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毅那里人 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法治人物候选人——何毅
何毅,男,1970年2月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一级警督,现为锦江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主要从事法制员工作。
何毅同志在锦江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主要从事法制员工作,他自担任大队法制员工作以来,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兢兢业业,立足本职岗位、刻苦钻研业务、勇挑工作重担,脚踏实地做好每一项专业法制工作。日常工作中,他时刻以法律为指导,敢于追根究底、敢于创新方法,工作认真负责,不论是受理案件、立案侦查,取证要求,还是采取刑事措施都能按照刑法、刑诉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规定认真审查,使经侦大队在2014年的执法工作中无一错案。
他常常帮助青年同志在思想理论和专业技术方面加强学习,给青年同志答疑解惑,获得好评。
一、脚踏实地,业务技能呈一流
何毅同志扎根岗位,立岗成才,在每一个平凡中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将精力倾注在普通的法制工作岗位上。一年来他先后高质量地完成了“唐玉兰、罗倩涉嫌职务侵占案”、“夏碧凤涉嫌职务侵占案”、“郑琪晖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等特别复杂、疑难案件的侦查取证审查工作,特别是在应对今年下半年爆发的大规模涉众性经济犯罪的工作中,何毅同志,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既注重法律效益又注重社会效益,积极为案侦工作出谋划策,一边为大队的案侦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取证要求,同时积极安抚受害群众,尽最大努力为群众挽回损失,先后在侦破“四川财富联盟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成都久龄久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成都宇星汇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6.
30专案”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很好的法律和社会效益。同时做为法制员何毅同志还承担着全局派出所侦查经济犯罪的侦查指导工作,在工作中,他总是不厌其烦地指导、协助工作,获得了派出所的民警的好评。
二、善于学习,创新提效竞一流
何毅同志参加工作以来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善于学习各种法律、法规知识、技能,并把学习与工作紧密结合,在实践中不断认识和把握各类新型经济犯罪活动的动向,在工作中,何毅同志主动担当,积极学习,对案件侦查工作做到准确定性,取证规范,打击有力。
有效地震慑了发生在我区的经济犯罪活动。他最讲实事求是,重视工作绩效,每个月的工作量很大,完成了案件审查数也很多,但他这一工作理念却逐渐影响着全队的同志,成为了“努力、高效”的形象写照。何毅同志的工作业绩在全队内有口皆碑,他认真完成法制员所赋予的光荣职责,为大队的法制工作做出了贡献。
三、细心贴心,真诚服务显一流
何毅同志将服务的理念贯彻于工作始终,力争把最满意的成果交给侦查员。他在工作中注意向侦查员和同行虚心请教,对案件的定性、取证、采取强制措施等工作等进行多角度的分析总结和比较,对其中的繁琐毫无怨言,这样使侦查员在工作中少走弯路,避免执法工作错误的发生,何毅同志本着这样的工作理念,使同事们感受到一个党员对工作的热情。
何毅同志的工作理念不光在工作上,在日常与同事的接触中,他也处处为他人着想,平时关心同事,不论谁有问题请教,他都能热情接待,及时回复,共同探讨。他总是乐于助人,悉心帮助,因而在群众中有着一个非常亲切的形象。
何毅同志就是这样,在法制员岗位上抓紧学习、认真思考、扎实工作,始终争取主动往前赶。在平凡的岗位上不断锻炼意志、增长才干、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在平凡中彰显不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