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志强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首期“传播热点论谈”聚焦“马航事件”
对于“马航事件”的报道,中国媒体有何得失?“马航事件”折射之下,未来媒体报道将发生哪些根本性变化?失联客机乘客家属如何索赔?马来西亚政府信息发布是否得当?4月9日晚,在我校(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主办的“传播热点论谈”上,新闻传播学者、法学学者以及“马航事件”报道一线记者汇聚一堂,从多角度透视该事件,并向当事各方建言献策。
“传播热点论谈”是新闻与传播学院定期举办的学术沙龙。院长陆小华教授在致辞中表示,论谈活动的宗旨是多视角观察、多学科对话、多维度思索、多层面论谈。他强调,举办这样的活动的目的不是知识的传递,而是提供一个分享思想、激情互动的平台。活动的重点和特色是倡导苏格拉底式的对话,在相互之间的不断提问中逼近事实和真理所在,并从各个层面提出对策建议。本次活动由新闻与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刘斌教授主持。
会上,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学专业主任王佳航副教授提出,综合“马航事件”相关报道来看,突发事件实时报道格局正在发生三个颠覆性转变:一是主阵地转向社交媒体;二是呈现媒体官微报道核心事实,意见评论由社交媒体用户众包的新发展趋势;三是非媒体微博依托信息聚合冲击职业媒体对内容生产的垄断优势。
她对全媒体集团实时内容生产提出几点建议:一是作为实时报道终端,微博应尽快纳入到全媒体集团一体化生产流程;二是应把微博用户对报道质量的实时评价应纳入常规生产环节;三是充分利用社交媒体,研发并创新互动型内容生产方式。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主任宣增益教授首先指出,在事实真相仍然未明的情况下,真正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浮出水面。接着他从两方面对“马航事件”乘客家属索赔问题进行了阐述:一是“在哪里起诉”,二是“采用什么样的方式起诉”。
关于起诉地,宣增益不建议马航失联客机乘客家属在美国起诉,因为马来西亚、美国、中国均是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的缔约国,即使在美国起诉,当地法院很有可能按照公约的规定判决赔偿额度。
此外,在美国诉讼时间冗长、诉讼代理费用非常昂贵,这都造成在美诉讼不利。对于诉讼方式,宣增益表示,分国起诉会造成诉讼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由于大多数国家都是同一个国际公约的缔约国并不会带来更多的赔偿。他建议采用集团诉讼的方式。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主任、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助理姚泽金副教授从传播法的角度提出了关于“马航事件”信息传播和新闻报道中的三个问题:一是跨国危机应对中信息公开与信息共享的法律上的限度问题。姚泽金表示,中国很多媒体、网民都在质疑马来西亚在此次事件中信息公开不充分,以及其他一些发达国家信息共享不够,这是对信息公开的法律限制不了解所致。
在重大跨国灾难面前,对于国家安全与国际人道救援这两者的考量与它们之间的博弈,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深入思考的问题;二是灾难报道里的权利观念误区。
姚泽金认为,所谓“报道家属痛苦的眼泪是媒体采访权的当然要义”的说法是中国媒体在此次新闻报道中重大的权利观念误区。家属的隐私权应该得到充分的保护,媒体的采访权所针对的是公权而非私权;三是真相未明的危机实践中公共表达的禁忌和规范问题。
