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桂芝己出狱 韩桂芝牵出腐败潜伏期延长 腐败症暴发长达14年
最近,中纪委严肃查处了黑龙江省原政协主席韩桂芝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经初步调查,韩桂芝在任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曹某某、马某、沈某某、某公司董事长姚某等多人多次所送钱款共计950万元人民币,其中大部分涉嫌受贿。
中纪委常委会认为,韩桂芝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收受贿赂和礼金,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在党内外造成了恶劣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黑龙江省委决定,给予韩桂芝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鉴于韩桂芝的行为涉嫌犯罪,已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和有关线索一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前,韩桂芝已于今年6月被免去黑龙江省政协主席职务,7月被撤销政协全国第十届委员资格,10月被罢免黑龙江省人大代表职务。
反侦查能力越来越强 集团化经营共同搂钱
“腐败症”暴发 最长竟要14年
先办护照再送子女 贪官东窗事发即按“预案”开溜
“韩桂芝案折射出这样一个问题……贪官腐败潜伏期变长。”清华大学廉政研究室副主任任建明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腐败潜伏期最长高达14年
法晚:作为反腐研究专家,你怎样看韩桂芝案?
任:在调查中发现,从1978年开始,官员腐败潜伏期正逐渐变长。被调查的省部级干部犯罪案件中,近年的平均潜伏期为6.31年,最长的达14年。
法晚:这些数据来自哪里?有具体案例吗?
任:以河北为例,当年作案当年被查处的只有两成。大量案件都是作案后三四年被发现的,最长的达七八年。“河北第一秘”李真,7年中收受财物676万多元。
法晚:这些职务犯罪案有什么突出特点?
任: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传播性,犯罪手段多是学来的,一些人家里甚至摆着《刑事侦查学》;二是复制性,有个银行职员竟用同一手段作案600多次。
先留下退路 腐败高官作“预案”
法晚:腐败潜伏期变长给反腐带来哪些困难?
任:犯罪分子被追究的时间滞后,这期间就可以更从容地销毁证据、转移赃款、潜逃国外。如广东省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陈满雄夫妇挪用4亿多元公款后出逃。
起初,官员腐败较随意,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腐败变得有预谋,为自己留后路。如胡长清就是先办好护照,再把子女送到国外,一但案发立即出逃。
法晚:潜伏期变长给腐败官员带来什么好处?
任:潜伏期变长给很多贪官边腐败边升迁的机会,韩桂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此外,中信集团原副董事长金德琴,10年贪污500余万美元,却一直官运亨通。
举报省委书记落得开除党籍身陷囹圄
举报“成本”过高揪贪官竟靠“株连”
腐败官员贪污受贿时间越来越长,不可能不留下蛛丝马迹,然而为什么很少有官员是通过举报被揪出的呢?
对此,任建明说:“在香港,97%以上的腐败案件是通过举报发现的,但内地高官腐败案则远低于这个数字。内地高官被发现腐败问题,多是被其他案件牵连暴露的。在我们掌握的36个案件中,29件是被牵连出来的,只有5件是因举报获得线索的。例如,厦门远华走私案牵出李纪周、石兆彬、王乐毅三个大贪官,河北省原副省长丛福奎虽未参与,但却从这个案子牵出了他的腐败问题,他们的落马基本属于‘意外’。”
任建明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对高官的监督还不到位,另一方面则是反腐机构获取案源线索的渠道窄。人们对腐败的举报积极性不高,主要还是对举报人的保护很欠缺。被举报人都有一定职权,可以利用关系网打击报复举报人,特别是一些被举报人不被起诉或判处缓刑后,仍在原单位甚至还担任一定职务,这对举报人来说是一种威胁,所以人们不愿举报。
举报的“成本”之大,郭光允就是“样本”。这位普通公民8年来坚持不懈地举报河北省原省委书记程维高,为此被开除党籍、入狱两年,近20名亲属受牵连。如此高的举报“成本”,无疑降低了贪官的腐败“成本”,增大了保险系数。所以,降低举报“成本”十分关键,避免贪官打击报复举报人,应尽快出台《举报法》。(法制晚报除署名外 文/本报记者 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