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峰局长日记完整版 "日记局长"韩峰被批捕 涉嫌受贿48 2万及房子一套

2017-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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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骆南华)网上流传的"日记门"局长韩峰,在3月13日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韩峰今年53岁,事发时系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销售管理处处长.他涉嫌受贿一案,在3月9日由南宁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现初步查明,2002年至2010年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韩峰利用先后担任钦州市烟草专卖局局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职务之便,在发包办公大楼.办公网络建设等工程中,为承建商提供帮助,多次收受承建商的贿赂款共计48.2万元及价值30万元的商品房一套.3月13日,经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骆南华)网上流传的"日记门"局长韩峰,在3月13日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

韩峰今年53岁,事发时系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销售管理处处长。他涉嫌受贿一案,在3月9日由南宁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现初步查明,2002年至2010年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韩峰利用先后担任钦州市烟草专卖局局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职务之便,在发包办公大楼、办公网络建设等工程中,为承建商提供帮助,多次收受承建商的贿赂款共计48.2万元及价值30万元的商品房一套。

3月13日,经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报请审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韩峰。目前,检察机关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韩峰因涉嫌受贿被逮捕,无疑会给曾经信赖他、网上日记流行时曾为他辩护的人一记"闷棍"。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网上热议"日记局长"事件时,曾与韩峰相识20多年的来宾市某领导黄某向记者介绍,他认识韩峰20多年了。韩峰曾当过原钦州地区行署某副专员的秘书,后又跟随领导调走,担任当时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局长的秘书,韩峰负责过办公室工作,还先后在崇左、贵港、钦州3个市的烟草专卖局当过局长。

2003年,韩峰调任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2009年初调回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任法规处处长,2009年年底转任销售处处长。黄某认为,韩峰是秘书出身,做事很小心谨慎,"一是一、二是二"。韩峰个子瘦小,"看上去很文雅,也很精明","素质高"。

对于网上流传的日记,黄某认为不可能是韩峰写的,韩峰"怎么可能傻到把收钱的事写到日记里,留下把柄给别人抓呢?"黄某称:"除非韩峰神经有毛病,否则没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