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环保局张洪涛 阜阳落实新环保法 对环境违法企业零容忍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强化了政府的环保责任、赋予了环保部门更大的执法权,我市积极学习贯彻与落实新环保法,对环境违法企业实行零容忍。
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环境保护法》,完成了25年来的首次修订,可谓亮点纷呈:首次将“保障公众健康”写入总则第一条;首次明确规定“保护优先”的原则;把每年的6月5日定为环境日;明确了公民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根据公众意见,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扩大到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相关社会组织;加大了排污惩治力度,对于拒不改正的排污企业,罚款金额可以“按日连续处罚”,同时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等权利;建立“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将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
我市积极落实新环保法,对存在环境违法的企业进行了严厉查处。近期,市环境执法人员对太和县中冶金属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脱硫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导致废气外排,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给与了两万元的行政处罚。
要经济效益,更要生态效益。我市越来越多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意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安徽昊源集团作为传统化工企业,近年来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和设备改进,航天炉项目的推进不仅能够降低能耗,还能排少废气排放,为了降低气体排放中的硫含量,实现“清洁生产”,围绕航天炉生产,企业还自主研发了一套硫回收装置。
净化车间工艺副主任姚迪:硫回收能够达到99%以上,几乎做到无硫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为了有效推进新环保法在我市实施,市环保部门积极加大环境信息公开的力度,还强化司法监督,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刑事责任的追究,同时,开展了全面的环保大检查。
阜阳市环保局宣教法规科科长张洪涛:我们提出四个不放过,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要让企业真正感受到守法不是高要求,而是底线,要努力形成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使新的环保法真正成为治理环境污染的带有钢牙利齿的杀手锏。(记者李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