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秉和周易尚氏学 尚秉和易学思想考
摘要:尚秉和是我国上世纪易学泰斗,其身后留下的《焦氏易林注》、《焦氏易诂》、《周易尚氏学》等系列易著,至今仍是学人治易的重要参考书。为了帮助今人了解尚氏其人其作,本文对尚氏生平行状及其易学思想作一番全面、深入的探考。
关键词:尚秉和;易学思想;象数学 中图分类号:B2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3882(2007)02-0055-07 尚秉和,这个名字对当今学人来说,或许有点陌生;然在二十世纪上半叶,他却是一位驰骋文坛、人人皆知的国学大师。
他遍涉经、史、子、集,又擅医学、绘画、方术,且善鉴金石古玩,尤精于易学,硕果累累,蔚为一代易学泰斗。在尚秉和先生逝世五十五年之后,2005年6月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发行了《尚氏易学存稿校理》。
是书荟萃了尚氏一生治易的重要成果,凡收《周易古筮考》十卷、《焦氏易诂》十一卷、《焦氏易林注》十六卷、《周易尚氏学》二十卷、《易学评议》十二卷,凡五种六十九卷;又以吴承仕先生《检斋读易提要》一卷、黄寿祺先生《易学群书平议》七卷凡两种为“附编”,共计七种七十七卷,185万字。
是书由福建师范大学易学研究所所长张善文教授为总校理,福建闽江学院黄高宪教授、福建师范大学连镇标教授等协理,历经三载,得以编纂而成。
《尚氏易学存稿校理》一书的问世,在中国易学界不啻是一件盛事。它为丰富中国易学宝库,推动中国易学的发展,作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为了帮助当今海内外广大读者了解尚秉和及其易著,进而了解我国上世纪初、中叶老一辈易学家治易的遗风与特征,从而更全面更深入地认识我国二十世纪上半叶易学发展的原生态及其内在规律,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尚秉和的生平行状及其易学思想作一番探考。
一、生平行状:亦仕亦隐,安时处顺 尚秉和,河北行唐人。字节之,晚号滋溪老人,时人称槐轩先生。生于清同治十九年(公元1870年),卒于公元1950年,享年81岁。尚秉和出身于世代耕读之家,资性聪颖,早年肄业于本邑龙泉书院,后游学于保定莲池书院,师事国学大师吴汝纶,专攻古文经史之学。
清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中举,翌年成进士,分工部,时年33岁。光绪三十年(1904年)入进士馆,学习法政;翌年十二月,调入巡警部。
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补主事,翌年擢升员外郎,又得京察一等,记名军机章京。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入京师大学堂,为国文教习;翌年丁父忧,服阙复为民政部员外郎。1911年辛亥革命后未脱宦场,仍吏隐于内务部,任该部第三科科长,署理营缮司司长。
在此期间,曾奉部檄往热河,查避暑山庄古物;从塔宣抚使为参赞,遍游张家口诸边塞;因赈至汉口,查赈河北;足至蚌埠、济南、沈阳……浮沉部中者十多年。
虽曰为官,实亦隐逸。奉命出差,公务之余,访名山大川,吊先贤遗迹,适心惬意,不亦乐乎。后干脆辞官去职,执教于国立清华大学,开始课徒著述之生涯。1929年受聘于奉天(今沈阳)萃升书院,主讲席三年。
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寇侵占东北,尚氏愤而返京,任北平中国大学国学系教授。1937年(一说1938年)应聘执教于保定莲池讲学院。嗣后芦沟桥事变,遂蛰居家中不复出。抗战胜利后,南京国史馆聘为纂修。
1950年4月10日病逝。 尚秉和先生性耿介,口讷于言,勤于笔耕,著作等身。据笔者不完全统计,尚氏著述殆有四十多种,涉及史、地、经、诗、文诸领域,或已刊,或存稿,或散佚。已刊者,如《辛壬春秋》、《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素为史学界所重;《周易古筮考》、《焦氏易诂》、《焦氏易林注》、《周易尚氏学》,更是易学扛鼎之作。
对尚秉和先生的学识、文章,其高足梁容若予以如此评价:“先生论史,步趋班、马,而亦瓣香蔚宗。
论史法,以为正确、简炼、生动,缺一不可,直书史实,劝惩自见,是非自明”,“先生相与讲论之友朋,如王树枏、吴闿生、高阆仙、张鼎彝等,雅尚略同,皆能有公鉴,无姑息,谠论斧削,以比迹古人,力争上游为准的。
