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发科丁劲松 徽官"杀手丁劲松":因倪发科发家 多人因其落马
(原标题:【等深线】徽官“杀手”丁劲松:一人涉案九名地方官)
在安徽,因他举报、供出而落马或涉案的官员,有9人之多,其中级别最高的之一,便是原副省长倪发科。
1分钟速读提示
1. 一个名气不大的企业和他的实际控制人——丁劲松,因他举报、供出而落马或涉案的安徽省官员多达9人。
2. 这其中,级别最高至副省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这些安徽官员包括,倪发科、刘建国、陈良纲、胡学凡、强伟、汪全胜、李真、张庆军、臧世凯
3. 通过行贿,丁劲松在安徽编织了一张缜密的关系网,依托这些关系网,丁劲松可以轻松在芜湖、六安、黄山等地违规运作商业项目
4. 倪发科等人,为丁劲松介绍关系、摆平麻烦,丁劲松则用人民币、美金、赠送房产、负担出外考察费用、支持官员子女海外留学等形式行贿
5. 丁劲松已被提起公诉,并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
大约半个月前,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在时隔59天之后,再次公布了两位省部级干部接受组织审查,其中之一,就是安徽省副省长陈树隆。而在陈树隆之前,包括原副省长倪发科在内,安徽已有多名级别较高官员被查。
在陈树隆被查之前,安徽多名被查官员的案情中,丁劲松的名字多次出现。《等深线》记者调查显示,因他举报、供出而落马,或涉案的安徽省内官员至少9人。丁劲松的身份,是安徽金鼎工程集团前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诸多司法材料显示,在全国未有太大名气的企业家丁劲松,与他相关而落马或涉案的安徽省官员有:倪发科(其妻另案处理)、芜湖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副市长刘建国、安徽省原国土厅长陈良纲、安徽省原旅游局长黄山市委副书记胡学凡、芜湖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国土局局长强伟、黄山市黄山区原副区长汪全胜、六安市供电局原局长李真,安徽省委原常委、人大原副主任臧世凯和合肥市原市长张庆军。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已对丁劲松涉嫌行贿一案立案侦查,丁劲松因向倪发科、刘建国和李真行贿被判处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被告单位获取的不正当财产性利益人民币551万元,予以没收;判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
这只是丁劲松行贿官员的一小部分,他的行贿行为也出现在其他安徽官员的受贿案中。
工商查询显示,被提起公诉前后,丁劲松卸任其个人私营企业的法人和董事长职务,其名下个别企业的少量股份转让。如今,丁劲松的江湖,已经不再。
因倪发科而发家
丁劲松,是安徽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安徽金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安徽金鼎工程)董事长,80年代大学毕业后在芜湖市天河羽绒厂设备科工作,1989年初承包领办芜湖市电器控制厂,1993年创办私营企业“芜湖市金鼎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电梯销售与安装。
工商登记注册信息显示,安徽金鼎工程成立于1996年。2016年6月,程桂明出资10万元,丁劲松2000年11月认缴出资额2390万元。2014年12月,丁劲松不再担任法人代表。此后,法人代表3次更换,最终由程桂明担任。
丁劲松的第一桶金,即有安徽省原旅游局长、黄山市委副书记胡学凡和安徽省委原常委、人大原副主任臧世凯的帮助。相关司法文件显示,1999年上半年,丁劲松得知黄山市政府盖大楼要安装电梯,当时竞争很激烈,他找到胡学凡帮忙,由胡学凡介绍时任黄山市委书记、市长臧世凯予以关照。1999年底,他邀请二人一同去杭州销售公司和生产基地考察,之后黄山市政府采购了丁劲松公司代理的杭州某公司的电梯。价格约100万元。
1999年,丁劲松亦曾在上海等地做过电梯销售。
丁劲松的第二桶金,是在安徽芜湖和六安做旧城改造、房地产项目。芜湖市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芜湖金鼎房地产),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金7千万。2000年,倪发科到六安主政后,丁劲松跟随倪发科来到六安,成立芜湖市金鼎房地产六安分公司。
相关司法文件显示,2000年初至2008年8月,倪发科利用其担任安徽省六安地区行署专员、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六安市委书记、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安徽金鼎工程集团法定代表人丁劲松的请托,为该公司明都北苑(六安)、金都花园项目(六安)违规享受优惠政策、少缴土地出让金、加快拆迁、规划审批,太平小镇(黄山)建设用地指标申请等事宜提供帮助。
2001年春节至2011年2月,倪发科本人或通过其妻徐爱萍先后十二次在芜湖市海螺酒店、芜湖市银苑小区住所等地收受丁给予的人民币18万元、欧元0.4万元、价值人民币2万元的购物卡,代为支付的旅游费用人民币27万余元,免除其兄倪建飞工程欠款人民币125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76万余元。徐爱萍案件已被确定另案处理。
