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雨右派问题改正的波折
孙大雨右派问题改正的波折收入《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的《打退资产阶级右派的进攻》一文,是毛泽东于1957年7月9日在上海干部会议上的讲话,谈笑间“钦点”了不少右派分子。孙大雨在讲话中被数度提及,次数甚至超过了章伯钧和罗隆基。
在毛泽东口中,他或是和别人一起出现,如“是走章伯钧、罗隆基、章乃器、陈仁炳、彭文应、陆诒、孙大雨那种反革命路线,还是走什么路线?首先要把这个问题搞清楚……”或是单独出现,如“在这个方面,知识多的是工人,是农民里头的半无产阶级。
什么孙大雨那一套,他们一看就知道不对”;又如“像孙大雨这种人,如果他顽固得很,不愿意改,也就算了”。可以想见,孙大雨在毛泽东心目中有着非同一般的印象。 此后,孙大雨的言论果然在京、沪等地报纸上刊登出来,他本人在1957年反右运动收尾时被划为“极右分子”,又于1958年6月2日被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诬告、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成为当时获刑事判决而具全国影响的两名右派之一。
另一位是被误认要“杀共产党人”而获判处无期徒刑的中国人民大学讲师葛佩琦。不仅如此,在二十年后全国范围对右派落实政策的复查改正中,孙大雨不获改正,几乎成为继章伯钧、罗隆基、彭文应、储安平、陈仁炳等人之后,证明在知识界波及甚广的那场政治运动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又一祭品。
一 1976年10月拘捕江青等人不久,中共中央作出了终止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开始了坚实而有力的拨乱反正进程。不久,为右派分子摘帽、改正的问题,先后提上了中央及各地的议事日程。
据统计,在1957年的反右斗争中,全上海共有15419人被划为右派分子。文革前,上海根据1959年9月17日中共中央《关于摘掉确已悔改的右派分子帽子的指示》,先后分五批摘掉了大部分右派分子的帽子。
1978年4月,中共中央在批转中央统战部、公安部《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请示报告》的通知中,作出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决定。至5月2日,上海对尚未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1471人摘掉了右派帽子。
随之,又开始了对右派分子的改正工作。1978年9月17日,中共中央在批转中央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公安部、民政部《贯彻中央关于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决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指出:“对过去错划了的人,要做好改正工作。
有反必肃、有错必纠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方针。已经发现错了的,尽管事隔多年,也应予改正。”“经批准予以改正的人,恢复政治名誉,由改正单位负责分配适当的工作,恢复原来的工资待遇。
”“原是共产党员,没有发现新的重大问题的人,应予恢复党籍;原是共青团员的,应予撤销开除团籍处分。”同年11月,中共上海市委批转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公安局、劳动局、民政局关于贯彻中共中央上述指示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单位对过去确实错划了的人,要慎重地、实事求是地做好改正工作。
1979年,中共上海市委又先后批转市委统战部等5部门《关于错划右派改正后若干具体问题处理意见》和《关于对“中右分子”审查安置等问题的批复》等文件,明确政策,统一行动。