先生虚怀采纳,损之又损,用能文省而事赅,扼要而畅达。文章诙奇隽永,引人入胜,吴北江氏谓,殆欲与左史班范相争衡。”(前言)[1] 综观尚氏一生,无论是在清廷任员外郎,还是在民国政府署理司长,他都安之若素,恪尽职守,且不慕荣利,从不以仕进为意,唯求自娱自乐,可谓“朝隐”;然亦不乏正义感,一旦外敌入侵,他“忧国心伤,无以自遣”,遂闭门不复出,表现了一个正直知识分子凛然不屈的民族气节。
而无论是仕是隐,他始终不辍笔耕,以“立言”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故尚先生的道德文章,洵为上世纪初中叶士人之风范。 二、尚秉和易学思想考 作为一代国学大师,尚秉和治学生涯经历了两个阶段:“最初注意词章。取径桐城,笃信吴挚甫、曾涤生之说。
五十六岁以后,盱衡世变,专精治易。”[1]年轻时精研辞章,致力于诗古文,颇有声誉;入暮年始专精治易。对自己学术上的这种转向,尚氏不无解嘲地说:“老而学易,自古如斯,亦不知其所以然也。
”(卷首,第4页,《滋溪老人传》)[2]历史上确有诸多士人是“老而学易”,孔子就是其中的一个。《论语·述而》载:“子曰:‘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先哲尚且要待老年才学易,个中原因,殆是唯有饱经沧桑、阅尽世变的人,方能领悟、把握《周易》的真谛。
晚年的尚秉和已彻底摆脱了官场冗务的羁绊,心胸坦荡,遂埋头治易,经过二十多年的潜心研究,对《周易》的筮法、治易的根本诸重大易学问题上,都比时人乃至前人有更全新、更深入的认识,从而建构起自己独特的易学理论体系,并因此在中国现代易学史上占据重要的一席。
下面详析之。 (一)“欲学易,先明筮” 朱熹说:“《易》本为卜筮之书。”(卷第六十六)[3]易本为卜筮而作,这是不讳的史实。
然自近代始,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许多治易者以为易讲筮法涉嫌迷信而避之唯恐不远。这未免失之偏颇,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周易》这门传统文化的认识与把握。尚氏不为时俗所囿,大声疾呼:“欲学易,先明筮。
”认为学易必须寻根溯源,只有先明《周易》的占筮方法,方能进入《周易》之门。他说: 易本用以卜筮。不娴筮法,九六之义即不知其何来,而《系辞》大衍一章尤难索解,春秋传所谓某卦之某卦亦莫明其故。
故学易者宜先明筮法。(《周易古筮考》卷一,第1页)[2] 尚氏这番话,洵为不刊之论。众所周知,《周易》导源于先民的卜筮活动,并成为这类活动的理论总结。先民们在具体的占卜活动中,通过一定数的推演而求得某一卦象,以提取一定的信息,作为行动的指南。
他们又根据卦象的象征原则,“切人事”,借卜筮以教后人,或讲人生经验,或讲修身养性,或讲天道人事变化的规则,即所谓以神道设教,于是有了义理。可以这样说,卜筮这种活动自问世后,几千年来已渗入到中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俨然成为人们行动决策的重要手段。
翻开二十四史,哪一个封建王朝的政治生涯中不充斥着易筮活动?而历代封建王朝中,也不乏有识之士凭借精湛的易占术参政议政,以图实现其政治抱负的例子。
因此,尽管先人的占筮活动以及由此形成的种种筮法,带有浓厚的神秘色彩、迷信成分,但它们却表现了中国先人在思维活动中运用象数获取信息以决策行动的自觉意识,以及认知世界、“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的强烈愿望。
故对《周易》卜筮的这一基本功能及其社会效用,我们应以历史科学的眼光和辩证的观点,重新加以审视,还其庐山真面目。[4]反之,若对《周易》卜筮这一基本功能及其筮法讳莫如深,不去探究并弄懂它们,这无疑是割断了卜筮与《周易》卦爻辞以至易理之间的內在联系,使《周易》成为“天外来物”,如此治易必将一无所获。
鉴此,尚秉和先生将我国之易筮视为“世界极深之哲学”来研讨,把“明筮”摆在学易的首位。
如此识见,如此举措,在时人看来,或许有哗众取宠之嫌;在今人看来,却颇具战略眼光(它洞见古筮旨趋与易学义蕴不可分离的实质)。然数千年来,我国筮案如林,却无专书荟萃其全,以资考览;加上古筮法皆亡,今人不得而知,这就给考察《周易》卜筮带来极大困难。
尚秉和不气馁,乃发愤搜辑古代筮案,逐一“考索古代易筮条例,以证《周易》筮法的基本程式及其文化内涵”,成《周易古筮考》一书。是书上自《春秋左传》、《国语》,下迄明清传记所载,凡以辞象为占而存有本卦者,概为辑录。
凡得筮案一百有六则、一百一十卦,依类排列,逐一剖析,揲蓍之法遂昭然若揭。其或词义怪奇、深奥难知者,则推求本卦,章解句释,以俾学者洞明筮辞及旨趣,而有所遵循。
(《周易古筮考》自叙,第2页)[2]其中有晋郭璞之占龙车诸卦,明胡宏之筮陆阜遇冯刘得祸,千百年来从无人能解其义。尚氏按卦冥思穷索,一一剖解。尤奇者,三国魏管辂之射印囊诸物,陈寿《三国志》皆失其本卦,致使古今最有名射覆术竟不传。