《等深线》获知,2000年初,倪发科介绍丁劲松认识了六安市供电局原局长李真,开发了六安市供电局职工住宅。并对其六安市、黄山市黄山区开发的多个房地产项目在享受优惠政策、加快拆迁、审批规划和获取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关照。为了感谢,2002年上半年,丁劲松听说倪发科岳父母在上海的新房装修好了,以搬新房为由,在上海送给徐爱萍10万元现金。
2005年春节前后,丁劲松听说倪发科要到非洲考察,又送给倪发科4千欧元。2001年至2008年每年春节期间,他又以拜年的名义通过徐爱萍共送给倪发科8万元现金和2万元购物卡。
2010年,倪发科的哥哥倪建飞承揽了丁劲松老厂房拆迁工程,工程结束后,倪建飞还应支付145万元,但倪建飞称工程做亏了,不愿支付。此后不久倪发科说全家九人要到海南过春节,丁就让倪建飞在春节前先支付了20万元,然后剩下的说以后再说。
倪发科全家在海南旅游共花费27万多元,其后倪发科问旅游费用的处理问题,丁劲松告诉倪发科倪建飞承包锅炉厂拆迁工程的事情,说这次就是建飞汇了20万元作旅游费用,还欠125万元工程款。倪发科表示倪建飞的经济条件不好,让其多关照。丁劲松则表示“建飞的工程款免了”。倪发科对此表示感谢。
政商江湖
由于在多宗安徽官员的贪腐案件中行贿,丁劲松难于逃脱法律制裁。检方指控丁劲松及其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并指出其情节严重。
根据检方指控,安徽金鼎工程(集团)、芜湖金鼎房地产曾召开董事会研究决定为推动芜湖金鼎在芜湖、六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顺利发展,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意由丁劲松负责向倪发科、刘建国、李真,提供购房、旅游、财务报销、工程业务等方面优惠与便利。
审理法院则认定,2000年至2011年,芜湖金鼎房地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400多万元人民币和美元、欧元、购物卡等。情节严重,构成单位行贿罪。而在这项罪名背后,则是丁劲松的政商江湖。
2000年初,倪发科引荐丁劲松与时任六安供电局局长李真相识。2000年8月,芜湖金鼎房地产与六安供电局签订明都花园、明都北苑小区联合开发协议。司法文件显示,2003年间,李真表示想在联合开发的小区内购买门面房。为感谢其在六安市项目开发过程中提供的帮助,丁劲松当即承诺将门面房赠送给李真,李真提出要在公司财务上体现购房记录。
2004年上半年,丁劲松携带现金人民币110万元从芜湖赶至六安,在六安明都宾馆房间内将110万元现金送给李真。此后,丁劲松将正常折扣后价格为人民币189.5万元的三间门面房以人民币99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李真。
丁劲松还将公司开发的一套正常折扣后价格为人民币50余万元门面房以人民币4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李真的妹妹。丁劲松还应李真要求,将开发的一套住房按六安市供电局内部职工的价格出售给非供电局职工的李真的儿子, 2002年至2010年间,丁劲松以李真出国、搬家、儿子结婚、春节拜年等为由,先后七次送给李真人民币12万元、美元3000元、购物卡12000元。
芜湖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建国则因接受丁劲松的贿赂等事项,2010年11月,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01年,丁劲松为其开发的金鼎广场项目(芜湖)在交纳人防配套费方面能得到优惠,求助于时任芜湖市副市长并分管人防工作的刘建国。在刘建国的帮助下,芜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将本应由芜湖市金鼎房地产开发公司缴纳的人防配套费人民币71万减免至20万元。
2001年至2007年,为感谢刘建国在减免人防配套费方面给予的帮助以及公司在芜湖发展能够继续得到刘建国的关照,丁向刘建国行贿人民币共计人民币30多万元人民币,此外,还赠送了购物卡和美金。
这还并未是事情的完结。2001年下半年,时任芜湖市副市长的刘建国提议将他的一套住宅以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劲松。丁劲松在明知价格高于市价的前提下仍出资40万元将该房买下。其后丁劲松将该房以28万元出售。
除此之外,丁劲松还在加拿大送给刘建国的女儿美元5000元,每年春节还不忘“上供”,多次送给刘建国购物卡。2007年春节期间,丁劲松以资助刘建国女儿在国外完成学业为由,送给刘建国人民币20万元。
判决书还显示,芜湖金鼎房地产在刘建国、倪发科、李真的帮助下,通过减免人防配套费、违规享受优惠政策减免土地出让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方式,分别获得违法所得人民币51万元、200余万元和300余万元。丁劲松因向上述三人行贿,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丁劲松在芜湖做开发,拉下马的还有原芜湖市政府副秘书长、国土局局长强伟,判决书显示,2006年至2007年间,在强伟利用担任国土局长期间,为芜湖市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蓝山逸居”项目在办、理土地证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于2005年下半年、2008年,先后2次收受该丁劲松所送现金共11万元。
此外,2005年至2008年间,强伟还为安徽金鼎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在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等方面提供帮助和便利,于2006年至2008年每年春节期间收受安徽金鼎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所送的购物卡。
