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泰电气宋丽萍 IPO造假和信披违规 欣泰电气董事长被罚832万元

20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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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对温德乙.刘明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中国证监会7月12日在官网上公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一份市场禁入决定书.这两份决定书都与欣泰电气有

对温德乙、刘明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中国证监会7月12日在官网上公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一份市场禁入决定书。这两份决定书都与欣泰电气有关,处罚对象涉及18名责任人员。

这18名责任人员分别是欣泰电气、公司董事长温德乙、总会计师刘明胜、财务部经理于晓洋、销售部经理王永珩,董事、总经理孙文东,董事、总工程蔡虹,董事陈柏、胡晓勇,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宋丽萍,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玉翀,独立董事蒋光福、赵春年,监事范永喜、韩冬,职工监事孙洪贵,董事、副总经理王建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杜晓宁。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经查明,欣泰电气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二是上市后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欣泰电气处以非法所募资金的3%即772万元罚款;对温德乙处以802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3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欣泰电气非法所募资金的3%即772万元罚款;对刘明胜处以30万元罚款;对于晓洋、王永珩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孙文东、蔡虹、陈玉翀、陈柏超、王建华、胡晓勇、宋丽萍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蒋光福、赵春年、范永喜、韩冬、孙洪贵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欣泰电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温德乙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3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60万元罚款;对刘明胜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于晓洋、王永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蔡虹、陈柏超、宋丽萍、孙文东、赵春年、蒋光福、范永喜、孙洪贵、韩冬、陈玉翀、杜晓宁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综合上述两项行政处罚意见,证监会决定:对欣泰电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32万元罚款;对温德乙给予警告,并处以892万元罚款;对刘明胜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于晓洋、王永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孙文东、蔡虹、陈柏超、宋丽萍、陈玉翀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万元罚款;对蒋光福、赵春年、范永喜、韩冬、孙洪贵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万元罚款;对王建华、胡晓勇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杜晓宁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另外,根据证监会公布的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决定对温德乙、刘明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