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澄城县林业局民警张杰依法办案被打 县监察局副局长指使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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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我叫张杰,工作于陕西省澄城县林业局,是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此时此刻,我无法形容承受的遭遇以及痛苦.我是一个秉性耿直,为人开朗,对生活以及工作

我叫张杰,工作于陕西省澄城县林业局,是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此时此刻,我无法形容承受的遭遇以及痛苦。我是一个秉性耿直,为人开朗,对生活以及工作有着理想追求的人。但我现在沉默寡言、萎靡不振、寝食难安。我只有在这里用我最真实的情感,叙述发生在我身上的正常办案受单位领导打压排斥及犯罪分子对我殴打威胁的事情。难道我要向他们低头吗?我无法接受,也不知道如何定位以后的人生道路和目标。

【干涉办案领导及基本情况】澄城县林业局***刘张民兼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林业派出所所长、森林防火办主任、森林管护大队大队长,这些年一直给违法人开脱庇护,使得很多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困难极大。他一贯独权霸道,经常与那些木材商贩私交密切,有直接的利益驱使他们不为人知的龌蹉勾当,所得极其可观。他在当地犹如“土皇帝”,多次违纪违法,将案件“以罚代刑”草草结案了事。(例如:赵庄镇千亩山林着火、刘家洼乡某村盗砍滥伐林木500多株、王庄镇林地大面积被毁等)
对于本次案件的违法当事人,他违法授意办案民警私自释放,并将违法车辆放行,帮助违法当事人逃避处罚。已经触犯了刑法相关条款,严重失职渎职罪。
澄城县纪委监察局副局长刘尚谦利用手中权力,以权谋私,为亲属(刘尚民和刘杨军)开脱违法事实,逃避我森林公安机关查处。

他将未完结的案子就此终止,任由违法亲属不顾国家法纪,擅自组织,收购,贩卖,肆意在我县境内破坏森林资源及采伐挖掘大型树木及古树,谋取暴利。他的行为涉嫌包庇亲友,妨碍司法公正,已经触犯了刑法相关条款,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及相关处理。
【案发及领导违法办案经过】
2013年3月29号凌晨3时许,接群众举报:王庄镇蔡邓村有人使用大型机械吊车正在他家附近承吊国槐树木,希望我们马上前去查处。我向带班领导、副所长韩江涛汇报后,立即驾车赶往事发现场。参加人有韩江涛、陈斌峰、梁剑波以及我。

赶到现场,发现大吊车正在给一辆红色解放牌单桥货车承吊大树装车(车牌号:陕E91213)。我们立即制止,并分别询问货车司机以及树贩子刘杨军。他们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刘杨军擅自组织、协调采挖,非法收购,滥伐20公分左右的国槐树木共计17棵,无法提供合法来源以及承运的木材运输证、木材检疫证。我们立即进行拍照取证,并将该车辆登记保存于县烟厂停车场内。随后带当事人到单位做进一步调查。
凌晨4时36分,开始询问违法当事人。询问笔录参与人有韩江涛、杨博、梁剑波以及我。我详细记录了刘杨军的违法事实。在询问进行中,有自称叫刘宝玉的人给我打电话说:“你妈的不想活了,你笔录里要记录对他们不利的内容。我整死你。

”该人我不认识,我便问是谁将我的电话告诉此人。刘杨军说,是他刚去厕所的时候,在值班室的墙上查看到我的手机号,然后编辑成短信发给刘尚民,让刘宝玉拨打我的手机。刘宝玉长达10几分钟的疯狂、粗暴辱骂,我手机开启外放功能,在场的所有人包括货车司机都清晰听到。
刘宝玉使用的手机号码为:1357240888。他提到知我父母住在何处,我的家属和孩子的具体情况,并声称要对我下毒手,要将我打出澄城县,在场的还有我们森林管护大队的两名同志,**和***。在这种情况下,我完全注重个人以及单位形象,一直坚持将询问笔录记录完。
随后,我将此情况反映给所领导。带班领导口头传唤该人时,大约在11时许,单位领导刘张民来到我们的办公室,在场的有三名同志还有我本人以及两违法当事人(刘尚民和刘杨军)在场。

刘张民严厉训斥了我,说违法当事人的哥就是县纪委监察局副局长刘尚谦,要求我们办案人员无理由无条件放行,并责令我们交出登记保存单以及停车场的登记牌。我将遭威胁一事报告给领导。听我说完,刘张民视为根本没有发生一般,扭过头来,凶恶的责令我交出停车卡递交给他手里,然后转身递给了违法当事人,让二人赶快将货车开走。
我当着同志们的面问领导:案件还在调查阶段,还未对其违法人员进行相关规定处理,怎么就放走了呢?我又问:在办案中受到违法犯罪份子的威胁恐吓,给我个人带来的伤害,单位如何处理这事呢?刘张民说:你们私下协商。


“我怎么和违法犯罪份子私下协商啊!单位的处理意见就是这样啊!为何要我和对方私下协商?我想不通。”刘张民说这是纪委领导(刘尚谦)的意思,接受与不接受都要执行。他讲完,我的心情一下跌倒谷底。
【在派出所附近遇袭经过】
3月29日晚上,我们又接到举报电话说:交道镇刺沟桥头的毛家坡村,延旧省道202线下至转弯处,有人使用平板半挂重型货车正在装吊大树。要我们马上出警制止。我立即汇报带班领导陈晓玲副所长。陈所长安排到所里集结,好出警赶赴事发现场。我在赶往单位时,在单位对面信合大厦门口沿道边,突然遭遇陌生人的袭击殴打。
一行三人两辆黑色轿车,均都没有悬挂车辆号牌。一名粗胖肤色略黑的男子对我殴打施暴后,还将我拉入他所驾驶的黑色比亚迪小轿车内。

我有意识的自卫,但此人力气特别大,抓住我的手臂后扭我的手腕,然后挥拳袭击我的面部,致我手臂和手腕及面部多处受伤;还将我衣服撕破。后将我拖下车,又辱骂、威胁,告诉我,就是受县纪委监察局副局长刘尚谦的指示,教训我来的。
该人自称他就是刘宝玉,是“廉政风云记者”,黑白两道无人敢惹。他还讲刘尚谦正在某酒店宴请他们,也包括林业局领导。要对我办理案件找机会收拾我整治我。并警告我:以后办案中再碰到刘尚民以及刘杨军拉运大树及古树,少管闲事。要不“小心你娃和家属的安全!好好考虑考虑你父母的安全!”他要求我第二天给他打电话,宴请他以及他的兄弟们,要不然见一次打一次。
此时,我明白了一切:这是一起有预谋、有准备的袭击事件。刘宝玉敢公然这样袭击我,说明他后面必定有人指使,为他撑腰。此刻,我一个人的正直和勇敢无法战胜他们险恶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