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妻子揭秘丈夫死因
一直认为李小龙是华人巨星,但他生在美国,在美国读高中大学,娶美国太太,服美国兵役,梦想是成为好莱坞巨星。他甚至不是纯粹的华裔,因为他的母亲,是欧亚混血。他始终在中西方之间游离,琳达曾这样评价李小龙:在美国人眼里,他始终是个中国人;在中国人眼里,他是个黄皮肤的美国人。而在她眼里呢?
过了很多年,琳达在李小龙传记——《我眼中的布鲁斯李》中这样回忆他们的初遇:“我第一次看到布鲁斯时,17岁,读中学四年级,在学校里。我正与几个女友聊天,偶一抬头,不禁脱口而出:‘那是谁?’他是那般英俊且穿戴不俗,一项窄边礼帽配上一件米色长风衣,绝对是校园中难得的‘风景’……我看着布鲁斯谈笑风生,还不时与几个男生比划几拳,不知不觉间他的风采已留在我的脑海。
”那时,李小龙已经在美国定居5年了。
李小龙的父亲是一代粤剧名丑,经常带着全家到世界各地巡回演出,李小龙就因此出生在美国。据说,李小龙尚在襁褓中,好莱坞电影《金门女》需要一名华人婴儿出镜,李小龙就以一句台词没有的人肉活娃娃的形式上了银幕。
他在香港长大,六岁便成为知名的小童星。一方面,他是个顽劣小孩,学了武艺之后,更加喜欢寻衅打架。另一方面,他却天生酷爱电影,如果第二天要拍戏,头天他晚饭后就会上床休息,次晨母亲一唤就醒,从不迟到。
到十七八岁,他已经拍了一大堆各式各样的垃圾片,练得一身好功夫,又在街上一直打架滋事。祸闯多了,家人怕他会惹麻烦,也不希望他就这样混一辈子,于是送他去美国生活。
赴美后的李小龙,忽然开窍,开始勤奋上进,21岁,他自技术学校毕业后,考入华盛顿州立大学,主修哲学。同时,他开班教授中国功夫,并且崭露头角。为了招徕生意,他经常去各大中学进行国术表演,琳达就是这样遇到他的。
义无反顾的背后女人
当年才19岁的琳达,放弃学业,跟随李小龙去加州开武馆。但好莱坞一直是李小龙的梦,他不标准的英文发音显然是个障碍,他向琳达诚心请教,琳达也耐心地教。笑问鸳鸯二字怎生书,想是闺中不可缺的趣味。
他主外,她就主内。他做功夫表演,她跟随;他在屋前草坪上练功,有孕在身的琳达也尽可能放下手头的家务,腆着臃肿的肚腹站在一边观看;他喜欢逛旧书店,找旧版的古代哲学及功夫书,不谙中文的琳达也温顺地跟从……
1965年是一个繁管急弦的年头,2月1日,长子李国豪出生;2月4日,李小龙得到机会,去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为《陈查礼》一片试镜;2月8号,传来噩耗,李小龙的父亲去世。
立刻,琳达带上幼子与李小龙一起回港奔丧。在香港赋闲半年,加州的武馆只能关闭,《陈查礼》始终没动静,他们回到美国后,一家人的生活陷于困境。往返机票,与亲友间的应酬,每一步都得花钱,而又不见一分钱收入进来。琳达迫不得已向母亲开口借钱。站在琳达母亲的角度上,这大概也就是一个凤凰男与孔雀女的故事,辛苦养大的女儿,却为了人家做牛做马。
拖了一年多,《陈查礼》剧集告吹,但李小龙得到了《青蜂侠》的扮演机会,李小龙在里面扮演二号男主角——“青蜂侠”的日裔助手兼司机、武功高手加藤。李小龙在里面表现精彩,大抢男主角风头。但是白人社会,还是更愿意看到白人英雄吧。
李小龙在好莱坞的发展并不顺利,1971年,他回到香港,一部《唐山大兄》首轮公映23天,即创下3197400元的辉煌佳绩,打破了此前由美国影片《音乐之声》所保持的票房纪录。李小龙一跃成为天王级巨星。两年间,四部电影,奠定了李小龙的不朽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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