对右派分子摘帽与改正,是有显著区别的。前者是赦免,表示摘帽之前是右派,摘帽后不恢复被摘帽者的名誉,只是说明其今后不再是人民的敌人,摘帽后恢复选举权和其他公民权利,但历史上还是有罪错的;后者表示戴帽是错误的或至少是不恰当的,恢复原工作、原工资等,原是中共党员的恢复党籍,不补偿失去的工资,算是一种不完全的平反。
然而,孙大雨不像绝大多数右派分子那么“幸运”,不仅从未有人向他宣布摘掉右派帽子,而且中共复旦大学委员会于1979年8月2日完成《关于孙大雨右派问题的复查报告》报送上海市委,对其提出“不予改正”的结论。
这份复查报告正文近三千字。
首先是对被复查者的介绍:“孙大雨,曾用名孙铭传、杨文浦,字守拙、文潜,男,1905年生,浙江诸暨人,家庭出身资产阶级,本人成份教育工作者。原为复旦大学外文系二级教授。市人民代表、市政协委员、民盟上海市委委员。
1957年划为右派分子,1958年因诬告、诽谤罪判处徒刑六年。1968年4月被拘留审查,1970年12月上海市公检法军管会决定‘将反革命分子孙大雨交革命群众监督改造’。1978年8月,上海市公安局作出‘关于撤销孙大雨反革命分子帽子的决定’。
现孙闲居在家。”随后,报告分四个部分,具体陈述“当时划为极右的主要依据和现在的复查意见”: 一、原认定:孙污蔑攻击党与工人阶级。经复查:孙自1952年至1957年,有一系列攻击党领导的言论。
在这一部分,列举了孙1952年在一次民盟小组会和1956年9月在市政协座谈会上的两次发言,又引用了1957年6月26日外文系教师黄有恒的揭发材料,得出结论:“由此可见,孙攻击党的领导是一贯的。
” 二、原认定:孙攻击肃反运动。经复查:1957年外文系教师梅蒸棣揭发,孙曾攻击“肃反运动是肃革运动”(即所谓肃清革命运动),1957年8月21日张孟闻也揭发,孙1955年在复旦校园内对他说:“这是反革命在肃我们革命的人,肃反变成肃革了。
”又引用附件(一)孙1957年给《文汇报》的一篇文章,证明他对肃反不满,结论是:“由此可见,孙攻击肃反运动,不仅在泄私愤,而是诬蔑整个肃反运动,妄图反攻倒算。
” 三、原认定:孙大雨是章罗联盟在上海的右派集团的骨干分子。经复查:上海民盟组织1957年8月揭发:“上海解放前后,罗隆基在上海和民盟右派分子彭文应、陈仁炳、赵文璧、孙斯鸣、孙大雨等结成右派小集团,反对民盟的正确路线,反对共产党的领导。
”“据查,孙大雨在这个小集团中活动是很多的。”这方面,报告列举了几个事例,但又举出1979年6月民盟上海市委组织经过调查研究,对上海民盟内部的“右派集团”问题的分析意见:解放前罗隆基在上海时,由于过去同学、同乡、同事等关系,同民盟的彭文应、赵文璧、陈仁炳、孙大雨、孙斯鸣等一部分人关系密切。
这个以罗为首的小集团,对1948年民盟中央在上海成立华东执行部不满。
1951年沈志远来沪后,小集团即很少活动。因此,反右斗争时,被称为“右派集团”的这个组织,是与华东执行部争夺上海民盟领导权的派系组织,而不是反党反社会主义性质的组织。
报告称:“据此,我们认为孙大雨参与罗隆基争夺民盟上海市委领导权的右翼派系活动是错误的,整风鸣放期间,与原来小集团中一些人经常聚会密商鸣放活动对策和鸣放发言内容等,也是不正常的,但不能以此认定孙是章罗联盟在上海的右派集团骨干分子。
” 四、原认定:孙大雨诬陷国家干部。经复查:1949年5月上海刚解放,大教联改组,孙大雨由于落选(原是干事),对大教联中的某些同志,如章靳以、曹未风、漆琪生、李正文等心怀不满,诬陷他们为“公馆派”,并向中央“告状”。
以后又诬陷陈其五、杨西光、苏步青、方令孺、胡曲园等同志是什么“法西斯”、“特务”、“托匪”、“反革命”,到1955年扩大到60余人,并于1956年4月向中央写诬告信。
随后,列举了孙在上海市长陈毅出面调解时、在上海市政协一届三次会议上、在复旦大学两次座谈会上以及在一份书面发言中,先后大骂或诬蔑陈其五、杨西光、曹未风、苏步青、史良和金仲华等人是反革命,以及《解放日报》、《新闻日报》也有“反革命集团”的事例。
报告称:“据此,我们认为孙从复旦到上海市、直至中央,诬陷了一大批党、政负责干部和一些进步人士,从而制造混乱,破坏党的威信,企图搞垮某些党、政机构,这是他反党、反社会主义的一个实际行动。
” 这份复查报告还在罗列了孙大雨写下的两段“反动诗句”和旁人揭发的三则“反动言论”之后,以该校群众的名义表示:“孙所犯的上列错误和罪行,在群众中造成影响极坏。这次复查中,本校群众普遍认为:孙大雨一贯反动,品质恶劣,罪行严重,不能改正。
