罪数额参照标杆,即贪污受贿在2亿元以上的,无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或将均被判处终身监禁。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说,终身监禁制度可从法律层面,封堵官员的“赎身暗门”,避免个别官员利用减刑、假释程序逃避刑罚。“终身监禁”入刑,相当于“特别死缓”,跟暴力性犯罪“限制减刑”性质相同,对贪腐分子形成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