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公开审理陆俊减刑案 6次表扬或减刑1年

2017-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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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央广网北京7月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四年一度的世界杯正在巴西火热上演,球队场上厮杀自然是万众瞩目的焦点,但同时裁判也经常会成为话题.而对于中国球

央广网北京7月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四年一度的世界杯正在巴西火热上演,球队场上厮杀自然是万众瞩目的焦点,但同时裁判也经常会成为话题。而对于中国球迷来说,最熟悉的裁判恐怕要数陆俊了。如今,这位曾经的金哨、后来因受贿罪被判5年半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又有了新消息。

今天下午,北京二中院将对司法部燕城监狱报送的陆俊减刑案公开开庭审理。减刑,针对的是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是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机关依据监狱相关管理规定,在服刑人员服刑改造期间获得足够积分后可提请法院减刑。此前的6月5号,司法部燕城监狱以罪犯陆俊获得5次表扬,1次单项表扬为由,建议把他的刑期减去1年。

新闻纵横编辑宋林梳理了陆俊从金哨到入狱的全过程。

陆俊,1959年3月19日出生,19岁便开始足球裁判生涯,在中国顶级足球赛事中担任主裁超过200场,1991年成为国际级裁判,曾当选甲A联赛十年最佳裁判,两度当选亚足联颁发的年度最佳裁判,是中国足坛首位在世界杯和奥运会决赛阶段执罚的裁判,2005年初正式宣布挂哨。2009年8月25日,公安部反赌扫黑专案组成立,震惊中国足坛的反赌扫黑风暴拉开序幕。陆俊则在这一次风暴中东窗事发。

记者:是给的现金还是什么?

陆俊:现金。

记者:现金是装在什么里面?

陆俊:装在一个足协那种纸袋里面。

记者:纸带里,有多少钱呢?

陆俊: 35万。

2011年3月31号,陆俊被爆在2003年的中超联赛中收受35万贿金,帮助申花赢得冠军。2012年2月16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陆俊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查明,1999年至2003年,陆俊为相关足球俱乐部及相关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7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1万元。最终,陆俊被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人民币,没收非法所得71万人民币。

陆俊:所以我就希望,也不是希望,就是从我的这种教训当中,就是特别是我的同行,你要吸取我的教训,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同样的罪行再发生。

在今天之前,从6月10号到6月14号,北京市二中院已经对受理的包括陆俊案在内的43件减刑案件,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进行了公示。从今天的公开审理可以确定,在法院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对陆俊减刑一年的异议。

但是,陆俊减刑案的审理结果目前还是充满了悬念,因为今年6月1号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开始施行了,对减刑的条件做了更严格的限定。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司法解释发布时强调,审理减刑、假释案件,除了应当审查罪犯在执行期间的一贯表现之外,还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财产刑执行、附带民事裁判履行、以及罪犯退赃退赔情况。特别是针对假立功的问题,更是要严格审查。

孙军工:执行机关以罪犯有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为由提出减刑的,应当审查立功或重大立功表现是否属实。涉及到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或者其他贡献的,应当审查该成果是否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完成,并且要经有关主管机关的确认。

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曾在全国检察机关启动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要求重点监督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刑罚变更执行情况,最高检监所检察厅副厅长王光辉曾经强调指出,这些罪犯减刑、假释,要具备特定条件。

王光辉:比如“主动退赃、积极协助追缴境外赃款赃物、积极消除犯罪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影响”等等,严格地限制了罪犯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幅度。

司法部今年也部署建立健全权责一致的执法办案责任制,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巡视员李豫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执法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对执法办案的质量终身负责,要实现谁承办、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也就是说,直接办理陆俊减刑申请的监狱执法人员,也要承担责任。

李豫黔:实行网上办理,全程留痕,同步监督,从网上就给你全部固定,固定你的证据,固定你的签字,固定事实,检察机关全程同步监督,要想搞些歪门邪道,搞些猫腻,那做不下来,而且他可以倒查呀,确保执法公正的一个很有力的措施。

陆俊减刑案庭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已经进行了公示,今天将进行公开审理,庭审的情况具体如何,中国之声今天将为您第一时间带来最新的报道,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