”最后作出结论:“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孙大雨在1957年划为极右分子的罪行属实;戴帽判刑以后,又不思悔改,坚持反动立场,因此其右派问题不予改正。
建议市有关部门安排适当工作。”报告还附录:(一)孙大雨给《文汇报》的一篇文章;(二)市民盟组织处证明材料;(三)孙大雨在反右期间的交代;(四)有关孙大雨的判决书;(五)孙大雨的反动诗四首。
这些材料,都是对孙大雨明显不利的。 从这份复查报告列举的事例和罗织的罪名看,孙大雨至少是“三”恶不赦,不仅头上那顶右派帽子不能摘去,要想获得“改正”亦即让有关单位承认当初对他是错划的,显然毫无可能。
二 根据中共中央有关部门的统计,1957年和1958年共划右派552973人,1978年后“改正”552877人,不予改正96人,其中中央级5人,地方级91人。到1980年9月,上海市的右派复查改正工作基本结束,全市共改正16297人,其中市级爱国民主人士被划为右派分子的有106人,改正104人。
因复旦大学党委报送的复查报告结论是“不予改正”,孙大雨也在未获“改正”之列。 尽管如此,孙大雨一直不认为自己有任何罪错。
他早在1946年10月就加入了中国民主同盟,1947年春参加上海大学教授联谊会,先后出任临时召集人、干事和代理主席,积极参加爱国民主运动;不久,由于国民党当局对民主人士进行迫害,民盟转入地下斗争,他担任了民盟上海市支部第五区分部主任,1948年4月担任市支部宣传委员,经常执笔起草大教联的宣传文件,支持爱国学生反暴行、反饥饿、反蒋、反美的斗争;上海解放前夕,巴黎拥护世界和平大会召开时,他起草了《我们对于世界和平的意见》书,广泛征集民主人士和进步学者签名;1949年3月,上海民盟组织成立解放工作委员会,领导迎接上海解放的各项工作,他是委员会二十八名委员之一,为迎接上海解放作出了贡献……然而,这位历史上著名的左派教授,却在反右运动中被划成“极右分子”,此后近二十年里,他经历了劳改服刑、抄家批斗、监禁坐牢和监督劳动,受尽非人的折磨和不堪的屈辱。
1970年底,孙大雨出狱后,戴着“现行反革命分子”的帽子,由群众监督劳动。
这位年逾花甲的老人,白天在住家附近从事清扫马路的体力劳动,晚上在家里暗中翻译莎士比亚的剧作,同时待机申张冤屈,争取平反。从1973年起,他开始给有关部门写信,申诉要求平反。
但那些年里,那些申诉信如石沉大海,杳无回音。 直到国家进入一个新时期,孙大雨写给中央及上海市委领导的信才产生了作用。上海市公安局对他在文革中被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一案进行了复查,于1978年8月21日作出了《关于撤销孙大雨反革命分子帽子的决定》,称:“经复查,孙大雨1958年因诬告、诽谤罪被判刑以后,又书写反动诗词,影射攻击党和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极端错误的,应予批判。
但孙刑满后已经恢复公民权,故对孙‘继续戴反革命分子帽子’不当。
据此,撤销原上海市公检法军管会(70)沪公审戴字第四十八号‘将孙大雨交革命群众监督改造’的决定。”无疑,这是一个还留有尾巴的“决定”,而且撤销的只是“反革命分子帽子”,并未涉及右派的问题。
又过了一年,如前所述,复旦大学报送了《关于孙大雨右派问题的复查报告》,结论是“不予改正”,又“建议市有关部门安排适当工作”。由此,孙大雨要求回复旦大学恢复原职,但提出建议的该校将他拒之门外,再三表示不能安排。
他作为无业人员,只能继续依赖妻子那点小学教师的退休工资度日。 听闻此事,华东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兼校务委员会主席施平表态,愿意接收孙大雨到该校任教。于是,孙大雨在1980年9月被聘任华东师范大学外语系英美文学教授。
上海的报纸就此事作了报导,将之作为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典型事例,但只字不提他为何不能回原单位工作。 施平主动表示愿意接收孙大雨,不是没有缘由的。他原名施尔宜,于1931年秋考入浙江大学农学院,后来担任校学生自治会主席,是非常活跃的进步学生领袖,虽然学的是森林专业,但知道当时在该校外文系任教的孙大雨,并与曾在外文系就读的中共地下党员胡鼎新(后改名胡乔木)过从甚密。
