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将在2017年底出狱 揭秘黄光裕减刑案细节
黄光裕,昔日家喻户晓的连锁零售大王,兄弟二人以一个洗碗工的身份北上创业,经过数十年的打拼与奋斗,靠着智慧与双手,硬生生的平地拔起了国美这座商业“摩天商业帝国”。不幸2008年锒铛入狱,黄光裕的话题、新闻、故事就一直没中断过。2004、2005、2008年三度问鼎胡润百富榜之大陆首富,在2006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亦排名第一。
就算黄光裕入狱,接替黄光裕成为国美电器董事会主席的陈晓,开始主导国美的“去黄化”。国美之争差点让黄氏帝国差点拱手让人,落入他人之手,但是黄光裕有一个好老婆那就是杜鹃,以前,她被称为“黄太太”,而现在,她是带领国美走向全新时代的“杜老板”,但她心里永远只有在狱中的老公:“等老公出来时,要给他一个更好的国美!”在狱中,黄光裕奋起反击,发函要求撤换多名高管,最后国美股权之争以陈晓出局收场。作为黄光裕最信任的人,并且精通财务资本业务、同时在国美内部有着一定威望的杜鹃,开始接手国美。
不仅如此,在门店数量、单点盈利甚至电商发展上,国美都已经远远落在了苏宁后头。要知道,国美如日中天的时候,一直都把苏宁死死压在下面,苏宁还因此被调侃成“千年老二”,如今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就在2015年,国美死敌苏宁电器做出一个重大的决定。爆炸了当时的媒体圈,阿里苏宁联姻:阿里283亿战投苏宁成第二大股东,苏宁将以140亿元人民币认购不超过2780万股的阿里新发行股份;双方将打通线上线下全面提升效率,为中国及全球消费者提供更加完善商业服务。
签署战略协议后,阿里巴巴和苏宁云商将整合双方资源,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移动应用、金融支付等手段打造O2O移动应用产品:双方将尝试打通线上线下渠道,苏宁云商全国1600多家线下门店、5000个售后服务网点以及四五线城市的服务站将与阿里巴巴线上体系实现无缝对接。此一爆炸消息出来。无疑最头痛的就是国美董事长杜鹃。
国美老大”黄光裕出狱后是否能继续为他的“摩天大楼”添砖加瓦更上一层楼?国美金融是否会后发赶超战胜昔日的对手超过阿里伙伴苏宁,阿里、京东、苏宁谁会被这头出笼猛虎的第一枪打中?我们拭目以待!
5月31日,国美创始人黄光裕再次获得减刑11个月。至此,服刑后的黄光裕共前后两次获得减刑21个月,14年刑期的刑满日由2022年11月16日提前到2021年2月16日。黄光裕服刑期间为何能两次成功减刑?为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揭秘黄光裕减刑细节。
揭秘黄光裕减刑案细节
非京籍为何在北京服刑
黄光裕是香港永久居民,并非北京籍人士。2010年8月30日,黄光裕因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被北京市高级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刑期从2008年11月17日起,至2022年11月16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亿元。
记者了解到,黄光裕先后在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又称天河监狱)、北京市监狱和北京市第二监狱服刑,三处监狱均隶属于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其中,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曾经既负责遣送外地罪犯,又负责新入监罪犯教育,目前主要负责遣送外地罪犯,新入监罪犯教育由北京市第二监狱负责。北京市第二监狱目前主要关押入监教育罪犯、外国籍罪犯和港澳台入境罪犯等。黄光裕两次减刑,第一次由北京市监狱提出建议,第二次由北京市第二监狱提出建议。
根据相关规定,外地籍罪犯在北京被判刑,应当遣送回原籍所在地服刑。但是,由于我国港澳台拥有独立司法体系,港澳台人士在内地犯罪,通常按涉外犯罪处理,适用移管服刑罪犯程序,不得直接遣送。
值得一提的是,启动移管程序的前提,是服刑罪犯自愿提出移管申请。知情人士分析认为,国美电器虽然在香港上市,但是总部在北京,主要门店在内地,选择在北京服刑,既方便家人探视会见,更有利于实现对国美电器的掌控。
减刑裁定书上透露了哪些信息
5月3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发布刑事裁定书,认为黄光裕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对其减去有期徒刑11个月。裁定书显示:经审理查明,罪犯黄光裕在刑罚执行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技术学习,按时完成劳动任务。该犯自2012年1月至2012年9月末,累计有效积分达到62分,评定奖励时管理级别为二级严管,获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该犯自2012年10月至2013年5月末,累计有效积分达到65分,评定奖励时管理级别为普管,获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之前的生效判决所处财产刑的款项也已经全部执行完毕。
知情人士表示,这份刑事裁定书透露出四点重要信息。
--认罪悔罪,而且是自愿的。这是减刑前提。
--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据了解,黄光裕在服刑期间能够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比如曾被派往监狱医院当护理员护理"病犯"。
--财产刑执行完毕。近年来,司法机关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并将财产刑执行状况与减刑假释相挂钩,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视为没有悔改表现,并限制减刑假释。这次减刑前,黄光裕已主动缴纳罚金及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共8亿元,上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366.94万元,生效判决所处财产刑的款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
--两次获得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这是决定减刑幅度的关键因素之一。根据裁定书显示计算,黄光裕在监狱改造一个月,平均能挣到8个考核积分,60分左右评一个改造积极分子,一个积极分子减刑6个月左右。
服刑7年半减刑21个月是否正常
黄光裕此次减刑,距离其2012年6月18日第一次减刑,间隔期将近4年。同时,其服刑7年零6个月,减刑1年零9个月。知情人士表示,黄光裕这样的减刑间隔期和减刑幅度,比较正常,甚至比普通罪犯减刑频率更慢一些、幅度更小一些。
根据规定,罪犯减刑次数在法律上没有限制,但两次减刑之间一般要间隔一年以上。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如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最多不超过两年。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对依法可以减刑的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必须从严把握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幅度。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一年零六个月以上。
黄光裕所犯罪名为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属于被从严控制减刑的"三类罪犯",其减刑假释应当依法从严控制。
知情人士表示,黄光裕目前的减刑幅度和间隔期,体现了司法机关对"三类罪犯"减刑的依法从严控制,也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减刑假释工作中的贯彻落实。
对减刑有哪些监督
此次黄光裕减刑,当北京市第二监狱提出减刑建议后,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开展了同步监督。
梳理资料不难发现,黄光裕减刑案中,法院受理后先进行了公示,接受举报;后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将减刑裁定书上网公开。知情人士表示,这些程序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所要求的,也是对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的贯彻落实,目的是以公开促公正。
黄光裕减刑案开庭审理中,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指派刑事执行检察官当庭发表了检察意见,认为黄光裕减刑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同意北京市第二监狱所提减刑意见。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审理的黄光裕减刑案件,为什么不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进行检察监督?据了解,这是因为北京市第二监狱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负责进行派驻检察,第二监狱服刑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相应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进行监督。
资料显示,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管辖北京市朝阳区、通州区、顺义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地域内依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案件。北京市第二监狱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属于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的案件管辖范围。
据记者了解,在黄光裕减刑案庭审之前,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已经对黄光裕减刑案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并提出了书面检察意见。
依法介入减刑假释案件的提请、审理和裁定全过程,对刑罚变更执行实行同步监督,这是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其目的在于加强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的法律监督,查处减刑假释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确保刑罚变更执行的合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