姚泽金认为,谣言在“马航事件”中某种程度上倒逼了真相的呈现。对于一些明星抵制马来西亚的煽动性言论,他表示应该得到法律的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尹志强教授从民法的角度阐述了他对死亡推定以及赔偿金的性质等问题的看法。尹志强指出,确定死亡在我国有严格的规定。目前虽然飞机上的乘客生还的希望非常渺茫,但要确定死亡还要经过非常复杂的程序。关于赔偿金的性质,尹志强认为至关重要,是否以及在什么情况下界定为遗产,关系到最终什么人获得赔偿。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新闻与传播学院阴卫芝副教授从新闻伦理的角度对“马航事件”中国媒体的采访进行了解读。阴卫芝认为,面对“悲伤”采访,记者行为没有刻度标准,在一个模糊的尺度范围内,如何形成更为专业的、职业的共识,仍然需要深入的讨论与总结。
在对各国媒体“采访悲伤”原则进行总结的基础上,阴卫芝提出“采访悲伤”场景的两个原则:一是报道者角色大于个人角色。报道,才是记者的本职与专业;二是由己而人的“同情心”、由人而己的“同理心”以及“共感力”可以成为一系列非常有效的采访生产力。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法学院和新闻与传播学院双聘教授解志勇着重从政府信息公开的角度对“马航事件”对我国的启示进行了阐述。解志勇认为,在此次事件中,马来西亚政府在以下几个方面值得肯定和学习:一是迅速给此次事件定位,即这是一次重大的有国际影响的事件。
相应的,在信息发布中,保持了一个较高的发布频率,并且发布信息人员的规格非常高,提高了信息的权威性,并向国际社会展示了一种负责任的姿态;二是在信息发布中,措辞适当。
不论是“失联”,还是“end”的使用,都体现了英美法系国家依靠证据判定事实的特点;三是政府在信息发布时具有科学精神。解志勇也对马来西亚政府在信息发布过程中的一些行为提出了批评:一是政府一度出现军方和政府交通部长两个声音;二是效率非常低下,反映了马来西亚官僚的傲慢;三是非常不恰当的反复使用否定性用语;四是发布了一些自相矛盾的信息并且没有最终做结论。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讲师黄金博士的发言重点是突发新闻报道中的媒体选题和信息源开发。黄金认为,“马航事件”充分暴露出新闻源的有限性对国内媒体报道选题的限制。她指出,从国际媒体来看,此次事件中的报道优势仍集中在传统媒体上。
中外媒体的报道优劣势说明,传统媒体仍然在媒介融合的情势下占有绝大优势,而且国际传统媒体占有信息垄断地位。虽然新媒体的确在报道进程中对传统媒体形成胁迫,但传统媒体敏锐地抓住了社交媒体上的信息源开发,增加了报道的人性面和丰富度。黄金认为,报道现场是国际媒体的主战场,那么国内媒体应当守住非现场报道。同时她指出,新媒体上的信息误读很多,传统媒体没有能够及时正音。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讲师邓力博士发言中首先分析了传统媒体在新媒体环境下所进行的新闻修补和范式修订(News Paradigm Repair)。邓力指出,新的媒介形式对应新的传播特点。社交媒体的信息传播运作逻辑,不是主流、专业,而是网民利用信息手段,与群众彼此间的交互,提升信息传播率。
新的传播效率指标发生变化,从传统媒体的发行量与收视率,变为微博的“转发率”、“评论”和“赞”。邓力对传统媒体如何进行新闻修补并重塑专业地位进行了总结:一种做法是在新媒体平台上找存在感;第二种做法是强调传统新闻机构的消息源资源;第三种做法是强调传统新闻机构在采集独家事实、做出独家内容解读时的优势资源。
新闻与传播学院朱巍、王天铮、万蓉等老师分别从“被遗忘权”、危机公关、马来西亚政治生态与民族心理等角度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最后,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陆小华教授对论谈活动作了点评和总结。他认为,“马航事件”对媒体提出的最大的问题是“再专业化”。媒体过去所认为的自身专业化,其实仅仅是在信息的搜集整理层面的专业化。“马航事件”使我们突然发现,新闻记者的专业性已经变成对专业信息源的敏感和对专家提供信息的敏锐的解读。
这种专业性也意味着,在今天这个时代当实时新闻格局已经被颠覆以后,媒体能否通过更进一步的专业性获取对事件的主导权和解释权。陆小华最后指出,尽管此次活动对“马航事件”进行了多学科的解读,但它仍然是一个未解的问题,思考的脚步、追索的脚步和观察新的维度不能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