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男 醉酒女闹市强奸男子 男子扶正“弟弟”顺势“打洞”
提要:近日,成都闹市,引起热议。一个夜晚,在成都九眼桥,一名闹市,当众与销魂,而反抗一下子之后就扶正“弟弟”顺势“打洞”,女上男下持续10多分钟。有人疑问,闹市,会不会判罪呢?问题在于是否自愿被。
日前,有称在成都九眼桥看到一猛女,估计是醉酒,将路边一过路按倒后脱掉裤子,猛的坐了上去。据悉,本以为对方是一精神病,反抗一阵后发现精神正常,最终屈服。女子后脸红红地提上裤子,沿着九眼桥横穿马路离开。
深受广大关注的”成都九眼桥事件“发生后,武侯分局高度重视,目前,武侯正在对该事件进行调查。
扶正“弟弟”顺势“打洞”表明是自愿被?
从图片和视频都可以看到,明显是攻、而是受,此外,在被的时候,曾尝试反抗,但是反抗一下子之后就放弃了,而是学会享受被的滋味。只不过,图片显示,在被的过程中,明显扶正自己的“弟弟”让方便交配,这个举动,是否代表着自愿被呢?
而且,若然不愿意的话,为何最后会屈服呢?难道真的是因为反抗无力吗?一个大男人竟然被女人制服了?难道这个是功夫高手吗?这个可能性大吗?还是自愿被呢?
闹市,会不会判罪?
的定义是什么?就是女子不愿意,强制进行害,这就构成了。但是,现在问题在于,第一,主体调换了,现在是被女子,与法律上的定义相反了;第二,究竟是否自愿与女子发生?如果不是自愿的,按照道理来说,也是构成犯罪的,应该会判罪,但是自愿的,则双方发生是自愿的,那么女子当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