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乒乓球竞赛的规矩
1、TT1-TT10级均设男女集体赛,起码有四队参与才安排竞赛。竞赛为考比杯制,共举办4场单打和1场双打。每个队员参与2场单打(别离与对方的两名队员对垒)和一场双打。双打赛可由别的的队员参与,但须在集体赛前声明。
2、分组赛(小组不少于3队)。参赛队多于4或5队时进行分组赛,小组依照2的倍数(如2、4或最多8组)构成。分组赛设种子队,各队方位抽签决议。各小组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的竞赛,第二阶段的竞赛各队的方位仍由抽签决议,先抽分组的优胜队,再抽分组的第二名。第二阶段的榜首轮竞赛要把榜首阶段分组赛中同一小组的两个队和各小组的优胜队穿插开来,半决赛中失利的两个队获铜牌。第二阶段竞赛为淘汰赛。
3、答应安排混合等级队参赛。凡混合等级队,只能参与残疾程度轻一些等级竞赛(如2级和3级混合组队,只能参与3级的竞赛)。混合组队时起码有一名队员的残疾等级与参赛等级相符,一人在同一竞赛中不得代表一个以上的队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