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李富林 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闭会 任命李富林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海口网5月28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史瑞丽)27日上午,为期2天半的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决定》等一批法规,会议表决决定任命李富林为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陆志远为海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保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跃兰、毕志强、张力夫、康耀红、陈海波,秘书长陈国舜出席会议。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东军主持。
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会议各项议程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
对于《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若干规定(修订草案)》、《海南省税收保障条例(草案)》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以上法规草案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修改意见,根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批准地方新法规条例》关于“列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一般经两次会议审议才交付表决”的规定,会后,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委员们的审议意见,对法规草案进一步研究修改,再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对于《关于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情况和基本思路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其为编制全省“十三五”规划纲要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建议要立足省情,把握重点,认真谋划一批对稳增长和调结构起决定性全局带动作用的重大工程等,为补齐经济社会发展短板、增强发展后劲、提高发展水平提供支撑;要解放思想,强化理念创新,准确把握国际国内宏观环境变化的新趋势和新特点,增强规划的宏观性和前瞻性;要发扬民主,汇集民智,对省和市县规划编制实行统筹安排并加强相互沟通,做好上下规划及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对于《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我省西部地区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该意见颁布实施对促进西部地区开发建设,实现我省区域协调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对这个报告的审议意见,会后将由常委会办公厅会同民宗工委进行整理,交由省政府研究处理,省政府要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省人大常委会。
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决定》、《海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三亚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海口市防控和处置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5年海南省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任免案以及有关辞去职务请求的议案。
会议表决决定任命李富林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陆志远为省人民政府秘书长。为体现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的严肃性,会议举行了简短的颁发任命书仪式,罗保铭为被任命同志颁发任命书。
列席今天会议的有: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毛超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经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及有关工委委员,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