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不出的门孙郁 让“问题药品”走不出药企的大门

2018-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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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记者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获悉,最新公布的药品抽检公告显示,标示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在内的30家企业生产的33批次中药

记者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获悉,最新公布的药品抽检公告显示,标示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在内的30家企业生产的33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性状、含量测定。(4月25日 新京报)

从此次抽查的情况来看,“问题药品”的问题还真挺严重,有30家企业生产的33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虽然说不合格的原因只是出在了性状上,只是出在了含量上,只是出在了用材的低劣上,可是这也是不能宽容的。因为药品不同于其他商品,性状的问题,含量的问题,材料的问题,完全会导致健康的问题,甚至会成为巨大危害。

从抽查的情况,不难发现,这些不合格的“问题药品”是在市场环节发现的,是监管部门在医院,在药店检查的时候发现问题的。这就给了我们思考的空间:为何“问题药品”马上就要进入患者的肚子里才能发现?大家都知道抽查是什么意思,抽查并不是全部检查,也不是时时刻刻检查。这就会出现更大的隐患:那些没有抽查的中药饮片都没有问题?没有抽查的时候,有多少“问题药品”被患者服用了?

如此看来,对于药品的管理来说,抽查不是最完美的办法。抽查不是普查,抽查就会有漏网之鱼,这些漏网之鱼就会成为健康的危害,可能是治疗的效果不好,也可能是不仅不能治病反倒是害了人。所以说,对于药品的管理,不能止于抽查,从安全的角度考虑必须做到普查,不让“问题药品”有机会成为漏网之鱼。

而对于药品的监管,很显然的是到市场环节去检查,不如在药企的大门口进行检查,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问题药品”倒在他们的车间里,倒在他们的大门内,而不是倒在市场环节,进入市场环节危害就更大了,也不好监督了。毕竟药品放在企业的仓库里检查起来更方便,而到了市场环节就增加了检查的难度,动用的力量更多,耗费的成本更大。

我们的监管部门必须建立一个“药品出厂必检”的制度,不给“问题药品”留下祸害人的机会。

除了需要对“问题药品”进行检查之外,单就这起事件来看,还应该启动召回程序。抽查的产品出现了问题,而已经进入药店的,已经进入医院的,也可能存在问题,要对同样型号的,同一个批次的药品全部从市场环节召回,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生命的安全。

我们更想追问的是:这30家企业的“问题药品”有多少已经被患者吃进了肚子里?见过很多问题药品吃出健康危害的新闻,这是安全隐患,别等“问题药品”进了患者的肚子才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