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O鹿晗“解约门”致SM股票大跌 出走真实原因曝光

2017-07-04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知名微博网友@圈少爷:支持鹿晗解约!明明是中国人为啥要跟韩国人打工?还遭受SM娱乐各种不公平待遇.其实今年鹿晗转战内地的迹象很明显,今年7月

知名微博网友@圈少爷:支持鹿晗解约!明明是中国人为啥要跟韩国人打工?还遭受SM娱乐各种不公平待遇。其实今年鹿晗转战内地的迹象很明显,今年7月份,与陈柏霖等演员合作拍摄电影。那鹿晗选择解约的最根本的原因是什么呢?

另外,据韩国媒体报道,EXO成员LU HAN正式向法院申请要求解除与东家SM娱乐的合约关系,这一事导致了SM娱乐的股价每股下跌14.87%P,从昨日(10月9日)的3万6650元(以下皆为韩币)跌至3万1200元。

9月30日早晨5点整,韩国女子组合少女时代成员Jessica(郑秀妍)在微博宣布自己被通知不再是少女时代的成员。微博原文说:“本来很激动的期待接下来的粉丝见面活动,但突然被公司以及其他8个成员通知,自己已经不再是少女时代的成员成员。我感到崩溃,一直以来我优先的选择和所有的爱是作为一名少女时代的成员而服务。没有一个正当理由,我是被迫离开的。”

大家好,这里是SM娱乐公司。

现在就今日Jessica在微博发布的相关内容表明我方的立场。

今年春天,Jessica因个人原因,提出在下一张专辑的宣传活动后将中断组合活动,因为Jessica做出的突然觉得,无论是我们,还是少女时代其他成员,都在为了将少女时代推向好的方向继续发展,而不断做出努力,同时也深感苦闷。

但是近来,由于少女时代组合活动的优先顺序和本人利害关系有所冲突,未能做出有效调整,Jessica开始进行时尚方面的事业,尽管持续在进行商议,但最终无法维持组合活动。

因此我们不得不提前做出少女时代今后将由8位成员展开活动的决定,对于何时公布这一决定,我们仍处于商议过程中,Jessica今日凌晨在微博率先公开了这一决定。

今后,我们对由8人组成的少女时代,以及Jessica的个人活动仍将给予一如既往的支援和管理。

其实,娱乐圈不乏新人爆红后与经纪公司因利益产生矛盾,情况好的私下沟通继续合作或者是和平分手,情况坏的互相指责甚至闹上法庭也不在少数,解约内幕引发关注。比如因《花儿与少年》再度蹿红的“少爷”张翰在《花少》未播前就和天娱和平解约,将来准备成立自己的工作室。

在张翰之前,周笔畅、何洁、张靓颖、苏醒等明星都纷纷与天娱解约,当然是几家欢喜几家愁的结果,明星纷纷与经纪公司解约出门单干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难怪有网友吐槽:“怎么谁都能开工作室?”

黄圣依在电影《功夫》中崭露头角,由周星驰一手捧红,但因私接活动,纪律不佳,星辉公司决定将其雪藏以示惩罚,双方关系破裂。后黄圣依单方提出与公司解约,公司也向法院控诉黄圣依违约私接工作的情况。但事件的判决关键在于,公司在为黄圣依谈戏时曾要求其以极低的不合理价格接演,赚取中间高额差价。最终证据表明,星辉公司的行为属于欺诈艺人,违反艺人代理经纪约根本原则,因此最终判定星辉败诉。

凭借超女舞台一夜走红的周笔畅,顺理成章地签约天娱,但好景不长,因在音乐理念、收入比例以及经纪人分配等问题上出现矛盾并始终无法协调,仅几个月时间里,周笔畅便在网络单方面发表和天娱解约的声明。依照合同,周笔畅需向公司支付高达500万元的解约费,为了维持自己的理念及个性,周笔畅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韩庚作为组合Super Junior的中国成员在韩国出道,并参与活动,长期的精神及工作压力,已经超出了韩庚身体所能承受的程度,外加不能回国、通告过满的情况,都让韩庚决意与SM解约。09年12月21日,韩庚正式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决其与SM公司的《专属合同》无效。由与合约涉及跨国,整整一年之后,事件才有了结果,首尔中央法院判决双方合同无效,法院称,“通过调查发现2007年的续签以及2007年12月的附属合约均属无效”,韩庚得以还自由身。

张杰曾以04年《我型我秀》冠军身份签约主办方上腾娱乐,签约仅3年便因公司安排活动少导致生活窘困而提出解约。在合约问题未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张杰报名参加湖南卫视《快乐男声》获得名次并与天娱传媒签订了经纪合同。同年6月,上腾娱乐将张杰告上法庭,次年9月,法院最终宣判张杰向上腾娱乐赔偿50万元。

07年陈楚生因罢演湖南跨年晚会,其与经纪公司天娱之间的矛盾浮出水面。09年陈楚生及代理律师在京举行发布会,宣布已向天娱提出解约,回应与公司之间的矛盾“是长期积累下来的”,并就公司对其专辑及商演安排进行了简单的说明。09年天娱向陈楚生索赔2600万,2010年这个数额又增至3800万。最终这场长达三年的解约拉锯战在华谊高层的努力下达成庭外和解,陈楚生真诚向天娱表达了歉意,而天娱也对其此前行为给予理解。

2010年9月,张雨绮在电影《白鹿原》发布会上公开承认与星辉解约一事,一年后案件在上海开庭审理,张雨绮本人并未到场,并且当庭也未作出最终判决。又经过一年时间,至2012年,案件最终有了判决结果--即合同解除,张雨绮赔付星辉公司300万元港币,对此结果张雨绮十分坦然,表示接受判决,懒得上诉。

梁洛施12岁便与英皇签下长达10年的合约,08年4月,英皇与梁洛施对簿公堂,公司称梁洛施多月失去联络,未履行合约内责任,对公司造成很大损失,而梁洛施则针对公司合约时间过长及收取佣金过高而进行反击。但事件却在开庭前两日出现转机,双方突然作出庭外和解,但庭外和解其实另有协议,虽然双方均未透露,但恢复自由身的条件绝对不会太低。

林更新因在电视剧《步步惊心》中饰演十四阿哥而迅速走红,作为唐人力捧的新人,林更新受到了不少于男一号的关注度。好景不长,走红不久林更新便和其经纪公司唐人闹出不和,随后他因拒绝出演《步步惊情》遭唐人雪藏,矛盾升级。最终,林更新单方面提出解约,并先将经纪公司诉至法院。据上海市一中院披露,林更新与经纪公司的纠纷已有结果,林更新被判因无故要求解除合约需赔偿经纪公司损失195万元,尽管成功解约,但是不仅赔了钱,也落下了不少负面新闻。

2010年,窦骁与新画面公司签订了八年合约,即从2010年3月起至2018年3月,新画面作为窦骁演艺工作的代理方,对于窦骁参与的演艺活动按比例收取酬金。但签约后,由于有部分影视及商业活动并非公司安排,新画面主张合约期内其擅自参加的演艺活动并未向公司支付酬金,属于违约性质。对此,窦骁承认确实参加了相关活动,但酬金已经向公司进行了支付。近日,法院认定违约方窦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后,判令合同解除。窦骁需赔偿新画面公司相应经济损失共计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