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高宁混合所有制 混合所有制:如何混?怎么合?
相爱易,结婚难,联姻后的整合更是困难重重。实际操作问题不解决,配套措施不完善,国企与民企的“混合”或将遭遇一系列暗礁
前不久,“大炮”任志强放言,“混合制是执行不下去的”,“混合下去只有两个结果,要不就是国有的侵吞民有资产,要不就是民有的侵吞国有资产”。这种激烈言辞,引发众多讨伐之声。但是,在一如既往地敢言之后,“任大炮”恰恰道出了很多迷茫者的担忧。
“说到底方案好写,关键是实施细则,能不能实施好,做到位,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能否提前布局好?”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国资委官员对《国企》记者表示。
而继诸多国企老总曾直言对“混合”的种种顾虑之后,某民企老总也对《国企》称,对混合经济很感兴趣,但目前还看不清混合所有制未来的方向,“不是不想参与,是不敢参与”。
不同利益群体的种种担忧,道破了当下推行混合所有制的尴尬境地。作为国企改革的重头戏,在理论狂欢和各派别各取所需式的解释过后,混合所有制改革直接面临着实际操作上的难题,让国企和民企都有点“恐婚”。
民企多在观望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的有效途径。通过参与国资改造、参股国资项目、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民营经济将在资本金、投资领域、竞争力等方面获得极大提升,小企业做大,大企业做强,向产业链高端发展──按说,民资对这样的“邀请”应欢欣鼓舞才是,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多数民企处于观望状态。
前不久召开的博鳌亚洲论坛上,一项关于“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最担心的是”的匿名投票中,来自各行业的几十位企业家代表将66.67%的票投给“开放股权比例过低,民营企业难有话语权”;25%的票投给了“开放领域行业利润不高”;8.33%的票投给了“资金投入需求大,民营企业难以承担巨额资金压力”。
显然,民企普遍担心在合资企业中缺乏话语权,被国企控制。“如果没有话语权,相当于融资给央企,分红也难以通过制度得以保障。”这已经成为很多想参与国企改革的民企的普遍感受。
缺乏话语权的表现之一就是国企一股独大。
2014年“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向全国政协提交了一份提案,显示在现有股份制企业中,存在国有资本一股独大的现象,民间资本没有控制权和发言权,难以发挥民间资本反应快、决策灵活等优势,民间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允许民营、老百姓投资人参股,但始终保持国有控股的地位。这种做法很难激活企业活力。”柳传志在博鳌论坛上表示,如果能够让民企完全按照市场的方式,国企不占大股,对激活国民经济是有重大好处的。
“具体到混合所有制的领域、比例和结构,非常复杂。当下依然没有细则表明哪些具体行业需要控股、控股程度如何等等。明确的细则会让民资更一目了然。希望国资委尽快推出实施细则方案。”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体改所研究员高梁表示。
参与了20多个国企改制的民企复星集团,早在2003年1月便与国药集团合作成立国药控股,并于2009年9月23日在香港上市,是介入混合所有制的先行者。十年来,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国药控股在董事会建设、管理层选拔激励、公司战略、并购整合等方面,已展现出一定的优势。
然而,前不久,在“启程2014:变革与远见——清华经管学院企业家论坛”上,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在反思失败案例时直言:“作为小股东进去,根本没有管理权,跟原来的国有体制一模一样。”
郭广昌建议,要防止国有企业资产流失,应通过过程正义去解决结果正义的问题。民企入股国企时,如担心以小股东进去后钱被消化,可以考虑三种方式。第一,如果资金足够,应该主导企业,实现控股。第二,借助优先股:国有企业可能股份多一点,但部分是优先股,拿固定的利息、固定的回报,让民营企业发挥更好的作用。第三,即使民营企业是小股东,但可以通过股东之间的协议来获得更多的管理权、话语权。
多年改制留下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资产动辄上万亿元,少的也有几百亿元,而民营企业多数规模小。面对体量差异巨大的国企,“门不当户不对”成为民企担忧的重点之一。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庄聪生建议,大型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要分层次、类型,通过子公司或分公司与民企合作,寻找结合点和切入点,这样才能“门当户对”,实现真正融合,让混合所有制经济焕发出旺盛的活力。
当下,央企母公司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展缓慢。在2014年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上,华泰保险王梓木表示:“混合所有制在二级企业先下手,三级企业进入,然后逐渐把母公司改造过来。这样更容易些。”
国企中存在的特色“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组织机制也让很多民企望而生畏。“要取消国企内党管干部这一原则。”德意志银行亚太区投资银行执行主席蔡红平在亚布力论坛上直言,不取消很难调动民企积极性。
而在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看来,这不大可能。当下唯有董事会和党委身份重合,交叉任职。据悉,按照党章的要求,国有控股企业党委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国有企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是实现党对国有企业政治领导的重要组织保证,是加强国有企业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一条重要原则,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一条基本原则。
