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程程被杀案判决结果 林俊被害案做出有罪判决杀人者被判终身监禁
原标题:林俊被害案做出有罪判决 杀人者被判终身监禁
陪审员自有苦衷
今年9月份林俊案正式进入法庭聆讯,但在甄选陪审员时遇到困难。很多人称受不了目暏惨无人道的杀戮和肢解尸体的视频画面。有人说,这会让他们感到恶心,他们更为憎恶杀人犯;有人甚至说,早就应该将这个杀人犯阉割了,以免遗害他人。
出于这样的愤慨情绪,他们无法客观公正地参与陪审。此外,陪审团成员还必须得会英、法两种语言,因此不少有资格的人找各种借口推辞参加陪审团。最后总算是从400多人中选出了8男4女,组成了12人的陪审团,另有2人为候补陪审员。
其实,外界和媒体一直无法探知陪审团开会时的情形。除一开始须由主审法官向陪审员们就相关的法律法规作出解说和指导外,他们就必须关起门来自己进行讨论争辩,自此他们就不得再同外界有任何接触和联系,而他人也不得入内。
当一天讨论结束后,他们得由法警陪同回到酒店,房间内没有电视、电话和任何通讯工具,也不得与家人见面和通话。因此作陪审员除了得面对血腥镜头外,还是忍受沉闷无聊。审判结束后,陪审团员间有人可以成为朋友,但也可能因意见相左而形同路人。
但此次聆讯,陪审员们的表现有些异乎常规,他们并不肯完全被动旁听,时不时地向法官和证人提出各种问题和要求。比如,法官在向他们做说明时,在说完法语后,他们还要求他用英语重复,尽管他们都懂双语。又如,他们还先后提出要为其中两陪过生日的审员庆祝生日,要求延长午餐时间。法官也只好应充将午餐时间延长到90分钟,后来干脆就允许他们每周都可有一次较长的午餐时间。
辩护律师的奇葩风格
马格诺塔的辩护律师是从多伦多请来的懂英法语的双语律师。这位名叫勒克莱尔的律师虽然只有32岁,却满头白发,言行也颇有些奇葩。比如,他在开庭时经常迟到;在提出反对意见时,也拒不说明理由;如果法官不接受他的反对,他就表示,他不能忍受站在这里接受交叉质询,这让他感到不舒服,要求出去散会儿步,或休息片刻再回来;还有一次他竟然挑战法官,威胁说,“如果您阁下持这种态度,我现在就停止工作,同时提出审判无效的要求。
”另一次,他则抱怨接手这样的案子,律师费太低了。因此,原本预计6周或8周的聆讯,一下子拖长到13周之久。
在聆讯中,控辩双方对两段视频要不要给陪审团播放也发生了争执:检查官布提里尔要求播放,但辩护律师坚决反对。其中一个视频是嫌犯在2008年为一个电视节目制作的,主审法官康诺耶尔在私下看后认为内容令人厌倦,没有播放的必要。
第二个视频是这位色情演员为试演而录制的,法官认为这一录相对案件有“重大影响”,可以向陪审团播放,因为这段录相表现出嫌犯格马格诺塔只是个“自恋狂”,而不是他的辩护律师所称的“精神病患者”。
但辩护律师勒克莱尔指称,播放录相是对他当事人的“诽谤污蔑运动”。法官表示,这谈不上是什么诽谤,因为这都是嫌犯自己说的话。录相内容显示马格诺塔是个色情自恋狂,他总是将自己同玛丽莲.梦露相提并论,并说“如果没有这副(好)容貌,这副(好)身材,我就没有了生命。
”控方表示,马格诺塔淹死小猫,还让蟒蛇呑食活着的小猫,并将视频发到网上去,他的一切都是想以惊人之举,争取世人关注,以博得大名为目的,并非是因精神错乱。
人格错乱杀人无罪?
其实,最让陪审团纠结的是,马格诺塔是不是在精神分裂症患者,他是不是在精神错乱的情况下杀的人。这是定罪与否的关键所在。因为辩护方后来一直都承认:马格诺塔“客观上”确实杀了林俊,但这只是在“客观上”,而不是在“心理上”,也就是说,他在行动上杀了人,但从他的精神层面上看,他有精神分裂症,是在幻觉驱使下的行动,他无法清是非,并不知道在干什么;而精神病患者不必负刑事责任。
那么,马格诺塔是否患有精神分裂症呢,控辩双方一共请了6位心理医生,但其中4位辩方心理医生倾向于认为他有精神分裂问题,其中有辩方心理医生曾同他交谈。辩方心理医生乔尔.瓦兹作证时说,马格诺塔在回答他的问题时说,“我也一直在寻找它(杀人)的意义,我希望那个人不是我;我不记得我做了那件事(杀人),它让人感到挺奇怪的。”
但控方指出,马格诺塔是在表演,装作精神不正常;他在杀人前发到网上的多个视频表明,他一个月前就已在谋划要杀人了,因此杀害林俊是事先就有预谋的,并非一时的精神错乱。控方心理医生指出,一个真的精神病患者,往往在警察到达后还会留在现场。
可马格诺塔在肢解人体后,不仅有答不紊地清理现场,订制机票后,随即逃往国外。这都表明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杀人是犯罪行为,为避刑罚才逃走的,这不应是一个精神病患者的所做所为。而且马格诺塔也拒不肯同控方心理医生见面谈谈,也表明他明白利害所在,他是害怕,这也显露出他是精神并非不正常。
现在陪审团终于作出了有罪判决,人们悬了多天的担心总算安然落定。这个披着精神分裂症外衣的杀人魔鬼终究未参逃出法律的惩罚。(记者李学江、胡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