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智深小拳拳 鲁智深的拳头与小工商业者的悲剧
《水浒传》里有个著名的人物叫鲁达,也就是鲁智深,他的主要事迹是三拳打死镇关西。
鲁智深出家前是延安府的提辖,相当于当今的公安局局长。他喝酒的时候,听得隔壁阁子里有人哽哽咽咽啼哭,唤来一问,原来是一个名叫翠莲的十八九岁的妇人,随父母从东京来到渭州,母亲病故,父女两人流落在此。
当地财主郑大官人强媒硬保,要她做妾,写了三千贯文书,虚钱实契,要了她的身体。未及三个月,就被郑家大娘子赶打出来,还责成店主人追要原典身钱三千贯。当初不曾得他一文,如今却来追讨。父亲懦弱,和有钱有势的郑家争执不过,父女两个只好酒楼卖唱。
鲁达一问,方知那绰号镇关西的郑大官人就是状元桥下杀猪卖肉的郑屠。鲁达给了父女两人十五两银子做盘缠回东京。回到住处,鲁达气闷得晚饭也不吃,气愤地睡了。鲁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次日一大早,便照顾翠莲父女上路。
两个时辰后鲁达径投状元桥来,寻得郑屠,拳脚教训,这是书中一段妙文,把教训镇关西的过程写得有声有色,令人叹为观止。不料,由于下手太重,郑屠不经打,就被鲁达给打死了。
这跟鲁达之前设计的不一样,指望痛打这厮一顿,不想三拳真地打死了他,因考虑到须吃官司,又没人送饭,鲁达便逃离而去。
拳打镇关西是一个令人大呼畅快的故事,令人畅快是因为郑屠作为一个恶霸,欺凌弱小,可恶至极。
但是,鲁达打死镇关西,真的就是这么合情合理合法吗?
先说郑屠,这个出身卑微而能把企业做强做大成为渭州肉类加工销售公司老总的企业家,走到这一步委实不易。可毕竟是穷人乍富,依翠莲之说,这郑屠实在太坏,先用白条占了人家的身子,大老婆将人家赶出来后,又要讨回三千贯钱。
在那时身体是可以明码标价地出卖,因此郑屠买翠莲不算违法。双方之间起争执,也只能算民事纠纷。而翠莲单方的诉说是否是事实,也待调查。不排除这种可能,即翠莲为葬母借贷了郑屠三千贯,后翠莲脱离郑家,郑屠追债。这起纠纷里牵扯两个关键问题:
一、郑屠是否真的是“虚钱实契”?
二、翠莲脱离郑家是否真是郑家的过错?
当时虽然没有专门的民事法庭,但道理上仍然可以向官府寻求救济,而且官府调查取证从技术上说并不困难。但是因为当时司法黑暗的现状,金氏父女两个异乡人状告当地著名的企业家、纳税大户,不但要花费一笔不小的司法成本,而且胜算的把握微乎其微。那么作为一个小老百姓,金老头选择忍气吞声,卖唱还钱是明智也是成本最小的办法。
问题是为什么鲁达一听翠莲的叙说,根本不做调查就深信不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