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霙前妻 特型演员王霙接受采访惹纠纷 前妻状告其侵权

201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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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南京日报报道(记者梁平) 曾先后在<开天辟地>.<秋收起义>.<杨开慧>等30多部影视剧中扮演中青年毛泽东的著名特型演员王霙,因接受采访谈及自己婚姻而引发纠纷.昨天下午,前妻成郁馥状告登载王访谈文章的某杂志名誉侵权案,在北京宣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及诉讼代理人张红兵.谢华平出庭,被告只是书面应诉没有到庭,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原告成郁馥的常年法律顾问是曾介入过饶颖状告赵忠祥案的北京华泰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张红兵.昨天庭审中,张红兵向法庭陈述:某杂志2005年第5期上刊登的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梁平) 曾先后在《开天辟地》、《秋收起义》、《杨开慧》等30多部影视剧中扮演中青年毛泽东的著名特型演员王霙,因接受采访谈及自己婚姻而引发纠纷。昨天下午,前妻成郁馥状告登载王访谈文章的某杂志名誉侵权案,在北京宣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及诉讼代理人张红兵、谢华平出庭,被告只是书面应诉没有到庭,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原告成郁馥的常年法律顾问是曾介入过饶颖状告赵忠祥案的北京华泰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张红兵。昨天庭审中,张红兵向法庭陈述:某杂志2005年第5期上刊登的题为《青年“毛泽东”如此快乐爱上“吃醋”的妻子》(以下简称《青年》),以王为第一人称,记述了他在拍摄电影《杨开慧》、《彝海结盟》时和现任妻子贺亚琳的爱情故事。事实上,《杨开慧》1995年出品,《彝海结盟》拍摄于1996年,而原告成郁馥与王霙离婚是在1997年10月。显然,王霙不经意间披露了自己当年的婚外情,直接对原夫妻关系产生负面影响,侵犯了对方的隐私。被告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以书面形式宣扬了原告的隐私,致使原告名誉受损。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其杂志上刊登声明,为原告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针对原告的诉求,被告书面辩称,《青年》讲述的是王霙及其妻子贺亚琳的爱情故事,整篇文章没有提及原告。原告认为披露了王霙的“婚外情”是侵犯了原告隐私权的说法不能成立。在本案中,王霙的所谓“婚外情”应属于王霙和“第三者”的隐私,而不是原告的隐私。此外,王霙现在并不承认《青年》中的某些章节系他口述,这或许就是原告成郁馥未将前夫推上被告席的缘故。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夫妻是否共同享有隐私权?原告代理人张红兵认为,夫妻关系状况、婚外情均属于阴私,阴私是隐私的组成部分。婚外情属于不履行婚姻义务,损害配偶方身份利益的行为。擅自公开夫妻的共同隐私是侵害配偶共同利益的一种表现。夫妻生活共同隐私是婚姻生活中夫妻共同的私生活信息,夫妻感情生活和性生活等均属于涉及夫妻双方共同隐私内容的信息。配偶共同隐私权归配偶双方共同享有,理应由配偶双方共同处分。他人未经配偶双方同意擅自公开配偶共同隐私的行为,构成对配偶另一方隐私权的侵害。

被告则认为,原告“丈夫的婚外情是妻子的隐私”这种观点如果成立的话,则势必使隐私权的主体和客体无限扩大,使该项权利处于不确定状态,任何人都可以借口某事和自己有点关系而要求予以隐私权保护,这样势必造成法律适用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