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沙井黑社会龙哥陈垚东二审判无期 保护伞改判无期
深圳沙井黑社会龙哥二审在广东省高级法院宣判:维持一审定罪量刑,"黑社会保护伞"原宝安区沙井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少雄二审刑期由死缓改判为无期徒刑。
上午9时40分,深圳中院大法庭外拉起警戒线,法庭内外有法警等负责安保。40名被告全部到庭。10时,广东高院刑四庭审判长马建兵摘要宣读二审判决书,用去1个小时。第一被告人"黑帮老大"龙哥陈垚东(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及第二被告人伍健东(一审判处死缓)等的上诉理由被驳回,维持一审判决对其的定罪量刑。
针对上诉人提出的是否存在以被告人陈垚东为首的"沙井新义安黑帮"问题,广东高院认为该组织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大特征,即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陈垚东是该组织的发起人创始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一审判决后,原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少雄不服提出上诉。马建兵介绍,一审判决刘少雄犯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二审审查,对其犯受贿罪的量刑部分进行了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