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侯磊 衡水武强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红散文获全国系统优秀奖
李红,女,1972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3年调入河北衡水武强县检察院工作,现任武强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她自调入检察院以来,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执著追求,靠着对法律和人民的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困难,不断进取,爱岗敬业,矢志研艺,全面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从一员检察战线的普通干警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并逐渐成长为一名新型管理者。多年的工作中,她不断的受到各级领导的表彰、不断取得各项荣誉。一点一滴的成长,一次一次的荣誉,无不印证着她的人生信条:梅花香自苦寒来。
学无止境勇登攀 业无止境思进取
二十一年的从检经历,她始终坚信只有学习才能不断提高,只有学习才能使自己成长为出色的管理者。1999年在全院中层正职竞争上岗中,她以全院排名第一的总成绩全票当选政工科长,此前她是起诉科副科长,凭着一股学习的韧劲和对公诉工作的挚爱,被市院评为优秀公诉人,当年震惊衡水的武强3.
11扰乱社会秩序案它就是主办者之一。人生的抉择再一次把她推到一个全新的领域,她全身心的投入到政工工作中,一干就是十三年。就是十三年,她把在全市排名落后的政工工作带入全市先进行列,基层院建设、组织宣传工作多次名列第一,这些成绩的取得实在是来之不易,因为武强院小人少,十三年的时间,都是她一人对口市院四个处室的工作,有一次她到市院参加一个部门会议,第二天上午又到另一个部门参加会议,前天的部门领导看见了问她:“李红,你是昨天没走,还时今天又来了?”
繁重的工作没有压垮她,反而激起她无限的斗志,一方面把政工工作的脉络迅速理清,一方面根据武强县院实际开展工作。宣传工作是政工工作的一个大项,也是武强县院的一个薄弱工作。她决定先从这块硬骨头啃起,从政工信息、经验材料写起,再到发表宣传文章,几年下来仅是读书笔记她就写了10大本,凭着中文系的功底和孜孜不倦的学习,在全市检察系统也小有名气,由她担纲的《基层检察院办案效率的分析》一文被省院评为优秀课题,由她单独撰写的每年在中央、省市级刊发的各类宣传文章达30篇以上。
随着院里年轻干警的增多,她组织了一个宣传兼职员队伍,定时请来老师上课培训,并创办了自编刊物《武强检察》,为检察文字写作创建了一个园地,培养一批上阵能办案、下阵能写作的复合型人才。
大胆创新结硕果 培育人才添动力
思想政治工作是生命线,这是不容置疑的,关键是如何在当今新的形势下、多元化的价值取向下转变陈旧的工作方法,找准定位。如何为基层院的建设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是她常常思考的一个问题,她积极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贴近干警倾听心声,把收集到的信息及时梳理反馈,经过深入调研谈心,把思想政治工作总结定位为“三三制”,涵盖干警思想、工作、生活三个方面的工作目标,总结撰写了《运用三个机制作好思想政治工作》、《找准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着力点》等多篇调研文章,并被省、市院作为经验材料转发。
2004年,她任党组成员走上领导岗位后,肩上的责任更大了,她又尝试引进现代化管理理念,针对本院人员少任务重的现状,创造性的进行了资源整合,提出并实践了“两局一处一室”的探索与尝试,获得时任省院检察长侯磊同志的高度评价,批示值得总结推广。
2007年随着该院两房建设的完成,硬件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她又开始思索怎样才能保持队伍建设的长期有效呢?最终她将我院的机关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将引入ISO管理体系作为提高本院规范化水平的重要载体,对ISO管理体系在检察机关的应用做出积极的探索。
由她主持领导全院干警进行了质量管理体系的培训以及达15万字的文件编写工作,最终通过认证。成为全市第一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检察机关。县委政法委给予了高度评价,并组织全县政法机关和有关科局进行观摩学习。
人才是检察事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2009年以来,李红同志着眼提高干警法律素养积极思考、不断创新。以人才培养为目标,推进“育苗、育尖、育能”工程,分梯次层递式培育“高、精、尖”式人才,狠抓干警学历提升,扭转后备干部青黄不接局面;以专业化为目标,采取“时间上保证、经费上支持、精神上激励、待遇上挂钩”的机制,狠抓司法考试通过率,扭转检察官断局面,在全院积聚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正能量。
5年来,武强检察院共有28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4名干警通过会计考试,占全院干警总数的75%以上,本科以上学历达到100%,4名干警取得研究生学历,向市院输送文字工作者、业务能手5名,为武强检察事业发展增添了后劲。
工作上的高标准、严要求离不开人性化的管理。在队伍管理中她以女性特有的敏感和善良为全院干警默默做着奉献,为全院的和谐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今年一位干警的妻子突患重病情况危急,她得知这一情况一方面询问情况,一方面组织干警前往石家庄轮番守护,后通过与县政法委积极协调申请特困干警资金援助,当干警有什么困难她总是第一时间到达送去问候,不辞辛苦给予帮助,而她的父亲因癌症去世后她没有为自己申请过一分钱。
她总是这样无私的帮助别人,并把这种力量辐射到更远的地方。
以身作则严自律 公正执法创佳绩
2008年,全世瞩目的奥运会在北京召开,她在单位执行带班任务的同时,还和预防科的一名同志包驻东塘旺村,本来她是可以提出申请不去的,因为她的丈夫也同时被派驻包村,但她瞒下这一情况,把孩子扔给母亲,一头扎进村中,一去就是三个多月吃住在村里。
在包村期间,她组织乡村两级干部群众成立奥运志愿小分队昼夜巡逻,对全村的上访和苗头情况逐一清查,对外来常住人口逐一排查。当时,正值炎夏的村庄条件十分艰苦,但她用坚定的意志以及维护奥运安全的历史使命感做好这项工作,在历次检查中多次受到表扬。
在驻村过程中她发挥检察职能讲解法律、宣传预防、解疑释惑,并积极为当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该村有一条公路年久失修,村里外出打工、上街赶集全都依靠这条路,一到夏季就泥泞不堪,无法通行。她向检察长及时汇报这一情况,经过协调,县计划局已经立项于近期将开工翻修。她贴心周到的服务、热情执著的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
2012年,李红同志被任命为副检察长,增加分管反渎和侦监工作,职务的提升没有改变她认真细致的性格,分管业务的增加使她更加的感受到责任的重大,她的身影更加忙碌了,在科室讨论案件、在田间与百姓拉家常、在企业开展宣传采风……
这就是李红同志,一位柔弱而又平凡的女性,却以人民检察官的铮铮铁骨在平凡而神圣的岗位上谱写着青春华章,尽显巾帼不让须眉的风流本色。作为从事检察事业的女性,她不停的在女儿、母亲、妻子、人民检察官的角色中转换,她顶着常人难以想像的压力和困难,投身于自己忠爱的检察事业,思想上,她放开眼光,与时俱进;工作中,她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并不断取得傲人的成绩和荣誉。
“成绩印证汗水、汗水浇灌成绩”,1994年她被评为“十佳公诉人”;2000年以来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文字工作者”;2002年被评为“十佳”人民满意检察官;2004年被荣记个人三等功;2005、2006年被评为“优秀政治工作者”。
2012年,被评为“全市创先争优优秀党务工作者”,被评为“基层院优秀领导班子成员”。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所”,李红同志用她全部的信心和激情,在自己的岗位上实现着自己的追求,演绎着自己的青春,展现着新时期检察官的风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