而且,他对孙大雨解放前在上海积极参加爱国民主运动的经历也有所了解。 也许因为孙大雨头上还戴着“右派分子”的帽子,华东师范大学聘任时定为四级教授,比原来的二级降低了两级。他这时年事已高,不可能担负日常的教学工作,主要在家中从事翻译和研究。
尽管有了工作也有了收入,开始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但他对于自己过去所受的冤屈并未放弃申诉,还是不时给中央及上海市委领导写信,要求重新审查他的案子。除了他本人外,一些同情者也为之出力,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新审理,给他一个公正的结论。
1982年5月17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82)沪高刑审字第197号判决书》,针对1958年6月2日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其诬告、诽谤罪的判决,宣布:“原判材料属实,鉴于孙大雨解放前曾积极参加民主革命运动,又在1957年9月12日市人代会上就此作过《我的检讨与交代》的检查,现在本人对此已有进一步认识,为此撤销原判决,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 据说,法院的办案人员为复查此案,反复审阅核查原始材料,并走访居住沪、京等地数十位当年被孙大雨“诬告”、“诽谤”的人士,听取这些曾向法院控告他的原告的意见。尽管撤销了原判决,但还是认定他的诬告事实属实,只是顾念其过去参加民主革命运动,当年已作过检讨,现有进一步认识,才撤销原判决。
至于“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更是令孙大雨啼笑皆非,因为他在1958年被判刑后,即被送去江苏省大丰县一个劳改农场服刑。
因不堪繁重的体力劳动,身体日渐虚弱,经妻子一再申请,于1961年10月3日经法院批准“因病保外就医”,回上海接受群众监督改造。何况,他在文革中又因“现行反革命分子”罪名在上海第一看守所坐监3年多。
此时再说“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岂不等同空话? 前一个上海市公安局撤销“反革命分子”帽子的决定,后一个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原“诬告罪”的判决,都以“事出有因”而结案,很难说是真正意义上的平反。
确实,孙大雨的问题,既涉及现实,又关乎历史;既与复旦大学有关,又牵连民盟上海市委,十分复杂,尤其他当年“得罪”了从复旦大学到上海市乃至北京的多位党内领导干部和党外著名人士,从而形成了很大的阻力。
三 最终,孙大雨的右派直到1984年才获得改正。其间,经历了怎样的峰回路转呢?对此,先后有几种不同的说法。 一种是胡平在《禅机1957:苦难的祭坛》(下卷)(广东旅游出版社2004年版)中所写:“1981年5月,施平写信给当时的市委宣传部部长陈其五,反映孙大雨到华东师大后,虽历经浩劫,年逾古稀,仍教学勤勉,著译不断,建议有关部门对其右派问题加以重新考虑和审理。
此信引起上海市委领导的重视,指示市委统战部提出审理意见再报市委。
”此处的文字描述不尽准确,陈其五时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后来也未出任部长。鉴于孙大雨的右派改正是在整整三年之后,称施平的信此时“引起上海市委领导的重视”,恐言之过早,至少市委统战部对市委领导的“指示”还远未到落实的地步。
另一种是黄健、雷水莲所著《孙大雨评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一书写到的:“1983年12月19日,张致祥致函胡耀邦,转报由吴楚呈报提供的《“孙大雨积案访查摘要”15条》,请求帮助解决此案的平反问题。
胡耀邦看到之后,于次日就立刻指(作)出批示:‘请检查这个老先生的政策落实的问题。对该落实而顶着不办的党委和负责人必须采取点必要的措施。’”该书有脚注称,张致祥时任中央对外联络部副部长,吴楚是孙大雨的学生、老干部,但书中没有说明有关资料的出处。
从文字看,胡耀邦的这个批示很严厉,但批给哪个部门及后续情况都付诸阙如。这部传记又写道:“12月28日,吴楚再次致信给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陈国栋,‘祈请关注研处使积年悬案得到彻底解决’。
