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慧的照片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王晓慧最能啃“骨头案”的法官
2006-8-306:40:11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王晓慧,人朴实,话也不多,接受记者采访时总是一句很谦虚的话,“其实我只是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一名普通的审判员”。然而这名朴实的女法官身后却是一连串骄人的业绩。
自1996年起,王晓慧连续六年每年审结案件超百件,而且逐年递增。2001年创造了个人审结案件239件的院里最新纪录。审理的近2000件案件中,无一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无一被检察机关抗诉,无一当事人向市、区两级人大上访,无一被当事人举报,先后获得大连市劳动模范、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妇联授予的“三八红旗手”等称号;今年,又荣获大连市纪委、监察局授予的“大连市廉洁从政标兵”称号。
1997年,王晓慧审理了一起香港某汽车有限公司诉林某买卖合同欠款案。因被告长期下落不明,港方代理人又不了解内地法律,一筹莫展。在审理过程中,港方代表多次邀请王晓慧出来吃饭并要赠送钱物,她都没有答应。案件宣判后,港方代理人——一位和蔼的老太太流下了眼泪,哭着对王晓慧说:“这事就算阿姨求你了,当时是办案子,怕你为难,现在案子办完了,让我们答谢一下不可以吗?”但王晓慧还是拒绝了,“如果我赴约了,说明我还有一丝想获取人家好处的私心杂念,决不能因为这一顿饭而破坏了法官公正廉洁的形象”。
几年来,她克服了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其中也饱含了相继失去母亲、父亲和哥哥三位亲人的痛苦,一心扑在审判岗位上,虽然工作上取得了成绩,但她始终遗憾在生活上没有对父母好好尽孝,对家庭没有尽到义务,“我欠亲人的太多太多”。由于几乎包揽了所有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工作,同事们称王晓慧是沙河口区法院最能啃“骨头案”的法官。
王晓慧说,既然选择了做法官,就要做个清正廉洁、公正执法、让母亲放心、让百姓放心、让组织放心的好法官,决不让法律的天平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