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朱俊杰 中纪委纪录片 | 武钢原董事长落马后忏悔:忘了自己是谁
2015年8月29日,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邓崎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2016年1月8日,邓崎琳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今晚央视播出的《永远在路上》最后一集《标本兼治》中,邓崎琳面对镜头,对其所作所为进行反思忏悔——"有一些下属和一些个体户老板给你送一些钱物、东西,刚开始也不敢要,到后来这些东西也就麻木了,也就收受别人这些钱财。"中纪委工作人员称,邓崎琳六大纪律全违反,这在省部级领导干部里边是不多的。
以下为节目内容
永远在路上第八集
朱俊杰(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邓崎琳这个案件查下来之后,发现他既有收受礼品礼金,还有收受贿赂等普遍性的一些问题,还有带有企业特色的一些,比如说亲属在围绕着武钢经商,邓崎琳提供帮助和提供便利。应该说六大纪律全违反,确实是性质比较严重,而且在省部级领导干部里边也是不多的。
邓崎琳出生于1951年,在武钢集团工作了整整40年,一路从基层的技术员,做到这家大型央企的一把手。早年间,邓崎琳在武钢是出了名的工作狂,能力和敬业精神都受到好评。但是随着职务的逐步晋升,变化也渐渐发生。回首自己走过的路,邓崎琳反思自己变化最大的时期,就是在2004年升任武钢总经理之后。
邓崎琳(武钢集团原党委书记 董事长):做武钢的一把手以后,逐渐地工作也轻车熟路顺利了,也觉得自己有一些成绩。所以一个是骄傲自满,一个是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对亲属做生意视而不见,甚至默许、纵容。有一些下属和一些个体户老板给你送一些钱物、东西,刚开始也不敢要,到后来这些东西也就麻木了,也就收受别人这些钱财。
成为一把手之后,当初谦逊低调的邓崎琳,渐渐变成了容不下反对意见的一言堂主。在选人用人上,邓崎琳开始违规提拔、任人唯亲。同时,他还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其中也包括自己的亲属。在邓崎琳的帮助下,他的弟弟邓云丰先后以10个公司的名义围绕武钢做生意,从中获得了巨额利益。
邓崎琳(武钢集团原党委书记 董事长):当一把手以后没有制约了,没有人管你。在这个管理上、决策上、人事上,各个方面他那一票,不管在哪个会上都是很重要的。就是一把手签字,总会计师签了字还不行,一把手要签字,这个责任也是很大的,这个时候你自己又放松要求、放松警惕,就很容易出问题。忘记了自己是谁,权力是谁给的,是干什么用的,都忘记了。
在武钢集团的第一招待所里有一家室内恒温游泳馆。由于周边就是武钢的职工生活区,这家游泳馆每天都会迎来不少客人,但是,几年前,这里却并不是这样的场景。
2009年,经邓崎琳批准,武钢集团第一招待所将原先的露天游泳池改建为室内恒温游泳馆,并只对武钢的主要领导开放。由于邓崎琳去游泳时都会提前清场,这座游泳馆实际上被邓崎琳独占使用。2013年,中央督导组接到群众举报,要求邓崎琳作出说明,但邓崎琳既未如实说明,也没有进行整改。直到2014年,中央巡视组对武钢进行巡视之前,这座游泳馆才开始对外开放。
邓崎琳(武钢集团原党委书记 董事长):自己没有仔细想,就是觉得不算怎么回事儿,就是一种脱离群众、享受主义,同时一言堂,把企业当成自己的,这个情况也是有的,如果稍不注意就会滑过去了。
除了独自占用企业内部游泳池,邓崎琳还长期占用企业内部宾馆客房。这些他认为不值一提的小事,恰恰反映出他把央企当成私人领地,彻底忘记了自己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而这,也是他犯下错误的一大根源。
朱俊杰(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对邓崎琳来讲,可能更多地把武钢当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一个人说了算,想怎么支配怎么支配。首先忘了自己是一名党员,另外是一名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把组织原则、党纪,都丢到一边去了,这样的话长期就是底线失守了,我给他总结就是叫心中无纪、心中无戒。
六大纪律均有违反
今年1月8日,中央纪委网站通报,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邓崎琳被开除党籍。记者发现,在邓崎琳的通报中,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表述均有出现。
通报指出,邓崎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妨碍巡视工作,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多占住房,违规领取奖金,长期占用宾馆客房供个人使用;严重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进行权色交易。
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还表示,邓崎琳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和中央管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邓崎琳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去年2月底至4月底,中央巡视组曾到武钢开展巡视工作。在反馈巡视情况时,巡视组曾表示,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人员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处理。(长江日报)
邓崎琳简介
邓崎琳,男,1951年11月生,湖南津市人。197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0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75年10月武汉钢铁学院冶金专业毕业,任武钢炼钢厂车间工艺技术员、冶炼工长、总工长、炼钢车间副主任、主任、生产科科长、副厂长。
1986年任第2炼钢厂厂长(1987年晋升为工程师)。
1992年4月任武钢集团公司生产部部长。
1992年7月任武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
1995年4月任武钢集团副总经理(1995年晋升为高级工程师)。
1999年4月任武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1999年晋升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001年8月任武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兼任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4年12月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05年1月任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会长,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09年2月19日任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会长。
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