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恩荣张云三 张恩荣、张云三涉嫌内幕交易
记者了解到,山东墨龙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恩荣分别于2014年9月26日、2017年1月13日减持公司股票1390万股、3000万股,减持比例分别为1.74%、3.76%;副董事长、总经理张云三于2016年11月23日减持公司股票750万股,减持比例为O.
94%。张恩荣、张云三系父子关系,两人作为一致行动人,在上述期间累计减持山东墨龙股票5140万股,合计占山东墨龙总股本的比例为6.44%。张恩荣、张云三所持山东墨龙已发行的股份比例累计减持5%时未进行报告和公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款所 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同时,告知书还称,张恩荣、张云三涉嫌内幕交易。
根据公告,山东墨龙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发生重大亏损并持续至2016年全年重大亏损的信息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即"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按照《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山东墨龙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发生重大亏损并持续至2016年全年重大亏损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2016年10月10日,山东墨龙财务报表显示,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公司发生重大亏损,该时点为内幕信息敏感期的起点;2017年2月3日,公司发布《2016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及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预计公司亏损4.8亿元至6.3亿元,该时点为内幕信息敏感期的终点。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为张恩荣、张云三、杨晋、丁志水、杨俊秋、刘洪涛、公司其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会计师等人。
与此同时,山东墨龙2015年、2016年部分定期报告涉嫌虚假记载,并涉嫌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事项,中国证监会对山东墨龙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张云三、杨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张恩荣、赵洪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林福龙、国焕然、肖庆周、郭洪利、约翰·保罗·卡梅伦等10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的罚款;对郝亮、樊仁意、张九利、郑建国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的罚款。
对于*ST墨龙全部董监高被处罚一事,一位不愿署名的资本市场资深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大股东蓄意违规、与个别高管串通一气刻意造假,以达到其套利的目的,外部董监事特别无辜,也是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