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相伯名言 泗泾 名人轶事系列5 马相伯的“责任判”
民国以后,被称为“国之老大”的马相伯老人出任南京府严(相当于第一任南京市市长),后又兼任江苏省代理都督和临时政府内务司长。走马上任以后,马相伯就颁发了一个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劝勿为盗》的著名文告。 马相伯为什么要发布这样一个特别文告呢?原来,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就面临着严重的经济问题。
造成的原因很复杂,其中主要的是因为临时政府的经济管理体制板其紊乱,各处都俾手要钱,职责又不分明。就拿军队来说,据说每天到陆军部索饷的不下数千起,致使陆军总长黄兴“寝食俱废,至于吐血”。
作为内务司长的马相伯也常遇到这类事。蔡元培等人到南京后,准备组织教育部,但找不到房屋,只得住旅馆,要孙中山解决,孙中山批便条要他们“自己专觅”。
莽走了许多天,后来找到马相伯,马相伯只得将自己内务司楼上的间屋给了蔡元培。 面对这种情况,马相伯苦思幂想了好多天,他觉得,对南京临时政府现行的经济管理体制必须加以改革。一个念头在他的脑际浮现;能不能在经济管理上实行各司其职的“责任制”呢?这样既可 有些人乘紊乱之际首领财物,又可加强当官的责任心。
马相伯想定了,当即起草了《劝勿为盗》的文告。文告中特别添上一段规定:“其应归国有者,必待国会议决;应归省有者,必待省会议决;应归一地方有者,必待一地方议决;非行政各厅所得擅行予夺支配者也。
” 马相伯作出这个规定,使“责任制”有所落实;国有,省有,地方有严格分开,行政各厅经济部门职责分明,对财政管理无疑是大有好处的。 马相伯的《劝勿为盗》的文告在街头张贴并在报端发表以后,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被公认为民国初年实行改革的一个好文告,其 意义和影响都十分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