尚氏却能从其筮辞推得本卦,丝毫不爽,“其有功于筮术尤大”(《周易古筮考》跋,第161页)[2]。同时还杂考汉始盛行的纳甲、六亲、世应、干支、五行、飞伏、互卦、金钱卜、八宫卦诸易筮条例,间或证以历代筮案,令学者明白易晓。
尚氏身体力行,在是书中辑存了自己“筮验”的二十五则,以明古代筮法之不诬也。此外,尚氏对朱熹所定之“筮仪”即筮法规则,亦能有所阐发,以臻完善。
而对易学史上有关乾坤“用九、用六”之义的讼争,尚氏也提出了独特的见解,谓用九、用六乃圣人之发凡明例,示人以筮法,即九六者只乾爻坤爻之代名,非筮得之九六,而“见群龙无首吉”、“利永贞”二语乃释用义,而非占辞,且专指三变成一爻,而非六爻全变;其谓六爻全变者,乃《左传》杜预注之误,“尤足正汉、魏以来注疏家之谬,扫除蒙说,独标真谛,于经义阐明尤为有功”(《周易古筮考》跋,第162页)[2]。
(二)“象为易之本” 《周易·系辞下》云: 易者,象也。
象也者,像也。 孔颖达《周易正义》云: 易卦者,写万物之形象,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谓卦为万物象者,法象万物,犹若乾卦之象,法象于天也。[5] 《系辞下》又云: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
《周易正义》云: 八卦各成列位,万物之象在其八卦之中也。[5] 这里强调《周易》八卦,法象天下万物之形状,而根据八卦重成的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也皆以象来设辞,以象来揭示易理乃至哲理。
故在先秦,径以“象”来指称《周易》。如,《左传》昭公二年载: 晋侯使韩宣子来聘,且告为政而来见,礼也。观书于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
” 韩宣子适鲁,不曰见《周易》,而曰见《易象》,可知在先人目中,易即为象,这殆合乎《周易》是书的本质。然自东汉始,人们对易与象二者之间关系的看法,发生了很大变化。或用卦变取象以说易,或扫象以阐理……尚秉和对此颇不以为然,他以“象为易之本”为准的,对我国历代易学发展及其流变一一加以审视,对其功过是非,作出独到的评价: 一、以左氏为代表的春秋人,乃解易之楷模。
尚氏认为,春秋人言易者,无一字不根于象,且于易用正、用互、用覆之法,亦无不依样揭出。
而其谈易象者,尽在《左传》、《国语》。(《焦氏易诂》附卷二,第206,207页)[2]故易师莫先于左氏,《左传》、《国语》所取象,为最古最确之易象。
(《周易尚氏学》卷首说例,第6页)[6] 二、以焦延寿为代表的西汉人,治易犹承春秋人重象之遗风,最为正轨。尚氏认为,《焦氏易林》亦无一字不根于象,能得《周易》之真谛,可谓第二《易》。(《焦氏易诂》卷二,第32页)[2]然东汉儒者如郑玄、虞翻,虽知说易不能离象,然于象之不知者,则浪用卦变或爻辰以当之,牵强附会,虚伪支离,使人难以置信。
(《周易尚氏学》卷首总论,第22页)[6] 三、三国魏王弼扫象阐理,避难就易,倡“得意忘象”之说,学者喜之,其道(指义理之学)大行,渐不识易为何物。
至有宋演为空谈,而易遂亡矣。(《焦氏易诂》附卷二,第206页)[2] 四、清儒治易,以汉人为依归,然于汉人之曲说,亦靡不依据,以为护符,甚至求象不得,亦使卦再三变以成其象,奉虞氏为不刊之法则,而易学遂故步自封矣。
(《焦氏易诂》卷首凡例,第7-8页)[2] 不可否认,尚氏上述观点有欠妥之处。他对东汉易说尤其是以王弼为代表的易义理派的批判,失之偏颇。
凭心而论,东汉郑玄所倡“爻辰说”,荀爽所倡“升降说”,虞翻所创“卦变”、“爻变”条例,都为汉易输入新的血液,把易象数学的发展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而王弼所倡“得意忘象”说,主张“得象忘言”的目的,亦并非根本否定卦象爻象(象)及卦爻辞(言)的作用,而是强调从整体上领会易旨的一种研易方法。
即通过卦爻辞的喻示以理解卦画、爻画之象,又通过卦象、爻象的暗示以领悟某卦某爻内在的象征旨趣,故其“忘象”亦非“遗象”,“忘言”实非“遗言”,而是在“得意忘象”这纲领主导之下,配合各种解易条例,以揭示弘深广博的《周易》哲理(第162,163,172页)[7],从而开创了《周易》义理派。
易义理派对推动我国易学的发展,同样做过巨大贡献,其功不可抹煞。 然尚秉和先生在长期治易研究中所形成的独具创获的象数理论体系,对澄清古今人治易上的误区,正本清源,推动中国易学的发展,仍不乏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深远的历史意义。故笔者以为,有必要对散见于尚氏各易著中的象学观点进行一番梳理、归纳,以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