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联彬贪污 农村贪污腐败太严重了:村组长贪污腐败谁来管

2017-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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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农村贪污腐败太严重了:村组长贪污腐败谁来管村官,指村"两委班子"的全部人员,即"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随着我国经济发展

农村贪污腐败太严重了:村组长贪污腐败谁来管

村官,指村“两委班子”的全部人员,即“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村中的土地、矿产等资源价格大幅度提高,村集体经济也有了一定规模,国家对“三农”的补贴力度也在逐年加大,村官的权力寻租机会也随之水涨船高。村官贪腐现象频现,数额巨大,手法多样。[详细]

作案手法五花八门

村干部违法违纪作案手法五花八门。有的相互勾结、合伙作案;有的收入不入账,直接侵吞。有的手段相当隐蔽,如以发补助、奖金的名义将公款私分,或借待客、跑项目、购物资等事项,虚列开支、虚报冒领;还有的设账外账,公款私存等等。[详细]

财政拨款、土地和集体资产是贪腐重点

村干部贪腐的主要表现在利用职权,以贪占、截留、私分、挪用等形式非法占有土地补偿款,救灾救济、扶贫优抚款物以及粮食直补、移民、退耕还林、宅基地等款项;以低价私自出租、转让、发包集体所有耕地、林地、矿山、滩涂、荒地等,贪污土地补偿款、工程款及厂房承包款等。[详细]

一发生腐败很可能就是窝案

在2012年初宣判的广州市白云区棠景街棠溪村村干部集体受贿窝案中,18名村干部集体受贿600多万元。行贿人的行贿方式简单直接,大多是在饭桌上直接拿出上百万的现金平分给所有参与的村社干部。这种“贿金人手一份数额一样”的“公平”所形成的碉堡式防护网,让涉案的村官们感到安全。“村里的土地出让价格、集体利益出让都是几个人说了算,一发生腐败都是村委会窝案!”纪检的同志感叹道。

谁来管村干部成难点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明确哪个部门是管理村干部的主管部门,都管,又都不管,对村干部没有有效监督。对于村干部,当前有关部门是按职能分工各管一段,缺乏协调机制。谁来管村干部一时成了难点。

村干部不是公务员,成“三不管”地带

“村官”是 “从事公务”的人员,但不是公务员,故而纪委的纪律之杖够不着,连被“双规”的“资格”都没有;是一级组织的“干部”,但不是我国行政意义上的“党政干部”,故而“监察”的规矩之箍套不上,连被监督的份儿的都没有;是“村民自治机构”的“法人”,但又不具备“主体资格”,故而法院的法律之剑戳不到,国家《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在他们面前统统“自动失效”——执政体制的结构性缺陷,不仅为“村官腐败”营造出这样一块党、政、法“三不管”的“洞天福地”,而且成为中国“吏治腐败”系统中一个十分隐蔽的“终端”,一些地方的“村官”,直接充当了乡镇干部腐败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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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不举,官不究,对村官的有限管理也是力量薄弱

目前对村干部的管理,基本是组织部门管党建,民政部门管选举,农委(农经)管集体资产和离任审计,违法违纪归纪检监察部门,刑事案件归公安,连村干部的基本情况和统计数据也要几个部门相互来凑。由于政务繁忙,人手不足,各部门对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基本上持“民不举,官不究”的态度。

乡镇一级,对村干部监管则持“三不”态度,即“不能管,不敢管,不愿管”。有的乡干部反映,按照法律规定,乡镇与村委会是指导关系,不是领导关系,政府不能对村干部进行监管。有的乡镇领导说,很多村干部是乡镇的人大代表,乡镇干部要接受人大监督,管多了对自己不利,在监督上有顾虑。有的乡镇干部与村干部有利害关系,乡里领导不但不愿管,有的甚至还会去四处说情包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