”作者似乎不知道,那一时期,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有好几位,陈国栋是市委第一书记。 《禅机1957:苦难的祭坛》(下卷)中还提到:“孙大雨的一封申诉信转到了胡耀邦的案头。
据说,总书记阅毕,眉头紧蹙,说了一句话:一个七老八十的孙大雨,我们都不去团结,以后怎么去团结国民党实现国共第三次合作呢?”这个“据说”不知从何而来,也为《孙大雨评传》所引用。
按照上述所引,有关孙大雨问题的申诉,从中共中央总书记到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均已知悉,尤其是总书记还作了语气严厉的批示,但到下面似乎难以推进,好比足球过中线后左盘右旋,就是没有临门一脚的动作。
约在1983年底或1984年初,事情终于有了转机。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部长、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张承宗到北京开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乔木对他说,自己有位老师是上海的一位教授,研究莎士比亚的专家,还戴着右派的帽子,至今没有改正,他们能不能关心一下。
但具体究竟应该怎么办,他没有明说。张承宗回沪后一查,孙大雨确实还戴着右派帽子,但中央决定不予改正的右派名单中又没有孙大雨。那个时候,右派摘帽、改正工作早就完成了,上海打成的右派,除了中央点名不能平反的,差不多都平反了,例外的只有极个别,而孙大雨就成了极个别之一。
而且,当张承宗征询有关同志孙的右派问题能不能改正时,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表示不能改正,并举出一连串理由。
于是,张承宗让副部长、市政协秘书长范征夫插手此事,看看应该如何处理。 范征夫找到具体经管此事的处长一问,也说这事不好办,因为孙大雨是在复旦大学定的右派,而该校党委首先坚决不同意给他改正,市高教局也坚决反对,市教委亦不同意。
为了解问题的来龙去脉,他调出有关孙大雨的档案,从头到尾仔细研读,发现接触此事的人多数只是听汇报,或是看过档案却没有进行深入调查。 从档案中,范征夫具体了解到,孙大雨在解放前一直比较进步,一是参加党领导的外围组织上海大学教授联谊会,当过代理主席,是进步教授中敢于冲锋陷阵的一个,民主革命时期为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做出过贡献;二是英文好,曾在1947年起草了一封20多页的《备忘录》,由多位教授、学者签名后送给美国总统特使魏德迈,敦促美国政府停止对国民政府的一切经济援助,此举有助于人民革命事业。
对于孙大雨后来的思想变化,范征夫也探究并分析了原因。最主要的是,上海解放后,原来在大教联和孙大雨一起从事地下活动的同事,有些是地下党员,如李正文出任复旦大学军代表和第一任党委书记,曹未风担任市高教局局长,其他人也都担负一定的职务,而孙不但没有当官,反而在大教联改选时落选,成了候补干事,不久大教联又宣告解散。
他对此耿耿于怀,认定是个别人搞“阴谋”,从此开始骂人。后来,他的外文系主任又被免掉,教授评级时评了二级,心里更为不满,逢人便骂,从潘汉年到李正文、曹未风,往下一级一级骂。
他的逻辑简单而荒唐:既然我是革命的,所以反对我的就是“反革命”。到了1957年反右前,他又给校、系领导提了不少激烈的意见,自然就给划成了右派。范征夫联想到自己的两名战友划成右派的奇特遭遇,认为:“在那种政治气氛下,用当时的政治标准来衡量,孙大雨被打成右派,那是在劫难逃。
” 四 基于上述认识,范征夫对孙大雨的问题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看法:一、在民主革命时期做了不少好事,有些事当时是要冒杀头的危险的,所以他是有贡献的。
二、他的问题主要是骂人,骂各级领导,但他骂人是有原因的;更重要的是,骂某些干部与骂共产党不是一回事,而是看问题片面偏激,性格上桀骜不驯,但不是反党反社会主义。三、他一直在向党和政府的相关部门申诉,包括向胡乔木申诉,从来没有利用广泛的海外关系做不利于党和国家的事情。
