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丽案件 王亚丽“造假骗官”案件的深刻教训
石家庄团市委原副书记王亚丽“造假骗官”事件,连日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谴责。有形象的比喻,王亚丽如同混进官场的三聚氰胺,很有道理,危害之大,影响之恶劣,连中组部领导都批示称“闻所未闻”。王亚丽“造假骗官”事件堪称“绝版”,这不能不说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的教训是深刻的。
纵观王亚丽“造假骗官”的全过程,我们可以看出,王亚丽“造假升迁”的技俩并不高明,为什么却能够一路绿灯,是谁在放任她自由通行。答案是十分明显的,少数地方根本没有按照原则和规定办事,执行《干部选任条例》存在严重走样,把严肃的干部选任工作当作了“走程序”,在明显的错误及漏洞面前变成了“睁眼瞎”,在干部人事工作方面纪律表现得太过松弛,把关不严,在干部监督面前显得严重乏力。
透过现象看本质,我们也不难发现,王亚丽“闹剧”之所以发现,其深层次根源还在于,为王亚丽造假骗官提供便利的少数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自我约束能力差,不讲大局、不讲民主、不讲原则,根本没有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只会搞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非组织活动,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一手遮天,对领导干部选任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失之以软、监督举报信息渠道不够顺畅,从而导致了政治生态受到严重污染,才会让王亚丽一路“过五关、斩六将”实现政治阴谋的。
王亚丽“造假骗官”行为,发生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是极不相称的。这种行为严重败坏了党风党纪,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是谁,只要敢于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对王亚丽案件所涉人员的必须及时查处,给一切试图通过造假违法谋取个人私利者敲响了警钟:“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这也为进一步查找选人用人制度漏洞、完善选人用人法规政策,更好地实现选准人、用好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干部保证提出了更高要求。 从王亚丽“造假骗官”案件中吸取教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不是没有健全的制度,而是制度的落实存在“缺位”。
因此,要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必须建立“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落实机制。一是必须要把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放在首位。持之心恒地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
二是必须进一步加大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力度。着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做到规定程序一个不少,规定标准一点不降。
三是必须进一步加强干部选任监督。要认真开展贯彻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十严禁”工作纪律等专项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干部选任质量。要进一步健全选任监督制度并抓好落实,着力把选人用人工作完全放在阳光下暴晒,公开所有程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杜绝领导意志和暗箱操作等不正之风。
四是必须严格执行问责规定。对不讲政治、放弃原则利用权势为造假者运作的领导干部和失职渎职的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责任人,要从严处理,决不姑息。 【本文选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七一社区”,点击查看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