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落马官员李安泽 江西官员举报苏荣后落马 案件敏感多名法官拒接手
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建华受贿上诉一案,经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2014年12月24日上午在宜春市公开宣判。
【宏观·政策】周建华案死缓改无期,只因少受贿17万元?
二审改判无期,周建华的委托辩护律师周泽并不满意,他发声明称,周案仍未结束。
经过半年的等待,周建华终于等来了终审判决。
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建华受贿上诉一案,经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2014年12月24日上午在宜春市公开宣判:以受贿罪改判周建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周建华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上缴国库。
判决书显示,江西省高院在二审中认定,上诉人周建华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贿赂人民币1006.3114万元、美元1.2万元、港币15万元、金条3根以及价值人民币23.58万元的财物。
2013年8月,周建华经江西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周建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周建华因举报江西省原主要领导及江西省新余市原市委书记李安泽贪腐而受外界关注。(详见《中国经济周刊》2014年第24期相关报道《江西官员周建华:我为何冒死举报苏荣妻子》)
对比两次判决,在受贿数额的认定上存在差异:二审认定的受贿数额比一审少17万元。判决结果则由死缓改为了无期。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周建华的委托辩护人周泽并不满意,他认为这一结果,与周建华的上诉预期仍有很大距离。回顾两次庭审,周泽更是感到疲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