判决书显示,丁劲松在归案后除如实供述办案单位已掌握的向刘建国行贿的事实外,还主动供述了办案单位尚未掌握的他控制的公司向倪发科、李真行贿的犯罪事实。事实上,与丁劲松相关的人还有安徽旅游局原局长、黄山市委原副书记胡学凡和安徽省原常委、人大副主任臧世凯等人。
太平小镇
大约从2002年开始,丁劲松开始进军黄山,违规获得了大规模的土地,投资规模很大,项目繁多。2002年丁购买了黄山太平湖游船公司,2003年开发了丁香花园酒店、黄山地平线大酒店;2004年购买了黄山区中国旅行社,开发了黄山玉河商业步行街;2005年开发了黄山太平茶叶市场;2006年开发了黄山太平小镇。他还投资了太平猴魁和黄山毛峰茶叶基地,并在06年和07年两次扩大茶叶基地面积。
2001年,丁劲松通过招商引资到黄山进行投资开发。2002年,丁劲松开始和耿城镇和黄山区两级政府商谈耿城旅游项目,该项目包括三宗地块,分别坐落在太平小镇、辅村和金桥村,并做了耿城镇地块的概念性规划。
相关司法文件显示,1998年,胡学凡陪父亲在芜湖治病,与丁劲松结识。2001年底时,丁劲松把想在黄山投资的想法告诉了胡学凡,胡学凡于是与时任黄山区委书记毕无非、区长徐建敏以及耿城镇党委书记汪全胜打招呼,请他们在政策范围内给丁开发的项目以支持,提供优惠投资条件。
2002年,丁劲松在黄山市黄山区投资成立了黄山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就在耿城镇政府院内,汪全胜作为镇领导和区领导提供了很多帮助,丁很感谢,想和汪全胜处好关系,以便在项目开发上得到他的照顾。
司法文件显示,2005年,丁劲松以黄山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和黄山区耿城镇政府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在没有土地指标的情况下开始动工建设太平小镇。2006年国家土地大检查,该项目多次在上级检查中被要求停工,丁劲松公司损失很大,耿城镇领导也被追究了责任。
为此,丁劲松多次找胡学凡要求帮助协调,胡学凡于是找黄山区主要领导打了招呼,要求区政府解决丁劲松投资项目用地指标问题,区政府就到省国土厅汇报太平小镇用地指标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倪发科发挥了重要作用。2008年,倪发科已经担任安徽省副省长,当年8月,在带领安徽省国土厅厅长张庆军等人到黄山市黄山区视察工作期间,应安徽金鼎房地产公司老板丁劲松的请托,要求安徽省国土厅解决金鼎房地产公司在黄山区开发的太平小镇项目用地指标问题。
于是,在2008年年底,太平小镇项目用地指标由省国土厅上报至省政府,经倪发科签字同意,解决了丁劲松开发的太平小镇项目的违法占地问题。
然而,仅仅解决用地指标问题还不够。由于丁劲松在黄山投资规模很大,建设步伐迟缓,不少用地项目迟迟不能动工,2010年,黄山区要求原价收回丁未开发的土地,再由区里挂牌出让,这意味着丁劲松将面临巨大损失。
此时,丁劲松提出保留部分土地用于建设,同时减少损失。相关司法材料显示,为此丁劲松通过胡学凡跟当地领导帮忙协调,胡学凡找到黄山区领导,要求考虑投资商的利益和损失,最终丁劲松的公司保留了金桥村的230亩土地,其余的土地被政府收回,并在回收价格上的基础上补偿了银行利息,减少了丁劲松公司的损失。
2016年5月,汪全胜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汪全胜在担任黄山区耿城镇党委书记、黄山区委常委、副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黄山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征地拆迁和项目开发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先后七次收受该公司法人代表丁劲松所送的现金合计3.8万元,购物卡价值合计3.1万元
汪全胜接受的最大一笔贿赂,是2005年上半年接受了丁劲松开发的地平线公寓一楼结构层140多平米的无偿赠送,当时价值为8.4万元。
2016年10月,胡学凡受贿一案做出终审裁定,认定2003年6月至2014年3月,胡学凡利用担任黄山市委副书记、安徽省旅游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丁劲松的请托,为其公司在黄山旅游投资项目、收购黄山区中国旅行社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或者利用其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丁的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
2003年至2013年7月,胡学凡本人或通过其子先后在太平湖酒店等地收受丁劲松给予的308609元,美金2000元,价值3.6万元的购物卡、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的价值97.15万元的房产一套、代为支付的装修及家电家具费用139920元、位于黄山世纪花园西苑价值2.8万余元的房屋两间(10余平米),价值2万元的笔记本电脑一台。胡学凡总受贿金额共计折合460多万,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百万元。
相关判决书显示,张庆军,陈良纲则各自向司法机关交代了应倪发科要求,解决丁在黄山区开发的太平小镇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事实。
仅一个太平小镇项目,因丁劲松落马或涉案的官员有倪发科(其妻徐爱萍另案处理),胡学凡、汪全胜、张庆军、陈良纲等人。丁劲松费尽心力编制并苦心经营的政商关系网,已经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