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郑俊怀案 伊利原董事长郑俊怀案宣判

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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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据新华社呼和浩特12月31日电经过8天的休庭审理,31日下午3时,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郑俊怀等5名伊利原高管挪用公款案作出

据新华社呼和浩特12月31日电经过8天的休庭审理,31日下午3时,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郑俊怀等5名伊利原高管挪用公款案作出一审宣判,郑俊怀等5人分别被判处6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郑俊怀为了收购呼和浩特立鑫实业开发公司、天津常印印刷有限公司、长春胜利粮贸公司所持有的伊利公司社会法人股以获取个人利益,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私自授意杨桂琴、张显著、李永平注册了私营性质的呼和浩特市华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之后又利用担任伊利公司董事长、总裁的职务之便,伙同被告人杨桂琴、张显著、李永平、郭顺喜,以单位名义贷款1500万元,并挪用150万元供华世公司购买股票,牟取个人利益。

鉴于5名被告人已将所挪用的公款全部归还,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并综合考虑5名被告人犯罪的具体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对各从犯依法可予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