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志强近况 ]迟志强近况及曾经发生的事件 以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迟志强,男,1958年10月16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演员、歌手。1972年进入长春电影制片厂,相继主演《小字辈》、《夕照街》、《月到中秋》…
人物争议
1983年10月,正在在河北拍摄电影《金不换》的迟志强被警方拘捕。南京市公安局为此进行了认真地调查取证,决定不对迟志强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致函长影厂内部处理。
然而,随着文章《银幕上的明星,生活上的罪犯》的发表,南京市公安局不得不重新给迟志强定性。1984年5月24日,南京中院以流氓罪判处迟志强有期徒刑四年。1986年4月17日,迟志强由于狱中表现出色提前释放。
人物评价
迟志强的人生有过年少的轻狂和骄傲,但二十几年来,他一直在坦诚地反思自己,踏踏实实的经营着自己的事业和家庭。今天的迟志强,在舞台上真诚的为观众演出。今天的他是妻子心中的好丈夫,儿子眼中的好父亲,朋友们的好兄弟,观众心目中敬业的好演员。
迟志强的人生虽历经磨难,却始终如一的真诚、善良。在种种的顺逆荣辱中,他的热情和坦荡,他对生活的严肃和乐观,他对事业的无限挚爱,保持的那么顽强,顽强的成了一种本色。
迟志强,男,1958年10月16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演员、歌手。
1972年进入长春电影制片厂,相继主演《小字辈》、《夕照街》、《月到中秋》等电影。1979年被评为第二届“全国优秀青年演员”。1983年10月,因“流氓罪”被判监禁4年,1985年10月出狱。1988年8月至1990年他创作的专辑《悔恨的泪》,发行量达1000万盘之多。
1991年拍摄电视剧《都市外乡人》,2003年拍摄《鲁班大师》,2004年拍摄电视剧《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