四、独生女儿在他的全力支持下,很早就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部队。五、即便在“反右”斗争高潮中,毛泽东都不主张对他这样的人一棍子打死,到了拨乱反正的今天,更没有理由不去超越历史上的恩怨是非,团结这样一位已届垂暮之年的老知识分子。
在张承宗的赞同下,范征夫在市委统战部的会议上汇报了这些看法,其他人也表示了意见,经过反复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孙大雨的右派问题应该改正。
在中央领导的关心以及上海市委的敦促下,复旦大学党委不再坚持原议,于1984年7月3日报送了《关于孙大雨教授错划为右派的改正结论》。比起之前那份复查报告,这个“改正结论”的文字很简短,第一段是介绍:“孙大雨,男,1905年生,浙江诸暨人,1946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1947年参加上海大学教授联谊会,原为复旦大学外文系二级教授。
1957年被划为右派分子,受降级降薪处分,现在华东师范大学任教。
”第二段是结论:“根据中共中央1978年五十五号文件精神,经复查,孙大雨教授的右派问题属于错划,决定予以改正,恢复教授职称和高教二级的工资待遇。”从内容即可看出,这个结论有些勉强,对之前的复查报告只字不提,又来一个“经复查”,就把事情了结了。
对被迫到其他大学任职的孙大雨,再提出“恢复教授职称和高教二级的工资待遇”,也有不伦不类的滑稽之感。 《孙大雨评传》写道:“改正‘右派’的结论作出后,时任中共复旦大学党委书记的周永忠和统战部张才赓,冒着酷暑,受党委委托,代表复旦大学党委将结论送到孙大雨家中。
”这样的描述,对该校党委对于此事的重视程度稍嫌夸大,因周永忠时任校党委办公室主任,从未担任书记一职,而张才赓则是校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据范征夫发表于2013年2月《上海滩》月刊的《为孙大雨右派“摘帽”始末》一文忆及,为了告知上海市委统战部的决定,他把孙大雨约在一家饭店。
见面后,直接把对右派问题改正的决定告诉了他,“他一点也没有感谢的意思,并且一再说:‘我根本就不是右派,从来就不是右派。’”这就是孙大雨,倔犟,爽直,坦诚,没有一点虚伪和矫情。 范征夫的这篇回忆文章翔实可信,只是还可补充说明一点:孙大雨的右派摘帽和改正,实际上是一揽子解决的。
自从右派问题改正后,孙大雨恢复了二级教授的级别,迁入了市政府在吴兴路为局级干部和高级知识分子建造的公寓楼,工作和生活待遇明显改善。
他继续埋首于莎士比亚剧作和中国古典诗词的译著,但还是书生意气,对有些事情难以理解。 孙大雨毕业于清华学校高等科,后赴美国耶鲁大学深造,三十年代初回国,历任北京大学、浙江大学、暨南大学、复旦大学等多所大学教授。
他还是著名文学团体“新月社”成员,出版过诗集,长期致力于莎士比亚作品的翻译和研究。学术界有个说法:中国只有一个半莎士比亚专家,孙大雨算一个,其他加起来只能算半个。可是,中国莎士比亚研究会在上海筹备时,并未向他发出邀请。
他从报纸上看到消息,让女婿代向筹备组表示,他一生从事莎士比亚研究,希望能够参加这一团体。1984年12月3日,中国莎士比亚研究会正式成立,他当选为该会理事。他对登门看望的狱中难友、老报人严独鹤之子严祖佑说,他想来想去想不通,他是研究莎士比亚的专家,这次当选为理事;胡乔木是他在大学教书时的学生,只读了一年大学,就到延安去了,对莎士比亚并无研究,却被选为名誉会长,这算是什么道理?他实在天真至极,胡乔木位居党中央领导人之列,研究会能邀得这样显赫的人物担任名誉会长,岂仅是面子上的荣光? 1986年初,孙大雨忽然收到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公函,说胡乔木建议该社重印40年代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孙译莎士比亚剧作《黎琊王》,这令他喜出望外。
这年秋天,胡乔木到沪视察,于11月1日上午派秘书把孙大雨接到衡山宾馆饮茶叙旧,还就文革中因自顾不暇,无力关照老师表示歉意。其实谁都知道,孙大雨的厄运,并非始于文革,而是起自之前十年的那场反右斗争啊! (作者系九鼎传播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