“做到实现党管干部和现代企业制度中选人用人制度相统一,是现代企业制度特别需要突破的地方。”恒天董事长张杰表示。
国企难题一堆
民企顾虑重重,摆在国企面前的难题也是一箩筐。
“国有企业忧虑的是与民营企业混合后,担心民营企业的‘移山大法’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在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召开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上,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宋志平说出了很多国企的顾虑。
中粮集团董事长宁高宁也曾坦陈,国家也担心国有资产流失,担心能不能起到国企的作用。“这些担心也非常有道理,这就要平衡。”宁高宁认为,要把握好度,既能达到企业的目的,也能达到国家的目的,最终考验的是经理人的能力。
在国企改革专家周放生看来,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已比较健全,只要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执行,就可防止国有资产可能出现的大的流失。小的流失可能难以避免,但我们毕竟要为改制付出一定成本。“不改制会造成更大的国有资产流失。中石化腐败案足以说明问题,它是体制性流失的典型案例。”
从多年推行股份制的经验来看,有些企业在混合中会出现互不适应的情况。混合所有制不是不同性质企业的简单物理相加,而是产权改革层面股权的相互融合、优势的相互融合。“这归根结底是制度问题。”高明华对记者表示,很多国企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只是拥有混合所有制形式。表现之一就是董事会没有起到作用,比如董事会选聘经理层的权利至今没有。
“从理论上说,国有企业100%国有,国家安排或者选拔经营者,逻辑上党应该管干部。”张杰表示,问题是管到哪一层面,如何管。
张杰认为,可以在一些方面进行新的尝试和创新,要按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市场化原则,由上级组织选聘董事及批复任命党组织成员,由董事会选聘及考核经理层,目前至少可以在建立规范董事会的全资企业以及持股比例低于51%的非控股国有企业试行。
中国建材集团是一个成功的混合所有制案例。中国建材重组了几百家企业,其中大多数为民营企业。重组过程中,很多民营企业老板继续在中国建材不同层级企业持股,还有很多民营企业老板成为中国建材不同层级的管理人员。
亲身实践混合所有制的宋志平,对混合所有制有着特殊的感受。“混合所有制企业不应再视同为传统意义上的国有企业。要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给予充分的市场化政策,不再把一些对政府部门的管理规定再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参照执行’。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要大力推进管理层中长期激励、员工持股和职业经理人制度,充分发挥混合所有的制度优势,进而提高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从员工‘身份’认定上,国有企业员工是公职人员,但混合所有制员工不应再被视作国家公职人员。”
中国建材集团总经理曹江林告诉《国企》记者,中国建材在探索中遇到很多现实问题。“一是中国建材将资金引进来了,可是目前的监管体系、法规和资本市场很难解决资本的流动和退出问题。二是管理层持股问题,其中‘上持下’的问题比较突出。中国建材在重组整合过程中会选拔一些优秀的被重组企业经理人员充实到上一层级的管理团队。他们可能在被重组时,持有一些本企业的股份,但是现在有关规定不允许这样的‘上持下’。目前我们的做法是‘表外高管’,但非长久之计。三是企业属性问题。原来的民营企业进入中国建材后是什么性质的企业,这是一大困扰。”
在国机集团董事长任洪斌看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会一帆风顺。从当下企业的实践看,一方面引入外部投资人有两难。盈利情况好、回报高的企业,民营企业就会很踊跃,但这些企业并不需要民资。回报不高的企业对民营企业的吸引力就差了。传统机械行业的国机集团,平均利润率处于行业上游水平,也仅有4%。与其他行业相比较,吸引民营资本存在一定难度。另一方面,在引入外部投资人的操作中,也存在思想上的顾虑和配套措施的缺失。
“相同条件下的民资,我该选择哪个?选择后会不会被误解利益输送?”在反腐力度加大的当下,很多央企领导难免会有此担心。任洪斌希望在政策和制度上推出配套措施,比如有一个类似招投标的公平竞争机制。
事实上,配套改革也是混合所有制推行中的难点。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黄淑和多次在不同场合提到,国企改革的配套改革非常迟缓。比如,三项制度(劳动、人事、分配)改革是最基础的改革,但现在国有企业好多都面临改不下去的局面。“三项制度改革都做不到,其他改革怎么深化?而且,国有企业历史包袱太重,有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比如,‘新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老三会’(党委会、职代会、工会)的关系怎么处理?西方国家国企不存在这些问题,中国国企就存在。”
在配套改革没跟上的情况下,当前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继续“摸着石头过河”。黄淑和说过:“对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方案还要上报,现在总的原则就是,有一些明确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先往前推,容易干的先干。”据悉,集央企出资人和监管者于一身的国资委正在仔细研究实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届时,或为推进混合所有制的发展指明具体操作方向。记者 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