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财政局李华波 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忏悔录
——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忏悔录
李华波,男,1961年出生,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鄱阳县财政局基建专项资金共计9400万元,2011年1月潜逃至新加坡。中新两国在没有缔结引渡条约、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司法执法合作,由新方冻结了李华波涉案资产,对李实行了逮捕、起诉,判处其15个月有期徒刑,并在2015年5月9日李华波出狱当天将其遣返回中国。
我从事财政工作30年,曾多次得到嘉奖,从没在工作中出现差错、受过处分,为什么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究其原因,在2011年我出国前,自己的行政级别依然是科员,连副主任科员的工资水平都没有达到,觉得自己一生就这样到头了,心中有不甘心的感觉。
那时私欲、贪心在膨胀,特别是与徐德堂(鄱阳县农村信用联社城区信用社原主任,因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接触后,看到他开豪车,穿着名牌,经常出入宾馆、酒店、舞厅等,羡慕他的那种生活方式。
当他与我说盗取财政资金之事时,我们臭味相投,一拍即合。此时我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党员干部,忘记了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甚至忘记了自己曾经站在党旗下宣誓,永远忠诚于党的事业,做人民公仆。我从事财政工作多年,深知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的紧要性和重要性,自己本应该是国家财富坚定的“守护神”,如今却变成疯狂盗取财政资金的硕鼠,变成人人唾弃的“亿元大盗”。
我的所作所为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在政治上和社会上都产生极大负面影响,我愧对党和国家多年的培养教育。
在潜逃新加坡期间,我岳父、父亲先后过世,作为人子,没能在他们临终前送上一程,深感愧疚不安。我岳父曾是鄱阳县粮食局一个乡镇粮管所会计,他曾自豪地对我说,他做几十年会计工作,从没有利用工作之便贪过一分钱,账目上从没有错过一分钱。我当时作为财政人,也曾为岳父的敬业精神感到敬佩和骄傲。我父亲曾在鄱阳县多个部门担任过领导职务,从小他就告诫我要清清白白做人,不要做亏心事,钱够用就可以,他到去世时仍和我母亲住在一间陈旧的平房里。可我就辜负了他们,我的事情对他们二老离世都有影响,他们是带着悲伤、抱着遗憾离开的。每思至此,我心如刀割,仰天长叹,愧为人子。
由于紧张、害怕,我性格上逐渐产生很多变化,爱人、女儿因此为我担心,看到她们母女在一起抱头痛哭,我就在心里责骂自己,为什么要做这种事,让她们如此伤心,为什么一家人不能和谐平安地生活在一起,为什么不能给她们一个完整的家。我的事情在网上出现后,爱人和女儿多次劝我回国自首,还对我说,不管我以后判多少年,她们都会等着我回来。我能顺利回到祖国与她们相劝是分不开的。在此,我谢谢她们,同时我也要对她们说声对不起,在你们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再也不能为你们挡风遮雨,特别是我的女儿们,由于我的犯罪将会使你们的人生道路充满艰辛和坎坷。希望你们能跳出我的阴影,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快乐人生。每思至此,感叹自己,作为丈夫,枉为人夫,作为父亲,愧为人父。
当我乘坐飞机在新加坡降落后,我并没有出逃后的轻松和快乐感觉。作为一名逃犯,我依然是恐慌、害怕和不安。在新加坡期间,我也与当地不少新加坡华人接触和交谈,当听说我是移民来新加坡的中国人时,他们都仰慕地说,现在中国变化太大,国家强盛富裕,人民有钱了。
过去都是中国人来我们这儿打工赚钱,现在新加坡人也去中国打工赚钱。祖国强大飞速发展,的确使我当时在海外作为一名中国人而感到自豪。但作为一名盗取国家钱财的逃犯,我为自己所作所为而感到羞耻,自己不配做一名中国人。
有时候,自己也在想,假使真的能侥幸逃脱国内法律的惩罚,在国外苟活,一生也没什么意义。因为永远都背负逃犯的罪名,失去的不仅是名誉、地位,更是众多的亲人、朋友。
在一个没有亲情、友情的异国他乡孤独地隐藏着,真的觉得自己很悲哀,很累、很烦的时候都找不到一个相知、相识的朋友来陪自己喝一杯。酒虽然美,但自己一个人喝时就觉得是在品尝人生苦酒。每天都在这种惶恐、落寞、寂凉中度过。
在新加坡期间,我通过国内亲属联系了鄱阳县检察院,并且写信给鄱阳县检察院检察长,表示了回国自首的意愿。但是,由于我正在新加坡接受新警方调查,也害怕面对回国的后果,我聘请了新加坡律师,当时听信律师的话,说可以利用新加坡法律和中国法律差别来逃避法律惩罚。
应我家属的请求,中国驻新大使馆人员到新加坡监狱对我进行了领事探望,告知我先期回国的爱人和女儿在家平安、开心。我的妻女和国内亲人都希望我能早日回国自首,此时,我认真反思自己,在国外这几年,从我所见所闻,以及国内外媒体报道及网络舆论等,都深切感受到了中国影响力和国际地位的显著提高。
中国人权在进步、法制在完善,所取得的成就更是举世共睹。很多国家都配合中国追逃追赃,美国、加拿大的官员都曾明确表示,将协助和配合中国政府缉拿逃往他们国家的贪官。
特别是中国开展了全球缉拿贪官的“天网”行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你逃往世界任何地方,终将难逃这张法网。我想我唯一的出路,就是正确面对自己所做的事,主动争取回到祖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在决定回国自首的一刹那间,我觉得自己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当我乘坐飞机抵达首都机场时,飞机舱门刚打开,飞机上一位追逃工作人员对我说,北京气温较低,你只穿一件衬衣,找一件衣服给你穿,这时另一位刚上飞机的工作人员就脱下他自己的外套给我穿。我当时不同意,说你也只穿了两件衣服,脱了外套你也会冷。他说不要紧,他年轻,一定要我穿上。外套虽薄,但我心中涌起阵阵暖流,我看到了祖国母亲并没有因为我的犯罪而嫌弃我、鄙视我、抛弃我,而是关心我、照顾我,给予我尊重。当时我心中就对自己说,我应该早点回来,向祖国母亲谢罪。回国后,在看守所期间,相关工作人员也多次和我谈心,让我放下包袱,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在规定范围内给予我生活上的关心和照顾。办案人员文明办案,管教民警文明执法,看守所规范化、人性化管理都使我感触尤深,使我感受到亲情和温情。
我要对已经去世的父亲、岳父说,你们的不孝之子回来了,他知道错了,愧对你们的养育之恩,希望二老在天之灵能够宽佑,更希望二老在天之灵能够安息。
我从决定回国自首那时起,就对自己说,一定要配合好司法部门,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经过,只要是我知道或者需要我做的,我都一定会积极配合,同时也希望国家能够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会认真改造,重新做人,珍惜好这个机会。
由于我的犯罪给国家财产、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在此请允许我诚恳向国家和人民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