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陈新民 安徽检方依法对吴福银、陈新民、胡景东决定逮捕
8月25日,经安徽省宿州市检察院报请,安徽省检察院决定以涉嫌受贿罪逮捕陈新民(正处级)。现初步查明,陈新民在担任宿州市立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采购、支付设备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贿赂。
8月26日,经安徽省芜湖市检察院报请,安徽省检察院决定以涉嫌受贿罪逮捕吴福银(正处级)。现初步查明,吴福银在担任安徽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命题中心主任、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高考报名招录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
此案由安徽省检察院指定芜湖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同日,经该省芜湖市检察院报请,安徽省检察院决定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逮捕胡景东(正处级)。现初步查明,胡景东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与他人合谋,贪污政府项目资金;个人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