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陈光武杨金柱两位“大哥哥”决心和卫彦明“小弟弟”死磕聂树斌案

201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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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金柱按语] 杨金柱在2014年3月8日妇女节那天发表了博文预告<明日发表博文:河北省高院院长卫彦明,你的脑袋被猪撞了吗?>.当日晚上,杨金

【金柱按语】 杨金柱在2014年3月8日妇女节那天发表了博文预告《明日发表博文:河北省高院院长卫彦明,你的脑袋被猪撞了吗?》。当日晚上,杨金柱在河南开封某宾馆接到陈光武律师的电话,陈光武律师严肃地批评了杨金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卫彦明2014年3月7日在北京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先等王书金案死刑复核程序的结果,如果最终确定不是王书金做的案,就没有必要核查聂树斌案。

卫彦明院长是在两会期间说这番话的,而两会安保措施严密,任何一头猪都不可能越过保安跑进宾馆,即卫彦明院长的脑袋不可能被猪撞了,最大的可能是被宾馆卫生间的门撞了脑袋。

作为执业27年的老律师,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说一个省高院的大院长被猪撞了脑袋,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陈光武律师比杨金柱年长4岁,杨金柱只好虚心接受批评,不写那篇被猪撞了脑袋的狗屁博客。

卫彦明,男,汉族,1957年7月生,山西浮山人,1985年2月入党,1976年3月参加工作,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中国近代史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杨金柱1956年9月出生,比卫彦明大了10个月,而陈光武又比杨金柱大了4岁,故用本标题发表本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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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故意杀人案的申诉代理人有四位律师。聂树斌母亲委托杨金柱和刘博今律师担任申诉代理人,聂树斌父亲委托陈光武和李金星律师担任申诉代理人。2013年下半年,杨金柱给河北高院卫彦明院长邮寄了特快专递,要求查阅聂树斌故意杀人案的案件材料。但杨金柱没有得到任何回复。杨金柱、刘博今、陈光武、李金星等四位律师在王书金案一审开庭后一起去了河北高院,要求查阅聂树斌故意杀人案的案件材料,也被拒绝。

聂树斌案申诉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候,即最高法院随时有可能杀掉王书金。

杨金柱和陈光武律师经过商量(没有和刘博今、李金星律师商量)后,将采取以下措施,以两位“大哥哥”的身份和卫彦明“小弟弟”死磕聂树斌案申诉。

一、2014年3月16日给卫彦明“小弟弟”邮寄特快专递,告知卫彦明“小弟弟”:陈光武、杨金柱两位“大哥哥”将于2014年3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时0分来河北高院要求查阅和复制聂树斌故意杀人案的案件材料。

二、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冤弱法律援助中心于2014年3月22日(星期六)上午揭牌,聂树斌故意杀人案是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冤弱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第一个法律援助案件。2014年3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时0分,杨金柱和陈光武律师将准时出现在河北高院大门口。

三、如果河北高院仍然和上一次相同,拒绝杨金柱陈光武律师查阅和复制聂树斌故意杀人案的案件材料,杨金柱和陈光武将宣布在河北高院大门口静坐抗议三天。

四、如果杨金柱和陈光武在河北高院大门口静坐抗议三天仍然不能查阅和复制聂树斌故意杀人案的案件材料,杨金柱和陈光武律师将宣布绝食三天,两位“大哥哥”和卫彦明“小弟弟”以命相博,不死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